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Inked443958610738260127_LI.jpg ![]() 图片:Inked517787942741075188_LI.jpg ![]() 图片:Inked550349559547420419_LI.jpg ![]() 图片:Inked748165293160373627_LI.jpg ![]() 今天江北城区公寓楼签合同,我有三点疑问: 1.房子刚开始签合同,钥匙未到手,没有交房,为什么会产生物业费,按收据所写,物业费是从今天开始计算的 2.我咨询多人,这个装修保证金是什么东西?正常来说不说不是我什么时候装修,然后什么时候到物业申请,交保证金,装修完后退还得吗?然后现在未交房,预收这个保证金有没有依据? 3.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是否存在交叉收费、重复收费? 请相关部门给与解释,这个房子是政府的惠民政策,如果政府有相关文件,该交就交,没有,那这种乱收费应该予以重视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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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2-25 15:4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江北城区安置房物业收费问题,我委已收悉。现按政策回复如下: 1、依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日的当月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二)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月及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因此,业主应从交房之日的当月开始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 2、物业服务企业在房屋装修之时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目的在于监督、规范装修行为,为防范因装修施工的违规操作给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装修保证金或装修押金应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收取,物业公司不得向未装修的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或押金。如果业主在装修期间未造成任何损害,则该项费用应全额退还给业主。建议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签订《装修服务管理协议》,明确规定装修保证金的收费标准、使用方式、扣除方式以及退还时限等内容,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 3、如果物业公司存在交叉收费或重复收费的情况,建议您保留相关收费票据,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我们反映,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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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1-24 11:22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我委受理,目前正在处理中,回复将尽快上网告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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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1-20 11:43
这些费用是不是收早了点。聚少成多,收上去的钱产生的利息要到谁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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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1-1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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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1-18 13:37
要看文件,这个貌似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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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1-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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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1-18 11:57
房子都还没交,就要收物业管理费,这个物业公司心是不是太黑了点喔,把业主一个个滴当黑宝啊。装修押金什么的是不是收得有点太积极了,我要是买了一直空在那里不打算装修呢,个个业主都收,这得是有好大的一笔钱喔,物业都可以发一笔横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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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7-11-1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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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1-18 09:44
图片:微信图片_20171118094326.jpg ![]() 买公寓楼的业主们,欢迎加入大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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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1-18 08:10
符合交房条件就可以开始收取物业费了。
楼主签了买卖合同确实应该缴物业费了。 相关法规,对于入住与非入住的购房者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不一样。好像是未入住的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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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7-11-18 07:47
钥匙还没有拿到,还没有收房,就从昨天收取物业费,有点过早,
装修应该是要申请后,物业公司再收取押金,装修完后再退还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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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7-11-1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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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7-11-17 21:10
物业收费太积极点了吧,我要是一直不装修呢,你求我装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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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7-11-17 21:09
政府的惠民政策不能因为这种不合理的收费受到玷污,钥匙都还没拿到哪里就开始收物业费的,装修前收的保证金为何在签合同到默认收取?我们也想知道这不合道的收费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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