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回复网友在外打工单位已购买医保的,凭相关证明可不再交医保款,不知凭此相关证明可否抵减村(居﹞上缴数,如不能,村﹝居)就得为他﹝她)们出钱缴纳,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呀。有关部门能回复一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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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7-10-11 16:29
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7-10-11 16:30
您好!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方式: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您如果在外地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只需在外地医保部门提供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证明,出示给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部门,就不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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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7-10-11 16:29
您好!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方式: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您如果在外地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只需在外地医保部门提供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证明,出示给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部门,就不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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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7-10-11 16:15
农村医保,居民医保,都不是强制的,无论你是否有其他保险,都可以不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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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7-10-11 15:39
只要确实够买了其他医保的,可以不用重复购买居民医保了。只要拿出相关证明,不过好像要在购买之前就要出示,如果购买了的估计很难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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