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月畔湾3栋2单元204房业主,现收到街道办通知,要强拆本人搭建雨棚,本人反对强拆,反对机械执法,现将室外平台雨棚搭建情况说明如下。
一、搭建雨棚理由 该雨棚于2020年5月开始搭建,系该小区2楼已搭建住户中最后一个搭建,系在产生很大损失后迫不得已的举措。搭建主要目的包括: (一)防止雨水倒灌。 引起雨水倒灌的因素有:一是外平台在开放商建设之初,平台高度高于室内,加之平台外围有有1.5米高围墙,雨水无法及时排除,倒灌进室内;二是小区高空抛物坠物多,包括食物残渣、衣物、腊肉腊鱼等,经常堵塞排水管道,物业多次改换管道,收效甚微;三是该处落叶非常多,穿紫河边部分落叶、塑料袋等吹到平台上,堵塞落水管道。 在雨棚搭建前,本人房屋已有多次雨水倒灌,家具、木地板、家电损失很大,室内墙体发霉、脱漆明显,平台污水恶臭 (二)为了保证家人及该栋居民生命安全。 主要安全隐患有:一是小区高空抛物现象特别突出,该平台就曾出现过楼上装修砖块坠落砸伤本人情况;二是雨水倒灌后,室内用电、用气安全隐患非常大,时常担心因电路短路老化、天然气漏气等造成更大的事故;三是该栋屋顶雨水、积雪等滑落轨迹均落在平台上,前段时间冰雪滑落对雨棚冲击很大,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雨棚保护,在清理平台积雪时会有生命危险。 二、前期解决以上问题所作努力 1.该平台与2楼住户连为一体,其他楼层业主无法到该平台,平台仅2楼住户能够使用,当时购房时平台费用已计算在房价内,且设计缺陷只对2楼业主有影响,2楼业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和安全隐患。 2.在搭建雨棚前,为解决以上问题,本人及物业做了很多努力,包括修改落水管道、增加落水孔、张贴文明告示等等,收效甚微,问题仍频频发生。 3.小区2、3栋2楼住户均被此类问题困扰。为解决该问题,街道办当时请市规划局、区拆违办领导进行了现场查看,要求业主在不影响穿紫河风光带、不影响楼上楼下居民生活的情况下进行防漏水。 4.在正式搭建雨棚前,本人从物业处找到304留下的业主电话(18973628068),在物业见证下就搭建雨棚和调整空调外机事项电话咨询意见,吴先生同意。动工后,在移动空调外机前再次短信告知吴先生,吴先生答复“只要不损坏,不影响使用,就可以”。 三、雨棚搭建说明 1.雨棚搭建3年内,楼上居民未就搭建雨棚问题反馈影响其生活。2023年吴女士才通过不同渠道反馈,本人前期与之沟通,解释搭建雨棚的必要性,吴女士表示本人房屋在雨棚拆除后无法居住的客观事实不是她关心的,我应该找有关部门解决,但是雨棚必须拆除,不接受其他方案。 2.该平台系本人房屋外,仅本人能够使用,已体现在购房价款内,属于私人使用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和《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常政办发[2022]20号)第七条“七、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对飘窗以及非公共空间(包含但不限于露台、设备平台、空调隔板、结构板等)进行合理化利用,不纳入建筑面积进行销售”之规定,本人通过对平台搭建雨棚方式解决雨水倒灌、防止高空抛物、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符合要求。 3.本人同意对雨棚顶进行定期卫生和铺设假草皮,减少雨水造成的噪音和污染问题。 四、本人诉求 1.武陵区自然资源局认定违建不能不考虑实际情况。当时市规划局现场查看并同意所有2楼采取一致的防漏雨措施,本人因不懂搭建需要的审批流程,认为现场办公答复的就可以了,现在又认定违建必须拆除,本人面临房子无法居住、财产损失巨大的客观情况,本人无法承受。 2.该雨棚对2楼和3楼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之3楼,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等都可采取其他措施降低影响,但是对于2楼来说,拆了直接面临房子无法居住的困境。所以我反对简单粗暴的机械执法! 3.如果必须拆除,考虑到避免各种安全隐患,目前能想到的唯一方法就是 将平台外墙体同步拆除改为透视围栏,方便流水,同时安装可收纳遮雨棚,防止高空抛物,目前物业、街道办等都表示不能决定,该问题由谁负责,由谁答复,由谁出具意见性文件! 4.本人肯定各位领导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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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moyang |
1楼#
发布于:2024-04-06 16:32
帖内置顶 – – 2024-04-07 08:14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咨询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我街道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了解,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经街道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市民反映的该平台与市民家中连为一体,设计缺陷只对市民家中有影响。街道作为基层政府部门,在依法依规执行政策的同时也要根据现实情况考虑民生问题(现2楼如拆除雨棚,必定会发生雨水倒流进业主家里,造成很大的实际损失),该小区2、3栋2楼住户均被此类问题困扰,为解决该问题,街道办当时请市规划局、区拆违办进行了现场查看,要求业主在不影响穿紫河风光带及楼上楼下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防漏水。目前暂未拆除。 武陵区人民政府穿紫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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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3-20 17:56
防高空抛物,防栋屋顶雨水、积雪等滑落在平台上,为什么要装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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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4-03-21 08:13
看了对方帖子 !确实不知道你那块坪怎么算进房屋面积去的?开发商不给你修房顶就找开发商,你擅自修应该不合理,现在房子装个防盗网都难,限制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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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03-21 09:41
都有理由都有借口,那还要法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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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4-03-21 11:55
违建就是违建,不以任何客观理由转变;比如某个小偷偷了东西,他是不是可以辩解他不是故意的,因为肚子饿了,只是想解决肚子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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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4-03-21 15:00
