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二月十九日上午(另一位消费者于二月二十日日上午)在无良商家世纪华联生活市集(万建紫庭店)购买到一包或两包过期的陈克明面条,事后商家和两位消费者在店内协商达成一致,各赔偿两千元,并约定于二十四日下午六点在店内支付赔偿金,支付前商家反悔并诬陷两位消费者是团伙作案、敲诈勒索商家,并报警恐吓消费者。哪曾知道消费者不是厦大的学生。人民警察到店后了解情况,严肃教育了无德商家销售过期食品有错在先,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敲诈勒索子虚乌有。双方完全可以按协商的金额处理。反悔支付只能说是丧失了诚信。作为一个消费者有必要维权到底两位消费者诉求是商家赔偿两位消费者各一千元,并公开书面道歉(如不书面道歉就要求各赔偿两千元)。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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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4-20 08:38
帖内置顶 – – 2023-04-20 09:58
网友:
您好,经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世纪华联生活市集进行调查,商家表示,同意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赔偿,由于没有您的联系方式,请您主动和商家联系协商赔偿事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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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3-04-18 17:06
两包过期面条,你要人家赔偿一千元真是刷新了我的认知,10元的面条十倍赔偿100元可以了,一千元真的人在做天在看,今年各行各业都难,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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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3-04-19 09:26
网友:
您在“维权”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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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3-04-1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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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3-04-19 10:36
食安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痛点,最近市里也在创食安城市,这种过期商品,或者是不符合生产流程,添加致病致癌物质等食安行为,首先应该彻查,严肃处理,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安全,利用这个契机,把常德的食安环境提升一个台阶,是个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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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3-04-1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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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3-04-1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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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3-04-20 08:38
网友:
您好,经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世纪华联生活市集进行调查,商家表示,同意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赔偿,由于没有您的联系方式,请您主动和商家联系协商赔偿事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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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3-04-2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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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3-04-20 15:39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友:12345我已经投诉了现在已经安排永安街道市场管理所处理了你说没有我的联系方式你们内部处理投诉没有流程吗??全国12315平台也已经显示受理了你们不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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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3-04-20 15:41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友:吴诚信的商家无法沟通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最合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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