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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又是一年五月天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3-05-10 14:47扫一扫,手机看帖
尊敬的工委管委会领导:
      本人周小明曾于2020年年初检举了湖南文理学院在职在编教授张儒辉在`维一柳岸B5别墅`改扩建施工中存在未报批、擅自改变地面固建使用功能、擅自增加地面固建面积二十个平方等违法违纪问题,后经政府查证属证并依法处置,替常德人民挽回经济损失价值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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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儒辉因此怀恨在心蓄谋报复,纠集唆使符承丽[张儒辉之妻,常德某职业学校(与文理学院联合办学)法人代表]符承贵[张儒辉妻兄]夏启玉[符承贵之妻]、多次对我及巧工装饰下属工人进行辱骂、殴打、恐吓,2020年4月13日,符承贵夏启玉窜至巧工装饰公司大肆进行打砸,并将我殴打至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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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0日上午,我在老工人姚祖宝陪同下到B5工地进行巡视时,即遭到早已擅闯入工地埋伏的张儒辉符承丽夫妇的长时间持打直至七里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制止,整个过程中我为避免事态恶化,一直高举双手并不断申明我的来意,张儒辉夫妇众目暌暌之下将我殴打的头破血流,民警到场后他恶人先告状,诬陷我私闯民宅!处警民警偏听偏信,不顾我的反复申诉,将我强制驱逐离场!
我后步行至七里桥派出所报案,在我的再三要求下,派出所给我作了笔录材料并出具了伤情司法鉴定委托书,我几天后如约将鉴定书交给派出所后此事便石沉大海,再无下文!
2021年12月份,在我的一再催促下,柳叶湖公安分局给我出具了一份书面回复,认定我有私闯民宅的违法犯罪行为,张儒辉夫妇持械殴打我是正当防卫!我当即对回复提出了异议,并申请重启对此事立案调查!2022年5月,在市政法委及市公安局的关注下,柳叶湖公安局正式受理并重启对此案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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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表示将全力配合公安局的调查处置,谁知这一查又是一年,张儒辉身为公职人员顶风违建、多次持械围殴致人受伤、合同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没有受到丝毫打击,其B5栋别墅依然金璧辉煌的耸立在风景如画的柳叶湖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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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得不说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口号的莫大讽刺?在法律面前,真的是可以`州官放火`吗?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柳叶湖热线 05-10 14:47:45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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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才顺朱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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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5-29 09:44
帖内置顶  –    –  2023-05-29 09:5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维一柳岸”小区业主张某辉与常德某装饰公司法人周某明于 2019年8 月30 日签订装修合同,由周某明公司对张某辉家中庭院地面和凉亭进行修茸改造。后双方因工程装修一事产生纠纷,先后多次报營,派出所民警均依法处置。当事双方尚未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派出所将调查情况及结论理由均告知当事双方,同时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感谢网友对柳叶湖公安工作的监督、支持与理解!


                                                                                                                                      柳叶湖热线
                                                                                                                                   2023年5月29日
2楼#
发布于:2023-05-10 15:51
希望公正执法,惩恶扬善!
3楼#
发布于:2023-05-10 15:58
4楼#
发布于:2023-05-10 16:18
这样的教授,枉为人师,应该严办!
5楼#
发布于:2023-05-10 20:07
坊间传闻张儒辉是<湖南文理学院>副处级非党员领导干部(学院纪监委坚决否认了传闻)其妻符承丽是与文理学院联合办学的常德某职培机构法人代表,这其中是否牵扯到利益输送就不得而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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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张儒辉居豪宅,在常德市区有不少于两套不动产。出则以宝马代步,言则在常德黑白两道通吃,手眼通天。这样的生活水准与其教授收入明显不符!
6楼#
发布于:2023-05-10 20:53
说的是真的? 不过一面之词,有理法院见。
7楼#
发布于:2023-05-11 08:06
巡视组不是在吗 ,这样得交办一件办一件。
8楼#
发布于:2023-05-11 08:18
举报到巡视组去
9楼#
发布于:2023-05-11 09:08
这种事情只能请省委巡视组处理
10楼#
发布于:2023-05-11 10:42
确实,市纪委坦言对张儒辉没有管辖权,学院纪委又说张儒辉非党员且临近退休,也不愿管。柳叶湖地方党委和政府级别不够,想管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柳叶湖拆违办在依法处置B5栋违建问题时,张儒辉以历史遗留问题要挟政府,逼着政府以罚代拆!实际上张儒辉超红线占用公共绿地、公共河道面积在二十个平方以上,按柳叶湖的房价算案值百万,属于性质特别恶劣了!可省委巡视组的电话二十四小时正在通话中,我又不知道巡视组驻扎在何处?如果实在没办法,我就只能去长沙啦!
