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基层棚改拆迁问题
国家棚改政策好,下来的资金指标巨量,其本意是解决弱势群众老、旧、危房的民生住房问题,但下面基层领导的一些做法不妥。 常德市T县前任交通局长,其子吸毒,几年前在县城新建了一栋私房(附图),拟出售原标价300万元无人问津,这次被纳入棚改范围拆迁了,获得政府征收补偿资金900多万元(暴利),国家这样好的惠民政策,不能肥了下面某些官员。 请问:哪里棚改哪里不改,市民有没有一点话语权?下级政府出面为开发商人腾地,是否符合中央棚改政策? 图片:6058a9b4d3dfb35c0c02f6f1f468c885.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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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2-01 15:10
棚改一定要符合棚改条件和标准的才能棚改。别好大喜功,形成对资源财产的浪费和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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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2-01 12:39
新建几年的房子被棚改拆掉,请教网友桃源老江2,这是不是既浪费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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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1-29 19:18
我顶我顶我顶顶 我刚也发了一个关于原有线电厂宿舍区棚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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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1-28 20:56
fengyuxiao:这算什么,它还属于私产。拥有被贱卖的原国有资产的人,这次才发大了。这就是改革红利。回到原帖确实。常德市这种情况不少,有的在建、有的在占待价而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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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1-28 19:56
一码归一码,吸毒自有相关法律约束制裁,私人财产就应该受到保护并享受政策红利,没有什么不好。
![]() 政府为大的投资商拆迁腾地,也没啥不好,对当地GDP,当地就业,税收都是利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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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1-28 15:16
这算什么,它还属于私产。拥有被贱卖的原国有资产的人,这次才发大了。这就是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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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1-28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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