顶不顶得住,就看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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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4-03-21 15:47
xiaobin4333:防高空抛物,防栋屋顶雨水、积雪等滑落在平台上,为什么要装窗户?回到原帖你猜让顶悬在空中,还是说靠几个螺丝就能钉在墙上?顶搭了,我肯定要把下面处理一下,这样房间客厅卧室光线很暗,我也是迫不得已,水淹进去,木地板都换了两次了,墙漆补过后来没补,街道办城管都去过,当时被淹的痕迹很明显,木家具都毁了,墙上的电插孔矮的都受影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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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4-03-21 15:52
wushuang129:都有理由都有借口,那还要法律干嘛回到原帖权衡一下利弊,对楼上,确实不美观,有噪音,我承认,我当时说过定期卫生、铺设假草皮,或者爬藤植物也可以,对方不接受。对我,家被淹过、损失大了,没得办法。当时市规划局、街道办、城管现场办公时,提出可以搭建,但是几家要保持一致,不能太突兀,也当着物业的面咨询过,楼上同意。我以为考虑到了,真的没考虑过还有程序要审批。搭建了三年了,再举报,我也无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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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4-03-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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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4-03-21 15:58
chaojikuan:违建就是违建,不以任何客观理由转变;比如某个小偷偷了东西,他是不是可以辩解他不是故意的,因为肚子饿了,只是想解决肚子饿的问题回到原帖家被淹几次了,砸过外面的排水管,在墙上打过孔,还是被淹,木地板都换了两次了,墙漆补过后来没补,街道办城管都去过,当时被淹的痕迹很明显,木家具都毁了,墙上的电插孔矮的都受影响了。起码搭建后,没被淹了,带来的不利是室内光线很暗,晾晒不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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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4-03-21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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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4-03-2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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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4-03-22 11:43
xiaobin4333:钢管不能当支撑?回到原帖当年市规划局、街道、城管要求几个平台都要搭建一样的,我是最后一个搭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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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4-03-2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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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4-03-22 11:49
我是最后一个搭建的,也是迫不得已,砸烂过落水管几次,在平台外墙体上不同位置多打几个孔,都没解决。。。原来在平台上晒太阳很舒服,室内光线也足,现在晾晒很不方便,外墙体太高,窗户挺矮的,建议还是深入了解全面后再判断。我想,如果简单的违建,对方投诉如此多次,政府部门肯定是坐不住,必须要解决的,为什么拖着,被举报不作为也不能强拆,总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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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4-03-22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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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4-03-22 16:11
xiaobin4333:他们要求的证据了?回到原帖现场办公,只能说口说无凭了。但是街道办也好/物业也好,他们都承认当时来过,口头要求过,可以看一下对她帖子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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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4-03-22 16:13
xiaobin4333:他们要求的证据了?回到原帖街道办的回复原文:“该小区2、3栋2楼住户均被此类问题困扰,为解决该问题,街道办当时请市规划局、区拆违办进行了现场查看,要求业主在不影响穿紫河风光带及楼上楼下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防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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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4-04-06 16:32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咨询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我街道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了解,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经街道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市民反映的该平台与市民家中连为一体,设计缺陷只对市民家中有影响。街道作为基层政府部门,在依法依规执行政策的同时也要根据现实情况考虑民生问题(现2楼如拆除雨棚,必定会发生雨水倒流进业主家里,造成很大的实际损失),该小区2、3栋2楼住户均被此类问题困扰,为解决该问题,街道办当时请市规划局、区拆违办进行了现场查看,要求业主在不影响穿紫河风光带及楼上楼下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防漏水。目前暂未拆除。 武陵区人民政府穿紫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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