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人去澧县食药局办证的时候,食药局的周定清是这样说的,“要在每个卖菜的桶上面贴上标签,说这是什么,这是什么,要种类分工明确,贴上各种熟食标签。”澧县食药局周定清还说“想办卫生许可证一定要像谢某一样要有双水池。”噢,对了,周定清还说“想办证一定要有消毒柜,经营区和住宅区也必须分开,还说不让在经营区做饭”。
以前澧县食药局周定清还说之所以让整个如东菜市场都无证是因为他们卫生条件不达标,那么请问澧县县长,澧县食药局,多了几个投诉之后就全部都达标了呢?全部一起办证了呢?为什么澧县食药局周定清说的这些标准仍旧是都没有达到也办证了?请问为什么双水池没有也办证了?为什么消毒柜没有也办证了?为什么住宅区和经营区没分开也同样办证了,在经营区做饭还是办证了,种类标签没贴也办证了呢? 请教澧县县长,澧县食药局,澧县食药局周定清办证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他的标准因网上的投诉而变,也因人而变,因时间而变? 前段时间澧县食药局周定清还义正言辞的说郭某在经营区做饭不符合办证的规矩,很严厉的说人家。转眼间人家还在经营区做饭,人家手上不照样拿着卫生许可证,真是讽刺。 |
|
1楼#
发布于:2018-01-16 21:10
|
|
2楼#
发布于:2018-01-12 16:38
网友:
针对当事人无视以往的详细回复,一直避重就轻,回避其无法办证的核心障碍及自主责任,而企图牵扯旁支末叶,混淆他人它事的缠访不休的情况,现再次将相关情况汇总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称“甚至都不用考察环境,发疯似的全部受理办证事宜”的情况,系一种误解。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如东镇旧农贸市场有10家经营户(包括投诉人)属于无证经营,2016年12月-2017年7月,我局执法人员曾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这10家经营户,要求他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除投诉人外,其他9户均按时提交了申请办证的书面材料,一人符合条件已办证(谢承军),二人已通过现场核查,材料已上报(郑刚、李登元)。6人因部分条件不符合要求正在积极整改中(曾召清、余成民、郭先军、邓祥君、凡浮云、陈德群)。投诉人所说的“整个如东菜市场全部都办证了”是完全不属实的。 二、投诉人称“此时我想到金某等食品经营许可证收的是750元,红网上写的回复是给第三方网站”不属实。金某真名叫张猛在如东镇街上经营一家早餐店,我局只收了150元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该培训在党校举办,标准经物价局核审同意)。 三、投诉人称“他们家一张许可证办四个多月”的情况严重不实。2017年8月21日,我局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投诉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于2017年9月1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诉人从2017年8月22日开始一直在华声在线、红网、国家信访网、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县纪委驻工信局纪检组捏造实事恶意举报。我局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当事人李祥德多次,要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当事人必须先登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网址http://spen.hn-fda.gov.cn在网上申报,再将纸质资料报到如东所。2017年11月6日,李祥德向我局如东所提出书面申请,如东所工作人员当即到现场查看其办证条件,发现现场条件不达标,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到位后再申报,李祥德随便把经营场所的卫生搞了下,买了一台消毒柜,把厨房的厕所用一块木板挡了一下,在没有告知如东所已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反而于2017年11月13日在红网上面投诉“澧县食药局周定清罚款单没有澧县食药局的公章”,说“消毒柜按要求买了,纱窗也弄好了,厕所也封了,请问澧县食药局周定清,你打算什么时候办证呢?你还想继续刁难下去吗?”与事实不相符。 四、最近收到的投诉说:“办证的标准因人而变,因时间而变”不属实。周定清所说的那些条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具体为:“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必须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根据<<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所载明的现场核查内容,必须具备如下最基本的设施设备条件,如:加工经营场所均应设在室内,厨房内不得设置卫生间;厨房与就餐场所有明显区分或隔断;至少设置2个用于食品原料清洗池或容器,水池或容器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或容器;至少配备一个消毒柜等消毒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有相应的通风、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配备冰箱等冷藏(冻)设施,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能分开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2017年12月27日,当事人李祥德因受到行政处罚向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议,上级部门维持了我局的处罚决定;2018年1月12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李祥德及其家人在网络投诉情况进行了初查初核,得出了举报内容不实的结论。 针对李祥德及其家人多次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不实言论,我局工作人员周定清正准备以个人名义起诉其诽谤行为。 特此回复 澧县市场监管局 2018年1月12日 澧县县长热线 |
|
3楼#
发布于:2018-01-12 11:06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12日 |
|
4楼#
发布于:2018-01-10 10:53
|
|
5楼#
发布于:2018-01-09 23:24
|
|
6楼#
发布于:2018-01-09 23:22
|
|
7楼#
发布于:2018-01-08 08:26
|
|
8楼#
发布于:2018-01-07 23:59
哈哈!!!我想看看澧县县长 咋个回复!!!他要不回复 就去问问 咱们曹市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