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房管局领导,你好!
本人于2016年多次接到常德恒大华府销售员有关卖房的电话或短信,前往位于柳叶大道的常德恒大华府售楼部。接待的销售顾问向我介绍了门面情况,并着重推介了第45栋104、202号门面,我觉得其他情况还可以,只是图纸上202号门面的窗户明显不合理,会严重影响门面使用,原因为:1、正面(西面)的问题,因为是框架式,窗户本可以适当开大一些,但仅仅开了两扇小玻璃窗,而且每扇小窗户上仅装了一页推窗,人为隔断室内应有的采光和通风;2、背面(东面)问题,因为45栋整体格局的原因,背面只能开一扇面积不大的窗户,这样使得整个门面“先天不足”,通透性差,但是令人费解的是,在如此先天不足的基础上竟然还人为的将仅有的这扇窗户用砖头封上一半!我把问题提给了销售顾问,销售顾问告诉我:“之前的看房客户也提出了相同的问题,我们反映上去了,窗户的问题可以改!”,接下来的几天我再次确认“窗户问题可以改”之后和开发商办理了购房手续。麻烦由此开始,一方面,当我提出解决窗户问题时,恒大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诸如改造成本、不便改造之类。。。从2016年6月到今天(2017年11月),我找了恒大无数次,每次都是销售员敷衍应对,而且要求面谈其负责人,一直见不到人;另一方面,有租房意向的客户看了202号的窗户后就觉得采光和通透性差,不好使用!我不禁要问,我咬牙贷款,月月还贷,买下这个门面就因为开发商的诱骗和不诚信,让我如此长年累月的申诉无果吗? 在此,我恳请职能单位敦促常德恒大华府开发商兑现当初的承诺,更改严重人为不合理的窗户问题!否则,本人保留进一步投诉的权利! 2017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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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1-29 09:02
帖内置顶 – 市房管局 – 2017-11-29 09:02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知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放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我局也将督促开发企业依法依约履行合同。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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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2-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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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2-0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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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2-0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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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2-0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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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2-0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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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2-0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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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3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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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3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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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3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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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11-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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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7-11-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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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7-11-29 21:05
销售顾问的话你也信 拿了钱就大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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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7-11-29 09:02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知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放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我局也将督促开发企业依法依约履行合同。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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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7-11-2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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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7-11-2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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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7-11-28 11:57
直接起诉吧,合同里面没有约定可以改,当时销售方说可以改的不知道有没有录音证据,或文字证据,估计也不会有,这样的话,就没有什么胜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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