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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鼎城区交警大队的设置头“不礼让行人”抓拍判定严重过界,有敛财的意图了!!请为我老百姓主持公道!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4-05-04 20:01扫一扫,手机看帖
    如图,辅道上的右拐,居然出了不礼让行人抓拍,罚款200元。
    本人明显车过,行人完全处于一个车道间距的安全距离,这样的拍照判定对于工薪阶层来说一天上班就白干了。。特此申请人工处理,请各位论坛大咖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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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区长热线 05-04 20:01:41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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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5-15 10:34
帖内置顶  –    –  2024-05-15 10:40
网友您好:
    您反映情况已收悉,我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如对机动车违法有异议可以通过交管12123平台进行申诉处理,同时我队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5日
2楼#
发布于:2024-05-04 23:09
大荆州还有右车道交通信号灯设在左车道,,,闯红灯罚200
阿哥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3楼#
发布于:2024-05-04 23:12
诸如此类的抓拍,我们遇到太多太多,只是楼主认真的说了出来。在这种财政情况下,楼主说的嫌疑非常有可能。
4楼#
发布于:2024-05-05 06:14
5楼#
发布于:2024-05-05 08:42
这估计申辩不过,车头没过线时有人已经走进斑马线了
ct8008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6楼#
发布于:2024-05-05 09:12
不冤,明明划了左转,也要挤非机展示自由。另外,行人已踏上人行横道。
7楼#
发布于:2024-05-05 11:08
不冤。按照大佬滴说法,如果看得见刹车灯,是不是也就免单了?
船苌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8楼#
发布于:2024-05-05 11:52
只能说是冤,,,申是肯定申不过的。。。。唉。这种情况估计很多人遇到过。行人和车同时上线。。。。
9楼#
发布于:2024-05-05 12:02
ct8008:不冤,明明划了左转,也要挤非机展示自由。另外,行人已踏上人行横道。回到原帖
真冤,这样都罚,违背交通保通畅的本质要求,,,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10楼#
发布于:2024-05-05 14:58
11楼#
发布于:2024-05-05 15:27
按说右转车辆并不影响行人通行,且还在可控安全范围之内。
心路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2楼#
发布于:2024-05-05 16:12
来看看。
chenfu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3楼#
发布于:2024-05-05 17:17
最边上那条是非机动车道??
14楼#
发布于:2024-05-05 22:22
按照相邻车道礼让的规则是应该让的,只能说右转车道画得太宽了
15楼#
发布于:2024-05-05 22:50
现在礼让行人已经变味了,纯粹为了罚款了。不管行人离车子多远,拍到了就罚!
16楼#
发布于:2024-05-06 00:34
春暖花又开:真冤,这样都罚,违背交通保通畅的本质要求,,,回到原帖
安全大于通畅,另外人家路权大于你
17楼#
发布于:2024-05-06 08:25
同志,啥毛病没有啊,还占用非机动车道欸!斑马线前面还是要踩一脚降降速,万一哪个小朋友突然冲出来,两败俱伤!
18楼#
发布于:2024-05-06 08:34
就一条机动车道,申诉很难
ct8008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9楼#
发布于:2024-05-06 08:50
独此一名:按照相邻车道礼让的规则是应该让的,只能说右转车道画得太宽了回到原帖
他就没在正道上,挤的非机道
仗剑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20楼#
发布于:2024-05-06 08:57
洞庭大道隔一条街都拍。
21楼#
发布于:2024-05-06 09:10
珠穆拉玛峰:按说右转车辆并不影响行人通行,且还在可控安全范围之内。回到原帖
还是老大明白事理,交通的本质就是平安顺畅通行。这样都要罚款并且还罚款200有点过头了
22楼#
发布于:2024-05-06 09:10
常德纠脑壳:现在礼让行人已经变味了,纯粹为了罚款了。不管行人离车子多远,拍到了就罚!回到原帖
确实有点过度了,200元的罚款本来对常德普通收入人群来说就很高了。
23楼#
发布于:2024-05-06 10:31
      楼主,你说你“冤”,冤在哪里?
       1、此道明显只有一个行车道,你偏偏要“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 ?
       2、机动车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应该“减速、确认安全后通过”,你减速了吗 (很早之前,我就说过“技巧”(6楼说的,就是我之前说过的“技巧”):过路口时要点刹车,只要你点刹了,谁敢说你没“礼让行人”)?你都没减速,何来“礼让行人” ?
24楼#
发布于:2024-05-06 10:34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5楼#
发布于:2024-05-06 11:37
xiaoxiaomao:楼主,你说你“冤”,冤在哪里?
       1、此道明显只有一个行车道,你偏偏要“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 ?
       2、机动车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应该“减速、确认安全后通过”,你减速了吗 (很早之前,我就说过“技巧”(6楼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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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4-05-06 13:13
过人行道减速是基本要求,且不说你占非机动车,你的刹车灯貌似也没亮,而且也没人遮挡你的视野,换句话说,要么你是观察不仔细没看到,要么你就是看到了没当回事,
兄弟,你不冤。慢点开,哪怕多费几毛钱的油,总比你出事了,扯皮要强。
27楼#
发布于:2024-05-06 13:14
春暖花又开:真冤,这样都罚,违背交通保通畅的本质要求,,,回到原帖
不冤,人行横道,行人的路权是第一的,安全永远大于一切。
28楼#
发布于:2024-05-06 13:15
船苌:只能说是冤,,,申是肯定申不过的。。。。唉。这种情况估计很多人遇到过。行人和车同时上线。。。。回到原帖
不冤,人行横道,行人的路权是第一的,安全永远大于一切。多观察再走,省几秒,到时候出事扯皮浪费时间更多。
29楼#
发布于:2024-05-06 13:15
破帽遮颜:不冤。按照大佬滴说法,如果看得见刹车灯,是不是也就免单了?回到原帖
刹住了,应该就没这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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