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即将交房,想向贵局咨询了解,物业公司收取业主装修押金3千元,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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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5-11 10:58
帖内置顶 – – 2024-05-11 11:02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常德市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是否合法合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会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企业是否可以收取装修押金,上位法尚无明确规定。2020年12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价〔2020〕609号)曾明确可以收取装修押金及标准,并纳入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备案。2024年1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重新联合颁布了《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4〕16号),在文件修订过程中,考虑到装修押金是一种履约保证金,在装修完成后如无违约(违规装修)行为的全额退还,不宜界定为物业服务收费并纳入备案,所以16号文件对于装修押金的内容进行了删除。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因此,为约束业主的违法装修行为,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时,业主应承诺不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墙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以及违反后如何处理等。 综上所述: 1.装修押金的收取在一定程度上对预防违规装修及破坏房屋承重墙、整体结构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是否收取装修押金,由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3.收取的装修押金,装修完成经核实无违法装修行为的,押金必须全额退还;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将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预存。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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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04-24 11:00
不合理不合规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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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04-24 11:50
有人装修的时候拆了承重墙,就知道装修押金是不是合法合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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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04-24 13:34
情理上感觉收装修押金合理,防止业主违规装修,多个约束,对小区,对其他业主负责。还是看相关部门怎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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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4-04-24 14:50
xiaobin4333:有人装修的时候拆了承重墙,就知道装修押金是不是合法合规了回到原帖你觉得打了承重墙,装修押金3000就能解决?买房子是自己住的,只有不清白的人才会打承重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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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4-04-24 15:02
如果这个有职能部门监管,我很乐意交这个费用,但如果是物业自管的方式,我觉得这个费用不合理:一方面小区业主如果打了承重墙,3000押金远远解决不了;另一方面防止物业鸡蛋里面挑骨头,不退或者用押金抵扣多年物业费。坐等相关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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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4-04-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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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4-04-24 17:20
xiaobin4333:#业主为扩淋浴间打薄墙体只剩7cm#】4月23日浙江杭州,家住余杭区某小区的张女士称,她花500万在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家里的老人房墙壁渗水后检查发现,隔壁邻居为了扩大淋浴间的空间,把墙体给打薄了。原本24厘米的墙体,现在被邻居打薄成了7厘米...回到原帖别人打多少 我就打多少,通了 就一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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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4-04-2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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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4-04-2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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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4-04-26 21:18
只要交了押金,就没现钱钱回袋里了,扣除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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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4-04-27 16:36
交了也好,多少有点约束力,自己能守规矩别人不一定守规矩,我当时是交了的,物业也没什么鸡蛋里面挑骨头,不过也没退都抵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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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4-05-11 10:58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常德市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是否合法合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会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企业是否可以收取装修押金,上位法尚无明确规定。2020年12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价〔2020〕609号)曾明确可以收取装修押金及标准,并纳入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备案。2024年1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重新联合颁布了《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4〕16号),在文件修订过程中,考虑到装修押金是一种履约保证金,在装修完成后如无违约(违规装修)行为的全额退还,不宜界定为物业服务收费并纳入备案,所以16号文件对于装修押金的内容进行了删除。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因此,为约束业主的违法装修行为,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时,业主应承诺不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墙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以及违反后如何处理等。 综上所述: 1.装修押金的收取在一定程度上对预防违规装修及破坏房屋承重墙、整体结构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是否收取装修押金,由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3.收取的装修押金,装修完成经核实无违法装修行为的,押金必须全额退还;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将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预存。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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