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县长热线办,你的回复很多错误的地方,我要为你一一指出。 首先,金某,李某收的办证费用是750元,你当时用澧县县长热线的名义回复的,说其中的300元交与第三方网站,这里有图片为证。 其次,金某什么时候变成了张猛,张猛是谁我都不知道,当时你的回复是叫金什么的,这里同样也有照片为证。你以澧县县长热线的名义回复的,你忘了吗?还真是贵人多忘事。 接着,你说了一大堆还是没有说出我问你的事,我问你抄家的时候是不是如东菜市场全部的人都没有证,那是因为你们都不发证。现在有几条投诉的你们就都办理了,说好的消毒柜,说好的贴标签,说好的双水池呢?为什么什么都没有你们也受理了? 还有噢,你说你们发了澧县食药局公章单,我就想问一下,你们怎么不说盖了澧县食药局公章的单子是什么时候发的,是在行政复议受理之后,交了罚款5000元的一个多月之后,正常的程序是这样的吗?不是应该一交钱立马就送来的吗?为什么要等到行政复议之后。 最后同样重要的是,你们红网上不是回复我们从未办证,那当事人家里的这个是什么东西,照片为证。澧县食药局抄家的时候是不是也把冰箱弄坏了,你们为什么提都不提。 还要强调一点,一个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的人不去办卫生许可证,请问澧县食药局,澧县县长热线,这说得过去吗?当时当事人来回跑澧县办证大厅多少次去办理,是你们自己不办,想着要灭掉这个如东镇的老菜市场。你们是不是选择性执法?菜市场同样是无证,有的交罚款3000,有的5000,有的不交,那3000块我们也是有当事人录音的,你休想狡辩。 澧县县长热线,事情发生了请好好解决问题,不要强辩,事实就在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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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16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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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1-12 16:43
网友:
针对当事人无视以往的详细回复,一直避重就轻,回避其无法办证的核心障碍及自主责任,而企图牵扯旁支末叶,混淆他人它事的缠访不休的情况,现再次将相关情况汇总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称“甚至都不用考察环境,发疯似的全部受理办证事宜”的情况,系一种误解。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如东镇旧农贸市场有10家经营户(包括投诉人)属于无证经营,2016年12月-2017年7月,我局执法人员曾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这10家经营户,要求他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除投诉人外,其他9户均按时提交了申请办证的书面材料,一人符合条件已办证(谢承军),二人已通过现场核查,材料已上报(郑刚、李登元)。6人因部分条件不符合要求正在积极整改中(曾召清、余成民、郭先军、邓祥君、凡浮云、陈德群)。投诉人所说的“整个如东菜市场全部都办证了”是完全不属实的。 二、投诉人称“此时我想到金某等食品经营许可证收的是750元,红网上写的回复是给第三方网站”不属实。金某真名叫张猛在如东镇街上经营一家早餐店,我局只收了150元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该培训在党校举办,标准经物价局核审同意)。 三、投诉人称“他们家一张许可证办四个多月”的情况严重不实。2017年8月21日,我局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投诉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于2017年9月1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诉人从2017年8月22日开始一直在华声在线、红网、国家信访网、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县纪委驻工信局纪检组捏造实事恶意举报。我局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当事人李祥德多次,要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当事人必须先登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网址http://spen.hn-fda.gov.cn在网上申报,再将纸质资料报到如东所。2017年11月6日,李祥德向我局如东所提出书面申请,如东所工作人员当即到现场查看其办证条件,发现现场条件不达标,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到位后再申报,李祥德随便把经营场所的卫生搞了下,买了一台消毒柜,把厨房的厕所用一块木板挡了一下,在没有告知如东所已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反而于2017年11月13日在红网上面投诉“澧县食药局周定清罚款单没有澧县食药局的公章”,说“消毒柜按要求买了,纱窗也弄好了,厕所也封了,请问澧县食药局周定清,你打算什么时候办证呢?你还想继续刁难下去吗?”与事实不相符。 四、最近收到的投诉说:“办证的标准因人而变,因时间而变”不属实。周定清所说的那些条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具体为:“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必须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根据<<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所载明的现场核查内容,必须具备如下最基本的设施设备条件,如:加工经营场所均应设在室内,厨房内不得设置卫生间;厨房与就餐场所有明显区分或隔断;至少设置2个用于食品原料清洗池或容器,水池或容器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或容器;至少配备一个消毒柜等消毒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有相应的通风、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配备冰箱等冷藏(冻)设施,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能分开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2017年12月27日,当事人李祥德因受到行政处罚向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议,上级部门维持了我局的处罚决定;2018年1月12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李祥德及其家人在网络投诉情况进行了初查初核,得出了举报内容不实的结论。 针对李祥德及其家人多次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不实言论,我局工作人员周定清正准备以个人名义起诉其诽谤行为。 特此回复 澧县市场监管局 2018年1月12日 澧县县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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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12 11:04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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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1-0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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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1-0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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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1-09 08:34
唉,这里就是个论坛而已,你有意见直接找市里,从你的说法来看,程序上确实有违规,但是你也违法没错,然后那个食药监说你从未办证应该是从未在食药监办证,他们的系统里面查不到,你那个卫生许可证是07年卫生局办的,还是手写的。
你在这个论坛上争执何用?就算你争赢了,也不可能免除,违法事实在,执法程序有错,顶多是撤销后重做。或者是想一视同仁?都罚一样多的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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