近日查询资料,了解到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 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常发<2008>4号) 中共常德市委关于整体推进“八大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建的若干意见(常发〔2015〕5号) 文件均有提到建立和提高离任村(居)委干部生活补助制度的问题,也查询到我市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澧县均有相关补贴的制度及补助公示,请问我区有没有相应的配套文件,目前执行的补助标准是怎样的?经开区石门桥镇归口管理的部门是镇民政办还是哪一个部门?具体如何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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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23 16:31
帖内置顶 – 常德经开区热线 – 2018-01-23 16:35
网友:
您好!根据常鼎办通〔2009〕64号文件精神,结合石门桥镇实际,制定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10年以上村主干为720元/年;7至9年村主干为500元/年; 20年以上村副职为230元/年;20年以下村副职为180元/年。多年过去,10年以上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多次调标,2016年经开区调标至3200元/年(省市标准为1800元/年),并由区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解决。而其他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由镇财政自行解决。因石门桥镇财力有限且离任村干部群体庞大,其他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直执行的2009年的最初标准。镇党委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对其他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相应进行了调标。具体标准为:7至9年村主干为1000元/年; 20年以上村副职为1000元/年;20年以下村副职为700元/年。 常德经开区石门桥镇 2018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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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21 13:53
帖内置顶 – 常德经开区热线 – 2018-01-21 13:53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已交相关部门办理,请您静待回应,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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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1-23 16:31
网友:
您好!根据常鼎办通〔2009〕64号文件精神,结合石门桥镇实际,制定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10年以上村主干为720元/年;7至9年村主干为500元/年; 20年以上村副职为230元/年;20年以下村副职为180元/年。多年过去,10年以上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多次调标,2016年经开区调标至3200元/年(省市标准为1800元/年),并由区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解决。而其他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由镇财政自行解决。因石门桥镇财力有限且离任村干部群体庞大,其他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直执行的2009年的最初标准。镇党委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对其他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相应进行了调标。具体标准为:7至9年村主干为1000元/年; 20年以上村副职为1000元/年;20年以下村副职为700元/年。 常德经开区石门桥镇 2018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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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1-21 13:53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已交相关部门办理,请您静待回应,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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