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6779回复:12

[投诉举报]长庚派出所不作为,刑事案件不予立案,踢皮球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3-11-04 22:47扫一扫,手机看帖
致:武陵区公安局
关于常德市武陵区长庚路高车社区鸿运名苑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员伪造业主签字套用维修基金及擅自挪用小区公共收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性质恶劣,给小区的后续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更加不利于小区的和谐,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望相关单位予以协助查办、严惩不怠,以正风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鸿运名苑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于2018年8月28日成立,至2023年8月27日止,任期5年。业委会主任:雷壬兰;副主任:周小平;委员:吴菊华、蔡学德。
2023年3月24日,小区业主代表对业委会账目进行自我清查,发现22000元假发票,后于3月28日到常德市税务大厅查实,确认为假发票。假发票上有小区业委会、监督委员会及党支部成员的审核签字。5月18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周小平承认是他提供的,但拒绝提供假发票来源。
2023年8月初,部分业主无意中查询自己名下的维修基金,发现均被动用了1000元不等,自己没签过字,为何维修基金会被动用呢?带着疑问,遂询问业委会成员,未得到任何正面答复。后又发现业委会财务账目混乱、发票购销方本末倒置,无合同、无计量、无发票、无付款凭证且四流不一致,引发广大业主的质疑。面对业主的疑惑,业委会成员不仅不解答,而且态度恶劣、拒不认错、气焰嚣张至极,致使广大业主强烈抗议,业委会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2023年9月11日在小区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决定聘请常德融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对第一届业委会成立至今的财务账目进行清查。清查工作逐步推进,耗时一月有余。2023年10月18日,常德融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在高车社区会议室公布了清查报告。报告中指出:
1、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止,存在问题的金额有94173元。随后,业委会副主任周小平承认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私有化。(10月25日周小平将94173元及账务清查费用35000元,共计129173元,退回至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后因公共收益账户被冻结,目前暂时由高车社区副书记熊海波代收)。
2、鸿运名苑第一届业委会已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支出为397974元。我们去房管局查看和拷贝了当时业委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经与广大业主仔细核对,发现业委会提交的资料漏洞百出,前后资料无法闭合,疑似造假。表决票中的业主签字赞同票共428户,有112户疑似伪造。赞同票数未达到全体业主2/3,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通过,不能动用维修基金。
10月24日本小区业主到长庚街道派出所报案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但长庚街道派出所以“业委会不属于单位或公司,属于自述案件”,不予立案。且该案件应归住建局物管科管辖,不属于派出所管辖,予以驳回。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业委会属于其他单位,且能够相对独立的对外开展民事等活动,故业委会成员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综上所述,小区广大业主一致认为,鸿运名苑第一届业委会主任雷壬兰、副主任周小平等违背初心,无视党纪国法,气焰嚣张至极,必须遏制这股不良之风,坚决一查到底。俗话说:拨乱,必须要清源;长治,方能久安。为了小区以后的长治久安,强烈要求武陵区公安局对鸿运名苑小区第一届业委会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并严肃查处,必须要将这些顽疾根除,必须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图片:社区收款证据_01.jpg

图片:社区收款证据_02.jpg

图片:社区收款证据_03.jpg

图片:社区收款证据_04.jpg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11-04 22:47:38 待处理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1楼#
发布于:2023-11-21 17:23
帖内置顶  –    –  2023-11-22 07:56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收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长庚派出所进行核查。
该帖中鸿运名苑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在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小区维修基金的申报与使用,建议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由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2楼#
发布于:2023-11-05 10:46
公安机关不受理可以找检察院
3楼#
发布于:2023-11-05 10:54
数还是较大的
4楼#
发布于:2023-11-05 13:12
周小平,为了蝇头小利,丢人丢到家了
gudumao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5楼#
发布于:2023-11-05 14:07
6楼#
发布于:2023-11-06 09:09
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私有化------将贪污挪用说得如此清新脱俗?
7楼#
发布于:2023-11-08 15:02
业委会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8楼#
发布于:2023-11-08 16:44
天下行的通:业委会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回到原帖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9楼#
发布于:2023-11-08 16:45
柳叶晚风: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私有化------将贪污挪用说得如此清新脱俗?回到原帖
长乐法院对某小区业委会原主任陈某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陈某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币9301元退还该业委会
rubbish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10楼#
发布于:2023-11-09 09:07
xiaobin4333:长乐法院对某小区业委会原主任陈某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陈某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币9301元退还该业委会回到原帖
11楼#
发布于:2023-11-09 09:33
业委会几个成员在小区内都可以如此胆大妄为,有关部门都不出来管管,让违法之人绳之以法吗?
12楼#
发布于:2023-11-09 10:05
好多小区所谓自治,业委会代管物业,业委会成员贪污,造假账开支是公安还是检查院受理?
13楼#
发布于:2023-11-21 17:23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收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长庚派出所进行核查。
该帖中鸿运名苑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在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小区维修基金的申报与使用,建议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由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