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3-07-1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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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23-07-1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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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23-07-17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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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23-07-18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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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23-07-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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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23-07-18 09:22
有些细节楼主可能还没完全表达清楚,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的是老人有儿有女,移民的时候两老选择跟随女儿,女儿负责赡养,但老人选择了居住在原籍地。种种原因女儿可能没尽到赡养的义务(原因楼主没有披露),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当父母面临死亡的时候,儿女都是要尽可能到场的,包括主贴中没提及到的儿子。
将军您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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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23-07-1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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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23-07-18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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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23-07-18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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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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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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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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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23-07-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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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23-07-18 20:18
武德将军:别的都不怕,就怕广大不明真相的朋友被人家当枪使,比如的,如果最后事实真相不是如这个帖子所说,到底你是兽还是人家是兽?回到原帖清醒的人可以按以下查 一,伍千淑周克剑是否应该承担赡养义务,一式四份档案,维新司法所有一份 二,老人跳水后伍千淑是否到过现场,跳水的事当时有人报警过,派出所有人到过现场,现场有围观以及当时救老人的人 三,老人电话拉黑,可以到移动公司查询老人与伍千淑最近的一次通话记录,老人的电话号码15886624239 四,老人跳水后维新政府以及藏虎峪村委支书参与处理过,处理的结果是什么,是否有落实 五,老人申请法律援助,请藏虎峪村委解释哈,因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村里参与意见,由藏虎峪村委上交的 六,老人喝屋檐水挨饿可以调查周围群众,周围群众有给老人送肉的送饭的给钱抓药的 七,希望调查的人不是维新政府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已经参与处理过,没有秉公处理,老人的死与他们助纣为虐也有直接关系 有质疑我相信是清醒的,把上面的几个问题调查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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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23-07-18 20:30
武德将军:嘿嘿,我不打听我绝不评论,但是我建议你撤回你的“伍千兽”的发言,记着一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要轻信单方面言论!回到原帖您好,大家都还蛮相信您的,您可以就帖子里的相关问题去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我们都会老的不要因为老人走了,所有的一切放下了,我相信这不是个列,其他也是有的,我希望您就以下问题去证实哈,同一个问题多问几个人 一,伍千淑周克剑是否应该承担赡养义务,一式四份档案,维新司法所有一份 二,老人跳水后伍千淑是否到过现场,跳水的事当时有人报警过,派出所有人到过现场,现场有围观以及当时救老人的人 三,老人电话拉黑,可以到移动公司查询老人与伍千淑最近的一次通话记录,老人的电话号码15886624239 四,老人跳水后维新政府以及藏虎峪村委支书参与处理过,处理的结果是什么,是否有落实 五,老人申请法律援助,请藏虎峪村委解释哈,因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村里参与意见,由藏虎峪村委上交的 六,老人喝屋檐水挨饿可以调查周围群众,周围群众有给老人送肉的送饭的给钱抓药的 七,伍千淑是否拿啦老人的钱,老人最后是不是摔伤无钱医治 只所有曝光出来,不希望还有老人这样的结局,让世人认为这现象是正常的,这将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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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23-07-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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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23-07-19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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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布于:2023-07-19 10:41
武德将军:我怎么看,我倒是希望你把那个武陵区要低保的邓某某的帖子里面多少先写个回复再说,说明一下自己的观点,不然,还是每天上一当!不然只有你问我,我问你你就不回答,这不公平,另外,我还告诉你,发这个帖子的,大概就是老太太的儿子。回到原帖一、你说的武陵区邓某某要低保的帖子我没有一点印象,花了近一个小时搜索与“低保”相关的帖子终于找到邓某某关于低保的帖子三个,好在本人一个表情都没有留下,本人也没有兴趣去评价。 二、本人在此贴已经回复三次,没有一次对该事件有方向性评判。第一次是用了“如果”,并没有表明那就是“结果”;第二次是对发帖人描述的逻辑性表示质疑(但是不代表怀疑也不代表肯定事实本身);第三贴还是对发帖人对事实描述的完整性提出了质疑,说到“当父母面临死亡的时候,儿女都是要尽可能到场的”是从社会角度,而非特指。 三、从你的语气里表露你已经知道了部分真相,其实也已经表达了你的观点。但是有些东西哪怕是自己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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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布于:2023-07-1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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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布于:2023-07-1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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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布于:2023-07-19 12:48
