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县长,都说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那么请问澧县县长,为什么在澧县范围内公民在法律上不能一律平等?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八月二十一日,二十多号人就像土匪一样在我家抢东西,说是执法,可是澧县食药局周定清嘴里喊着:“把他们家全部东西都给我搬出去”。有视频为证。连我家的生活用品菜刀,食用油都拿着了,想让我们全家都死掉是吧?住宅区与住宅区是分开的。一起被抄家了。 我只问澧县县长一点,抄家的时候如东菜市场有没有一人有证,没有吧!因为澧县食药局周定清要我们菜市场的人办证又不给办证,还说要先交罚款。那同样是无证经营为什么只抄我一家?这是什么道理? 为什么在都没有证的情况下,谢某交了3000,我们家交了5000,其他人不交,请问这是何道理?不要和我说什么谢某交了5000,我也有当事人录音,当事人不止一人,送烟拉关系的也是当事人之一。 红网上以澧县县长热线的名义回复我们家从未办证,好啊,我们菜市场从来办证都是一起的,有图有真 相,看是不是像红网上县长热线回复的那样从未办证。 澧县县长热线还回复说是我们不办证,我们办理了营业执照,健康证,就唯独许可证不办,说得过去吗? 有些百姓人善就喜欢被人欺。特别是像周定清这样的人,在这里我也不说什么了,反正红网上他都被人骂惨了,想要做这样的一枚为官者,真是浪费了一个好名字。 我在这里只是想为我家正名,不要被澧县食药局暴力执法了,喊都喊不出来,还落得一个无证经营的罪名。重要的事再强调一遍,抄家的时候全菜市场都是无证经营,澧县食药局周定清执法不统一,有的罚有的不罚。罚了还给一张无澧县食药局公章的罚款单。 请问澧县县长,澧县食药局就可以执法不统一吗? 我现在是在讲道理,不是要你的乱回复。我硬要和你把道理讲清楚,你以为以你县长热线的名义回复一下就草草结案了。 请认真对待我的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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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08 12:09
帖内置顶 – – 2018-03-20 16:41
市长热线:
2018年1月2日,我局收到县热线办的转办函后,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发现投诉人所说的“当地多人多次投诉”并不是实情,所有的投诉均系其一人多次在各级媒体投诉此事。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称“甚至都不用考察环境,发疯似的全部受理办证事宜”的情况,系一种误解。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如东镇旧农贸市场有10家经营户(包括投诉人)属于无证经营,2016年12月-2017年7月,我局执法人员曾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这10家经营户,要求他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除投诉人外,其他9户均按时提交了申请办证的书面材料,一人符合条件已办证(谢承军),二人已通过现场核查,材料已上报(郑刚、李登元)。6人因部分条件不符合要求正在积极整改中(曾召清、余成民、郭先军、邓祥君、凡浮云、陈德群) 二、如东所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均是依法依规予以收费。 三、投诉人称“此时我想到金某,李某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收的是750元,红网上写的回复是给第三方网站”不属实。金某真名叫张猛在如东镇街上经营一家早餐店,我局只收了150元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该培训在党校举办,标准经物价局核审同意)。李某真名叫李凡海在如东镇街上经营一家早餐店,我局没有收取他任何费用,他也没有向我局提出任何申请材料。 四、投诉人称“他们家一张许可证办四个多月”的情况严重不实。2017年8月21日,我局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投诉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于2017年9月1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诉人从2017年8月22日开始一直在华声在线、红网、国家信访网、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县纪委驻工信局纪检组捏造实事恶意举报。我局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当事人李祥德多次,要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当事人必须先登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网址http://spen.hn-fda.gov.cn在网上申报,再将纸质资料报到如东所。2017年11月6日,李祥德向我局如东所提出书面申请,如东所工作人员当即到现场查看其办证条件,发现现场条件不达标,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到位后再申报,李祥德随便把经营场所的卫生搞了下,买了一台消毒柜,把厨房的厕所用一块木板挡了一下,在没有告知如东所已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反而于2017年11月13日在红网上面投诉“澧县食药局周定清罚款单没有澧县食药局的公章”,说“消毒柜按要求买了,纱窗也弄好了,厕所也封了,请问澧县食药局周定清,你打算什么时候办证呢?你还想继续刁难下去吗?”与事实不相符。 五、关于罚款单没有公章的投诉,我局之前回复过,现将原始盖章的图片传给贵办。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5 澧县县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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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09 03:56
澧县县长热线:市长热线: 澧县县长,你的回复很有趣,我都差点要要为你鼓掌了。 首先,金某,李某收的办证费用是750元,你当时用澧县县长热线的名义回复的,说其中的300元交与第三方网站,这里有图片为证。 其次,金某什么时候变成了张猛,张猛是谁我都不知道,当时你的回复是叫金什么的,这里同样也有照片为证。你以澧县县长热线的名义回复的,你忘了吗?还真是贵人多忘事。 接着,你说了一大堆还是没有说出我问你个事,我问你抄家的时候是不是如东菜市场全部的人都没有证,那是因为你们都不发证。现在有几条投诉的你们就都办理了,说好的消毒柜,说好的贴标签,说好的双水池呢?为什么什么都没有你们也受理了? 还有噢,你说你们发了澧县食药局公章单,我就想问一下,你们怎么不说盖了澧县食药局公章的单子是什么时候发的,是在行政复议受理之后,交了罚款5000元的一个多月之后,正常的程序是这样的吗?不是应该一交钱立马就送来的吗?为什么要等到行政复议之后。 最后同样重要的是,你们红网上不是回复我们从未办证,那当事人家里的这个是什么东西,照片为证。 还要强调一点,一个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的人不去办卫生许可证,请问澧县食药局,澧县县长,这说得过去吗? 事情发生了请好好解决问题,不要强辩,事实就在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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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1-0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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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1-08 15:10
澧县县长,交钱你一个多月了再发这张单子有用吗?在这里遮什么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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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08 12:09
市长热线:
2018年1月2日,我局收到县热线办的转办函后,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发现投诉人所说的“当地多人多次投诉”并不是实情,所有的投诉均系其一人多次在各级媒体投诉此事。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称“甚至都不用考察环境,发疯似的全部受理办证事宜”的情况,系一种误解。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如东镇旧农贸市场有10家经营户(包括投诉人)属于无证经营,2016年12月-2017年7月,我局执法人员曾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这10家经营户,要求他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除投诉人外,其他9户均按时提交了申请办证的书面材料,一人符合条件已办证(谢承军),二人已通过现场核查,材料已上报(郑刚、李登元)。6人因部分条件不符合要求正在积极整改中(曾召清、余成民、郭先军、邓祥君、凡浮云、陈德群) 二、如东所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均是依法依规予以收费。 三、投诉人称“此时我想到金某,李某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收的是750元,红网上写的回复是给第三方网站”不属实。金某真名叫张猛在如东镇街上经营一家早餐店,我局只收了150元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该培训在党校举办,标准经物价局核审同意)。李某真名叫李凡海在如东镇街上经营一家早餐店,我局没有收取他任何费用,他也没有向我局提出任何申请材料。 四、投诉人称“他们家一张许可证办四个多月”的情况严重不实。2017年8月21日,我局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投诉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于2017年9月1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诉人从2017年8月22日开始一直在华声在线、红网、国家信访网、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县纪委驻工信局纪检组捏造实事恶意举报。