11楼#
发布于:2023-05-11 11:02
周晚明:确实,市纪委坦言对张儒辉没有管辖权,学院纪委又说张儒辉非党员且临近退休,也不愿管。柳叶湖地方党委和政府级别不够,想管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柳叶湖拆违办在依法处置B5栋违建问题时,张儒辉以历史遗留问题要挟政府,逼着政府以罚代拆!实际上张儒辉超红...回到原帖
https://mp.weixin.qq.com/s/r024k9SuKSB0eHH4iEDv8A
寄信
12楼#
发布于:2023-05-11 11:23
xiaobin4333:https://mp.weixin.qq.com/s/r024k9SuKSB0eHH4iEDv8A
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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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信有用,张儒辉的违建就不可能耸立在柳叶湖畔,实在是太过刺目!我在平台发帖的目的其实就是要告诉张儒辉,他所作的一切恶,时间没有忘记,我也没忘记!我会在法律、党纪框架内一笔一笔的跟他算清楚!
13楼#
发布于:2023-05-11 11:48
[attachment=1182299因其庭院改造工程被政府查处,勒令停工长达数月之久,张儒辉以巧工装饰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工为由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材料商货款,并恶意遗弃在其工地受伤的工人董一新!工人多次到劳动、信访、柳叶湖地方政府、学院纪委上访!
14楼#
发布于:2023-05-11 11:54
周晚明:如果写信有用,张儒辉的违建就不可能耸立在柳叶湖畔,实在是太过刺目!我在平台发帖的目的其实就是要告诉张儒辉,他所作的一切恶,时间没有忘记,我也没忘记!我会在法律、党纪框架内一笔一笔的跟他算清楚!回到原帖
巡视组写信是必须联系你本人的
阿哥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5楼#
发布于:2023-05-11 12:10
湖南文理学院不如之前的常德师范学院,常德师范学院不如之前的常德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16楼#
发布于:2023-05-11 14:49
我已联系到省委巡视组,下星期一当面递材料!
17楼#
发布于:2023-05-11 15:32
周晚明:坊间传闻张儒辉是<湖南文理学院>副处级非党员领导干部(学院纪监委坚决否认了传闻)其妻符承丽是与文理学院联合办学的常德某职培机构法人代表,这其中是否牵扯到利益输送就不得而知啦!不过张儒辉居豪宅,在常德市区有不少于两套不动产。出则以宝马代步,言...回到原帖
个人认为:
1、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这类话还是不说为好。
2、如有实质性证据,直接举报就好了。
实在是没太大必要这里说这类东西。
18楼#
发布于:2023-05-11 15:57
大城小民:个人认为:
1、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这类话还是不说为好。
2、如有实质性证据,直接举报就好了。
实在是没太大必要这里说这类东西。
回到原帖
个人认为:<常德论坛>是党和政府倾听民声,体恤民情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在平台上举报违法,反映问题,既合理又合法,也非常有必要!
19楼#
发布于:2023-05-12 09:25
周晚明:个人认为:<常德论坛>是党和政府倾听民声,体恤民情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在平台上举报违法,反映问题,既合理又合法,也非常有必要!回到原帖
很有必要,热水坑的伙计要加油。
20楼#
发布于:2023-05-1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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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2日上午七时许,在张儒辉夫妇的不断催促下,老工人董一新(老党员、退休村干部)为了能在春节前完成施工任务拿到血汗钱冒雨施工,不慎从高架下摔下,因当时天色尚早,工人均未上班,董一新只得敲门向张儒辉求助,张儒辉借口要赶到文理学院上班,不顾董一新的苦苦哀求,将其遗弃在滨湖路中医院门口,当时董一新身无分文,无奈之下只得乘公交车返回公司位于桥南的办公地!上图为当时董一新在迎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包扎治疗时的场景!
事后,张儒辉夫妇以董一新年老体弱且受伤为由,向我口头提出`拒绝董一新为首的一众老工人继续进场完成后续任务`并拒不接受董一新预支部分工资回家过年的请求!
淡鱼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21楼#
发布于:2023-05-12 10:52
周晚明:个人认为:<常德论坛>是党和政府倾听民声,体恤民情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在平台上举报违法,反映问题,既合理又合法,也非常有必要!回到原帖
不错
22楼#
发布于:2023-05-12 10:53
董一新基本全程参建张儒辉B5别墅改扩建工程!对张儒辉符承丽夫妇在整个事情过程中的种种不法不规言行进行过坚决抵制,作为一个老同志,他通过张儒辉符承丽夫妇的言谈举止预判到了巨大风险,出于对后生晚辈的关心爱护,他多次苦口婆心的劝我及时中止合同,在我与张儒辉协商中止合同时,张儒辉夫妇及符承贵夫妇以我小孩能否顺利毕业为条件要挟强迫我完成合同,其间,有自称是黑道人士多次给我打电话,发短信对我进行恐吓,威逼!
