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你们好:我是经泽湖畔的业主,自我们小区17年3月交房以来,截止目前,作为小区的业主,我们的停车位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小区车位本来属于人防工程,不可以销售,目前物业采取的态度是:要么买,不买不可以停,也不可以租,对于我们这些业主来说,认为这种做法太过分了,据我们小区的第三方保安说,如果我们停在外面,发现一次,每次扣100元,保安也是打工的,何必为难他们,物业自己不出面,还指使保安对我们的车辆进行破坏,放气等行为,请问作为小区物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制造问题,请问是不是意思可以下岗了?我们一直认为要公平对待,车位要么统一不开放,既然开放了请公平对待,既然可以对外了,为什么不让业主停,总是以在申请,上报了,方案没有出来等理由推诿,物业推开发商,找去开发商,找不到相关人员,作为业主,购买住房了,地下有多余的车位不能停,停在小区大门口,在不影响交通和小区人员出入情况下,都如此让步了,请问要如何才好?请问真的是逼迫买车位?请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及时给予合理解决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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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1-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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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1-13 13:06
学华达幸福湾小区的,成立业委会,再选物业公司,华达幸福湾已经换了物业,做得比以前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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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1-1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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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1-12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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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1-12 19:41
不完全赞成6楼的观点:
停车位少车多, 先到先停 只是一种公平。 价高者停难道就不公平吗? 在小区内合适位置规划停车位, 谁出价高 谁停, 收费扣除适当的人力成本,其他归全体业主所有 难道就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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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7-11-12 18:32
公共道路边停车收费,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小区地面和地下停车收费,等等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利益驱动。如果真想缓解交通堵塞压力,拥挤狭窄的街道路边就不能画框收费,如果要便民,就应该开放所有属于政府部门的大院及大型公共场所供群众临时停车,并且规划建造停车场房。如果要缓解群众和商家的矛盾,就应该开放医院就诊探视临时停车不收费,小区业主停车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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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7-11-12 18:06
小区车位本来属于人防工程,不可以销售.
是小区所有车位 属于人防工程 , 还是部分车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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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7-11-11 15:59
都是可买可租的,你们业主好脾气,如果是物业规定的只能买不能租,就赶了物业重新聘请就是了。从源头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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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7-11-11 14:52
物业本来是服务业主的,搞的成了开发商的手下,继续榨压业主,业主要联合起来赶走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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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7-11-11 14:31
要么买,要么租,业主应该有选择权。如果不买也不租,那就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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