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自行车的停放区域在小区规划中是否属于必备附属设施?如果不属于,那么对于没有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放区的新建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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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1-29 15:09
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7-11-29 15:09
网民朋友:
您咨询小区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自行车的停放区域是否规划的问题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自行车等属于非机动车,在小区的规划方案设计中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停车区域是必须配建并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我局在规划方案审查时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停车区域都做了相应的要求。目前我市有些小区存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紧张的问题,主要有历史形成、物业管理不善、停车区域挪作他用等原因。小区的日常管理主要由物业公司负责,对于现有小区中无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的问题,建议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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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7-11-29 15:09
网民朋友:
您咨询小区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自行车的停放区域是否规划的问题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自行车等属于非机动车,在小区的规划方案设计中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停车区域是必须配建并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我局在规划方案审查时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停车区域都做了相应的要求。目前我市有些小区存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紧张的问题,主要有历史形成、物业管理不善、停车区域挪作他用等原因。小区的日常管理主要由物业公司负责,对于现有小区中无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的问题,建议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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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0-21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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