我局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当事人李祥德多次,要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当事人必须先登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网址http://spen.hn-fda.gov.cn在网上申报,再将纸质资料报到如东所。2017年11月6日,李祥德向我局如东所提出书面申请,如东所工作人员当即到现场查看其办证条件,发现现场条件不达标,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到位后再申报,李祥德随便把经营场所的卫生搞了下,买了一台消毒柜,把厨房的厕所用一块木板挡了一下,在没有告知如东所已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反而于2017年11月13日在红网上面投诉“澧县食药局周定清罚款单没有澧县食药局的公章”,说“消毒柜按要求买了,纱窗也弄好了,厕所也封了,请问澧县食药局周定清,你打算什么时候办证呢?你还想继续刁难下去吗?”与事实不相符。 五、关于罚款单没有公章的投诉,我局之前回复过,现将原始盖章的图片传给贵办。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5 澧县县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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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1-0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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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1-05 09:27
静观此事如何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予答复,也希望纪委能介入调查。影响老百姓生活的就是这些苍蝇,苍蝇不除生活环境堪忧,打虎同时更应该要多打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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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1-0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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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1-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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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1-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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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1-0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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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1-04 08:42
这位“德”同志肯定是知道一些情况的,不是官员也是行业内人士。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现实,你去政府单位不管办什么,只要是你得劳烦他的,就得放低姿态,你去看,所有的成了事儿的老板,哪个对他们不是毕恭毕敬,不仅仅是对官就算是小小的公务人员,人家也是一样的态度。要不然,一百种姿势给你出难题,你手续都到位了就好说,手续不到位你态度(**)到位了,人家会想办法帮你走手续,帮你把手续到位。
楼主典型的就是有亏没理,耐他何?也许很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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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1-04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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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1-0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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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1-0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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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1-0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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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1-0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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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1-0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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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1-03 20:28
很好,又一个不向权利低头的,支持!要让执法光明、公平,公正,必须有这样的同志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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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1-03 20:15
没想到我又多了个身份,感觉楼主现在是,只要谁不帮他说话,他就认定对方是官府的人,而且是自己认识的人.
楼主,问一下,您有没有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一个食品安全培训?时间一般是1~2天,由食药监部门定期举办,培训结束后,还要考试,合格后发放食品安全员证书.这个证书,也应该是办经营许可证的资料之一.... 相关资料,纸质的与电子的,都要,电子的,是要自己在省食药监的网上申请办理许可证时,要上传的,包括自己制定的食品安全条例哦.这些你搞了没? 办经营许可证,,和工商执照不一样.按流程,准备的材料都有六七项.所有资料备好了,你申请后,会有人来你营业场所拍照,并上传你的资料到省食药监的网上,存档的. 你不要在网上逮谁咬谁了,按照国家食品经营许可的要求,走流程,不要眼红别人办没办,别人办没办,和你半毛钱关系都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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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1-03 19:11
鸡年先送鸡,这点规矩都不懂?当官为什么?就为老百姓服务?你傻蛋啊,得先送礼,开个卤菜店,少说你一年也有100万的收入嘛,你得掏出一半来做活动经费,就像企业搞研发一样。官大的,就得多进贡点,这样下来,你不还是一年有个50万的收入嘛,这叫互利共赢,要不然你让我们的父母官饿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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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1-0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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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1-0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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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1-0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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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1-0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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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1-03 12:51
澧县县长热线鸡年很火哟,当官只晓得搞钱,废了你妈给你的脑子,来祸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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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1-0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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