事态发展被他不幸言中,董一新义愤填膺,拍案而起,多次自发到柳叶湖党委政府、柳叶湖公安分局、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信访局、文理学院纪委说明情况,反映问题,`张儒辉为核心的犯罪团伙顶风违建、多次持械殴打举报人、合同诈骗、伪证干扰对抗政府调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遗弃受伤工人等违法犯罪问题`得到了党委政府的极大重视,并相应一一依法惩处!特此鸣谢!
23楼#
发布于:2023-05-12 19:50
张儒辉夫妇居庙堂之高,享国家俸禄,不思师范百世,为一姓一己之私,妄动其特殊社会资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诬良为盗!其行可诛,其心可诛!
24楼#
发布于:2023-05-13 14:26
尊敬的市党委政府及法制办,司法局领导:
       中国现行《宪法》相关法条明文赋予了中国公民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社会管理事务有依法处置、监督、建议的权利,并且公民在依法行使公权时可自动获得进行有限侦查的法律授权!
     依据《宪法》精神,我自费采购录音录像设备切实行使公权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如领导裁定该行为合法、可行,是否意味着张儒辉(诬陷被害人[其违法犯罪事实的举报人]私闯民宅并持械围殴致伤)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如领导裁定该行为不可行、不合法,是否意味着在我们这里,《宪法》赋予普通公民的权利得不到基本保障?
     以上三问,笔者愚钝,一直百思不得其解,还请众领导,众社会贤达耳提面命解惑!万望不吝赐教,茅塞顿开为感!
                                   周小明即日
25楼#
发布于:2023-05-16 15:35
B5工地?就是房子编号吧,那不是人房子吗,怎么,现在房子主人在自家叫擅闯入,埋伏了?未经房主人许可进入,就是私闯民宅呀,不要玩文字游戏,不仔细看的的,真还以为B5工地是什么工地了
26楼#
发布于:2023-05-16 20:48
今天是5月16日,我与董一新应约到七里桥街道就2020年5月30日发生在辖区维一柳岸小区的一起`持械伤人案`的基本情况向街道工委、平安办的领导作了详细汇
27楼#
发布于:2023-05-16 22:34
今天是5月16日,我与董一新应约到七里桥街道就2020年5月30日发生在辖区维一柳岸小区的一起`持械伤人案`的基本情况向街道工委、平安办的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并就一些案情细节作了深入探讨,最后得出一些比较成熟的结论!现下列如示:
①该`持械伤人案``造成案发现场一人被殴打遍身上下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和颈部均有长达数厘米的开放性创口,胸口有钝性器物戳击造成的瘀伤。完全符合钝性暴力伤害!(这是受七里桥派出所承办该案民警徐亚洲所托,常德市岐黄司法鉴定所作出的伤情鉴定)这一结论表明该案后果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而且当事双方互相指控对方寻衅滋事,当时出警警官徐亚洲在未详细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简单粗暴的将受害方周小明以私闯民宅为由铐离现场,并不顾周小明多次申诉,坚持认定周小明是过错方的行为存在着执法裁定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②即使是在有完整的证据链坐实周小明私闯民宅寻衅滋事罪名成立,且造成严重后果,性质极为恶劣的情况下,徐亚洲警官的处置过程和处置结论依然有程序上的不合规、不合法嫌疑!何况,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能坐实周小明有私闯民宅寻衅滋事的罪名,徐亚洲警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明显有偏袒迹象,违背了司法公平正义原则!
③张儒辉身为公职人员,带头顶风违建(政府已认定且处置),合同欺诈(张儒辉符承丽夫妇起诉巧工装饰合同纠纷一案,鼎城区法院的裁定书中的案情陈述部分内容表明,截止到裁定之日,张儒辉未与巧工装饰进行工程结算且并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特指按工程支付进度款义务>),持械殴打举报人致伤、唆使社会闲散人员以辱骂丶殴打、虚假诉讼等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伪证干扰司法逃避打击等问题是有事实依据的,党委和政府已在向公安机关行使司法建议权,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重启对该`持械伤人案`的调查,并依法对过错方进行惩处!
