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968年出生,年满56岁的女性,自己已购买5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人员,到了2030年只交够12年社保,原本政策是到了60岁再延长5年,延长五年任然不够15年的缴费年限可以补缴,现在是否到了2030年要按新政策一刀切延长到交17年的养老保险? 但原本这样女性职工(灵活就业等于职工养老)早已到了退休年限,为什么也要一刀切延长? 原本咬咬牙只要交到65岁,原本就比正常55岁退休 延迟了10年,现在如果还要在2030年继续延长,就的要交到67岁,这样对此类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上车前说好的缴纳15年的人员是非常不守信用的行为,因为灵活就业断缴就要亏掉60%进入统筹账户的资金,这样子交也是不交也不是,请问这部分人员该怎么办? 年轻人改改还有时间继续劳动,但是这些已经年老原本就到了退休年龄,听信当初15年社保就上岸的政策,朝令夕改,65岁了还要继续交???这样60零后无法赞同,请社保局和上面了解清楚,是不是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但是还未交满15年的,延长5年还不够就可以补缴且继续按这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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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12-12 16:41
帖内置顶 – – 2024-12-12 16:41
网友 happyhelen,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延迟退休改革办法明确:一是从2030年起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相当于设立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不变,仍为15年,不受影响。二是从2030年起,实行渐进式改革,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即对于2030年后退休的职工来说,最低缴费年限也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按每年提高6个月的节奏逐步调整,参保人员可以提前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参保缴费等。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规定将适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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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12-12 16:41
网友 happyhelen,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延迟退休改革办法明确:一是从2030年起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相当于设立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不变,仍为15年,不受影响。二是从2030年起,实行渐进式改革,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即对于2030年后退休的职工来说,最低缴费年限也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按每年提高6个月的节奏逐步调整,参保人员可以提前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参保缴费等。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规定将适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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