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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A买的时候是50万,现在市场价格近腰斩,好不容易中介找来个客户B愿意28万成交。听中介说要先到税务窗口去问问。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现在你们系统指导价要40多万,要七七八八交近6万的税。满屏的收费明细,眼花缭乱,准备拍下来慢慢细看,窗口工作人员立马阻止,说不许拍照。
(问了几个银行,银行系统的评估价比市场价格28万更低,如果按银行的贷款评估,只能评估出24万) 就问:你们系统指导价格明显和市场价格背离,为什么不及时更新你们的系统。 税务这样的指导价格,直接导致交易双方停止,和现在的提振消费,促进市场流动完全背离。 普通百姓有什么办法??复议或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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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8-17 10:47
帖内置顶 – – 2026-08-17 10: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契税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纳税人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将纳税人申报价格与税务机关确定的评估价格进行比对。对申报价格低于评估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参照评估价格核定其计税价格。目前评估价格基本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进行批量评估;无法采用市场法的,采用收益法、成本法等其他合理、可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价格各县市区税务机关每年均会依据市场行情批量调整或确认不进行调整,以求尽量贴合正常市场价值。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可申请价格异议处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均有适合本地实际的争议处理办法。因该纳税人未写明商铺所在的具体区县及电话联系方式,无法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建议咨询本地税务机关,申请价格异议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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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8-04 18:24
1. 申请复核/个案评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市场实际情况。受理后,税务部门会委托第三方评估。建议在缴税前提出,事后申请会复杂得多。
2. 准备证明材料:包括买卖合同、能证明市场行情的同地段商铺近期成交记录、中介的证明等。 3. 行政复议: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在缴清税款后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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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6-08-0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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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6-08-05 09:29
xiaobin4333:1. 申请复核/个案评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市场实际情况。受理后,税务部门会委托第三方评估。建议在缴税前提出,事后申请会复杂得多。豆包说的?还是官方?试想,一个普通老百姓,哪里去搞同地段商铺近期成交记录???有也是产权交易中心有,税务系统里面也有,他们说交易双方为了避税,签低了合同价。那好,开发商卖的一手铺,总不至于和买铺的玩阴阳合同吧。城西中建的商铺最低干到3000多一平。我就不信税务系统里看不到。 要普通老百姓说明市场实际情况???那要这么些部门干啥的呢??现在什么时代了? 还是谢谢您跟贴和回复。 遇到这种情况,大家最好别麻木,别人今天走过的,也许就是你明天要路过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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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6-08-0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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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6-08-0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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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6-08-05 10:54
xiaobin4333:受理后,税务部门会委托第三方评估。理是这么个理。却感觉就是让老百姓自已证明你是你,你爹是你爹一个逻辑(各部门内部数据清清楚楚,非得要折腾老百姓自已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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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6-08-0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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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6-08-0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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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6-08-17 10: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契税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纳税人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将纳税人申报价格与税务机关确定的评估价格进行比对。对申报价格低于评估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参照评估价格核定其计税价格。目前评估价格基本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进行批量评估;无法采用市场法的,采用收益法、成本法等其他合理、可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价格各县市区税务机关每年均会依据市场行情批量调整或确认不进行调整,以求尽量贴合正常市场价值。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可申请价格异议处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均有适合本地实际的争议处理办法。因该纳税人未写明商铺所在的具体区县及电话联系方式,无法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建议咨询本地税务机关,申请价格异议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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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6-08-1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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