④该`持械伤人案`到今日已有三年,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交办柳叶湖公安分局重启调查也有一年,为何徐亚洲警官及其供职单位七里桥所(柳叶湖公安分局)敢顶住不办,以各种借口敷衍当事人,且造成严重后果(张儒辉的违建至今仍耸立柳叶湖畔、殴打举报人致伤的故意伤害罪行未得到依法公正处置、伪证干扰党委政府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与某些潜伏在政府职能部门的蛀虫订立攻守同盟,恶意对抗、抵制党委政府对其违法犯罪问题的依法处置!)?徐亚洲警官及柳叶湖公安分局哪怕是一份错误的结案材料都未作出,这种行为明显有未依法执法,未依法行政的嫌疑!
⑤徐亚洲警官及(柳叶湖公安分局)在周小明长期颇繁申诉,市政法委、市信局、市公局交办重启对该`执械伤人案`调查的情况下,要求周小明提供证据指证张儒辉的行为明显有包庇,偏袒犯罪嫌疑人的嫌疑!该`持械伤人案`已明显具有认定为`多次持械殴打举报人致伤、伪证干扰司法调查逃避打击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徐亚洲警官及柳叶湖公安分局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未对犯罪嫌疑人或当事双方进行立案调查、传唤、侦察终结(或依法调解),取保候审(或审前调解)等相关流程的行为明显有违法违规违纪嫌疑!
⑦我将于近日向柳叶湖公安分局、常德市公安局、省委巡视组等单位反映徐亚洲警官及柳叶湖公安分局有未依法执法,未依法行政、未及时处置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案件的问题!
⑧请平台将此帖转拨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我将于近日到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当面投诉徐亚洲警官及柳叶湖公安分局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
28楼#
发布于:2023-05-18 08:37
举报信
尊敬的省委巡视组丶市委丶市政府领导:
本人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配合柳叶湖度假区工委管委会查处了案值百万的张儒辉(湖南文理学院在职在编教师)顶风违建案!张儒辉怀恨在心,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蓄谋打击报复!2020年4月13日,符承贵夏启玉夫妇在张儒辉唆使下,擅自闯入我公司(巧工装饰)位于桥南办公地进行打砸,并造成两人轻微伤、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
2020年5月30日,张儒辉符承丽夫妇擅自闯入工地埋伏,趁正在巡视工地的我不备,持械围殴致伤,并向处警民警指控我私闯民宅!处警民警徐亚洲未详细调查取证,听信张儒辉的一面之辞,以私闯民宅为由将我强制上械具驱离现场!事后,我多次向七里桥派出所及徐亚洲警官进行申诉,请求对此案重新调查,但七里桥所及徐亚洲均置之不理!
2021年12日30日,在我不停向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申诉的情况下,柳叶湖公安局匆匆给我一份书面回复,字里行间皆是对徐亚洲警官不依法执法行为的辩解开脱之意,而且事实认定部分充满不实之辞,尽是替犯罪嫌疑人作减罪甚至是无罪的辩护,柳叶湖公安局是党委和政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侦查机关,对发生在辖区`持械伤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大搞`双标`执法,张儒辉指控我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柳叶湖公安局及徐亚洲警官搞`有罪推定`,要我提供证据自证清白!我指控张儒辉顶风违建、掎械殴打举报人致伤寻衅滋事,柳叶湖公安局及徐亚洲却搞`疑罪从无`也要求我提供完整证据链坐实指控。
纵览整个书面回复,柳叶湖公安局及徐亚洲警官枉法私放犯罪嫌疑人的意图昭然若揭;无视群众呼声,无视组织纪律,无视禁令、拖延推诿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案件的傲慢官僚作风路人皆知!
自2020年5月30日案发至今,已有整整三年,由于柳叶湖公安局及徐亚洲警官的包庇无形中助长了张儒辉为核心的犯罪团伙以身试法,作奸犯科的野心,其间,张儒辉公然侵占公共绿地二十个平方米修建固定建筑;公然勾结潜伏在党政部门的腐败分子抵制,对抗政府对其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公然以辱骂持械殴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方式对举报人(我)进行打击报复!其言行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抺黑`人民教师`形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特此,举报人周小明把三年来的举报经历及心得梳理成文,递交至党和政府,恳求党委政府关注重视,交办柳叶湖分局重启`5.30持械伤人案`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对徐亚洲警官进行党纪警务审查!举报人将以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随时听候党委政府召唤,毫无保留的提供已掌握的一切证据等方式配合党委政府的调查!以便早日真相大白,真正还司法以公平正义之名!
                                         举报人:周小明
                                      2023.5.18
29楼#
发布于:2023-05-18 10:41
这件事要说没有当地公安部门从中弄一些所谓的……不可能这么久还没有个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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