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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给员工买商业保险疾病团体险,员工可以给配偶和子儿买,一年68元,最高赔10万; 其中有包含住院保险:最高赔2万; 门诊: 每次最高1600元,但是住院前后的15天门诊才有。不住院就报不了门诊. 我小孩因胃肠炎入住常德人民医院,打了两天针,每天都回家,虽有好转但仍未痊愈; 因天气寒冷,又导致了感冒之类。 因考虑到来回折腾,半夜小孩呕吐或拉肚子在家不好处理,门诊又不能报保险。故申请住院。 可医生说住院没有床位,无法办理住院手续。 但经查,有‘留院观察’床位,故也可以在医院过夜。但对于我们来说,在医院过夜,又有床位,也打针, 不就跟住院一样的吗?只是床位没在住院部,叫法不同而已。 我们请医生帮忙写出入院单好报保险,但医生却事实求实,说这是‘留院观察’而非‘住院’,条子不能乱开。 就这样在医院住了五天,医院始终认为是‘留院观察’,就这样我们硬掏一千多快两千元;而我们无法做保险报销。 大家评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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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10 14:45
这个医生做得没错,你也应该明白这报不了保险.
既然制定了规则,我们就应该自觉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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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1-09 07:47
语文没学好 不应该找医院的麻烦!可以看看是哪个时间段的老师没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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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0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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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1-0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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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1-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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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1-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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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1-08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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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1-08 13:12
医院好像没毛病,要想社会公序良俗更纯真,咱就不能指望医生糊稀泥单纯凭“床”和“过夜”两个特征就硬将留观搞成住院。保险公司条款在那里,好像也没啥毛病。
不过俺也理解楼主,像俺们常德这种外来人口不多的非前沿城市,你不耍手段、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占那些看起来“占得到、应该占”的便宜,身旁甚至还会有说你傻的人。其实吧,咱们的后代能不能更快享受更公正的社会环境,也往往取决咱们平时的心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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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1-08 13:06
你应找保险公司,不应找医院。医生办事太死板不知道通融这是不合谐的做法需要改进工作方法,让医患双方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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