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桃源县政府,2016年职称评定教师的2017年医保部分怎么扣的?
前段我们发帖如下—— 桃源县政府领导: 我们是2016年11月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我们职称评定合格,并于2016年12月31日获得资格证书认定。按道理说我们的职称工资也就应于2017年1月开始调资。可是,昨天人事领导告诉我们,2016年职称晋级教师的工资要从2017年7月起调资。其理由是调资批文7月份才在县政府那里批下来。 我们不禁要问—— 1、这个调资批文要辗转多少个部门、花多长时间批?需要等待6个月之久?是工作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我们“赖”掉的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有政府作风、政府形象、政府信誉! 2、重视教育、尊重教师是领导口头上的空洞支票?——“口号”没有实际意义,维护教师正当权益,是一级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以上观点我们错了,敬请领导海涵!但得给我们一个明明白白地理由! 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回帖如下——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2016年教师职称评定后的工资到底怎么发?”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县教育局已按人社部门要求于2016年12月前报送了职称评审材料,中级职称经市级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评审,高级职称经省级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评审。省市两级审核后,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对象获取新的任职资格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即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任现职时间可从2016年12月31日算起。根据人社部门相关规定,职评文件下发后,才可进行新的职称聘用,聘用后的下月执行新的工资,我县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发文时间为2017年6月,文件下发后教育系统立即按政策完成了相关教师的聘用工作和职称晋级工资审批工作,起薪时间为2017年7月。 如您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桃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方式:0736-6621055。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注和监督! 桃源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 看到县教育局这样的回复真是啼笑皆非,遗憾也罢,愤怨也罢,只有认命。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扣我们的医疗保险却又是从2月份起按新职称工资标准扣去了。工资没涨,扣的先拿,这还有没有个道理可言? 不知道政府部门指示哪个部门又作何解释给我们听听呢? 总有个解释在那儿,老百姓心中有杆秤。一杆秤秤不了千斤,用杆杆秤去秤就能秤出多少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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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05 17:01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1-05 17:0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2016年职称评定教师的2017年医保部分怎么扣的?”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常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常政发〔2012〕10号)文件精神执行:“基金征缴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征缴基数,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执行。其中,单位及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执行情况。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实行年申报制度,即每年初由参保单位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情况后,申报缴费基数。人社局征缴办再根据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拦头保底情况进行审核。个人每月缴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由各单位统一收缴。教育系统职工的2%由教育系统自行代扣代缴。 3、扣缴是否不一致。因单位个人情况不同,个人扣款不同,是否扣缴一致,所有干部职工可以通过“我的常德”APP或关注“桃源人社”公众号后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情况,多缴部分可让单位退回,少缴部分可以让单位补扣补缴,或打12333投诉。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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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05 17:0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2016年职称评定教师的2017年医保部分怎么扣的?”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常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常政发〔2012〕10号)文件精神执行:“基金征缴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征缴基数,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执行。其中,单位及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执行情况。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实行年申报制度,即每年初由参保单位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情况后,申报缴费基数。人社局征缴办再根据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拦头保底情况进行审核。个人每月缴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由各单位统一收缴。教育系统职工的2%由教育系统自行代扣代缴。 3、扣缴是否不一致。因单位个人情况不同,个人扣款不同,是否扣缴一致,所有干部职工可以通过“我的常德”APP或关注“桃源人社”公众号后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情况,多缴部分可让单位退回,少缴部分可以让单位补扣补缴,或打12333投诉。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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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2-26 10:08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7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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