我.自由人:一、你说的武陵区邓某某要低保的帖子我没有一点印象,花了近一个小时搜索与“低保”相关的帖子终于找到邓某某关于低保的帖子三个,好在本人一个表情都没有留下,本人也没有兴趣去评价。至于真相嘛,我肯定已经知道得很清楚了,而且我知道你在喊我问真相的时候,我也知道你会怎么回,所以我不会公开说我了解到的真相,因为我就是说出来了,你也不会相信,比如你这个回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是有些东西哪怕是自己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实的。------这一句就是我了解的都不一定是真相,你不会相信,因为在你眼中,我了解到的也都是片面之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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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布于:2023-07-19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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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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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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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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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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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7-1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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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23-07-24 10:02
我.自由人:有些细节楼主可能还没完全表达清楚,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的是老人有儿有女,移民的时候两老选择跟随女儿,女儿负责赡养,但老人选择了居住在原籍地。种种原因女儿可能没尽到赡养的义务(原因楼主没有披露),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当父母面临死亡的时候,儿女...回到原帖热心的网友你好,我因为时间关系,回帖不及时.其女有接近 4年的时间没有回去,原因只有 她自己知道,在中间老人跳水差点 死了,是水库边上的人捞起来的,当时有人报警过,派出所的人也去过,但是其女没有回去 过,这个是可以查证的,老人到镇政府寻求帮助,到 石门司法所调节,承诺给老人提供 米 油每月200块钱,当时给了300块钱,这个维新政府 有人在现场,后面的赡养就没有 下文,电话打不通,人见不到,老人日子过得异常艰难,周围的人都看不下去了,有给钱 的给肉的给菜的,老人死了没有送终的大有人在,不应该的是多久了接近4年的时间不管不顾,这才是不可原谅的原因, 至于儿子在移民后负责赡养父亲,父亲,移民后也在沙子头生活,刚刚移民时老人身体状况还可以,能够在外做一些小工养家糊口还没有啥问题,后来老父亲身体状况不好了,就嫌弃老父亲,说不是她的老,多次唆使老母亲赶走老父亲,在2019年农历6月28被儿子接走。 为了她女儿,不说财产户口,后来拿走老人的积蓄,帮她带小孩10年,她应该这样对待老人吗,让人气愤的是老人跳水后都不曾拢边,老人最后的日子摔伤无钱医治疼痛难忍也不见她来看看,她女儿电话不接老父亲到她女儿大爷那里【维新一周姓卖肉的】让他转告,来了吗,不来,她就是不管老人了,就是抛弃老人,老人最后的日子是老父亲在伺候,老父亲冠心病也快80岁了,,上气不接下气的,为这老人一生不值 这社会病了,看看有多少人宁可杀人也不用法律维权,有人舍命讨薪,也不去劳动仲裁,你知道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一些腐败分子的不作为让老百姓不再相信政府,不再相信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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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布于:2023-07-28 11:17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石门县老人被遗弃至死”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维新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老人名为刘*姣,出生于1945年,家中共四口人,分别为丈夫伍*支、儿子伍*克、女儿伍*淑。 2005年,一家人因皂市水库移民产生了分家的想法,但由于意见不统一,家庭内部产生了矛盾;随后,刘*姣到维新镇政府进行申诉,维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司法所、阳虎峪村委会介入调解并达成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移民补偿款分配和赡养老人方案,最终商定刘*姣跟随女儿伍*淑生活,丈夫伍*支跟随儿子伍*克生活;自此,伍*淑与伍*克便不再来往。 移民分家后,刘*姣落户在维新镇藏虎峪村,但由于与其丈夫伍*支在维新镇仙阳湖社区进行农业生产,因此二人共同居住在维新镇仙阳湖社区;儿子伍*克搬迁至常德市鼎城区居住;女儿伍*淑居住在石门县。直至2021年正月前,女儿伍*淑与父母相处融洽,逢年过节会回家探望,并帮其购置年货,支付部分生活费;期间,刘*姣因胃穿孔、白内障、腰椎骨折等原因先后四次住院,均由女儿伍*淑、女婿周*俭照顾并负责费用。2021年正月后,由于家庭琐事和移民搬迁调概资金的分配问题,刘*姣与女儿伍*淑、丈夫伍*支再次产生分歧,三方发生矛盾;随后,刘*姣丈夫伍*支便跟随儿子伍*克前往常德市鼎城区生活,刘*姣则独自居住在维新镇仙阳湖社区。 2022年年初,刘*姣到维新镇政府反映儿女未尽赡养义务,微信镇政府立即组织司法所、阳虎峪村委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多次调解后,女儿伍*淑承诺将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保证每月为母亲提供必要生活物资,并在调解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母亲300元生活费;直至刘*姣过世,伍*淑一直委托大哥周*勤为母亲刘*姣送米、油、盐、肉等生活物资,以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后因刘*姣再次向伍*淑提出归还移民款,并要求到儿子家中居住,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此后,伍*淑再也未曾探望过母亲。 2023年6月16日,刘*姣于白内障手术出院当天在家中摔倒,导致行动不便,后在周边邻居和丈夫、儿子的安排下,于6月17日乘车前往儿子伍*克家中疗养。为不耽误治疗,6月18日,刘*姣在丈夫陪同下前往石门县中医院进行检查,诊断为腿部骨折,医生建议进行手术,费用需要约3万元,但因家庭内部就手术费承担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未进行手术。6月19日,丈夫伍*支选择带刘*姣回到维新家中,通过草药郎中所开药方进行保守治疗;期间,刘*姣因生活无法自理,由丈夫和热心邻居唐*荣进行照顾。7月14日,刘*姣在家中去世,后事由儿女为其办理,费用约1.5万元,由女儿伍*淑独自承担。 二、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儿子伍*克、女儿伍*淑对母亲刘*姣有赡养行为,但因为家庭内部矛盾,两人对母亲的照顾确实存在不周到、不细致、不上心之处,但并非帖中所描述的“置若罔闻”。 维新镇相关职能部门一直积极行动,尽力保障刘*姣的权益。2022年,刘*姣到镇政府申诉儿女未尽赡养义务后,维新镇平安办立即组织司法所、阳虎峪村委会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多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刘*姣曾提出申请法律援助的想法,司法所当即为其提供咨询并告知了相关流程,但刘*姣后续并未到石门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正式资料,最终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由女儿伍*淑承诺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后续工作人员通过查看伍*淑提供的汇款票据、转账记录、住院发票等依据,证实伍*淑对老人确有赡养行为,双方也并未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此事;此外,在刘*姣过世后,周边群众在其家中发现了剩余的肉、油、米等生活物资,证实老人过世前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维新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坚持普法工作,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为目标,结合《民法典》中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制讲座,宣传中华民族“孝道文化”,发扬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 石门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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