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建局领导:
您好!我是长房武陵府业主。长房“交房”已经有十多天了,虽然贵局已经和业主、开发商以及有关部门开展了多轮洽谈,也做出来相应的回复。但贵局并没有对关键性的问题作出回应及表态。 一、开发商至今没有公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仅仅只有竣工验收同意备案的相关文件!同意备案=验收合格?贵局回复说已于10月10日完成联合验收,请问联合验收具体是指什么?联合了哪些部门?各个专项有没有履行相关验收手续与流程,有没有对长房武陵府一期项目进行过规划验收、绿化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等手续?如果有,请公布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文件! 二、在贵部门10月14日的回复文件第三点中,提到“对建设业主及电力施工企业施工时将设计布置于地下室的公变设施调整至地面布置的问题,市自规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报批整改”。这是否意味着开发商该项调整从未经过任何职能部门(包含国网供电公司)及任何业主的同意,私自变更,存在手续不合规,相关部门为长房提供“走后门、开绿灯”的特权? 2019年9月30日审批通过的的项目规划备案图纸中,明确规划项目变电设施放置在项目地下室,为何没有任何职能部门(包含国网供电公司)强制必须放置在地面的情况下,开发商私自变更规划图纸,将全小区变电箱(包括小区周围门面商铺)数几十个(一期二期合起来至少有40个)大大小小全部放置在地面,且没有合理规划分布,杂乱摆放,单是一起儿童游玩区域就有5个变电箱以上。电箱之多,创常德市之最,估计只有长房武陵府才能做到! 三、关于园林品质,业主集中投诉的方向从来都不是树上的叶子少、不茂盛,业主集中吐槽点是,园林方案还原效果太差,达不到周边同等价位楼盘的十分之一。同时,园林绿化并没有按原宣传方案进行,开发商私自更改园林绿化方案,且前期园林方案一直没有进行报批审查,第一稿报批方案于2022年5月才进行提交,并且该方案不是楼盘开盘时向广大业主与消费者展示的方案!请问,贵局有没有对开发商起到监管的职能?现园区除了绿化美感不足之外,还有各项配套都相应减配,如宣传的“夜光跑道”变成“油漆跑道”、“儿童乐园”变成“电箱乐园”、架空层会客厅的相关配件没有及时到位,“交付”后还存在园林施工、地下车库施工、游乐设施不到位的情况。种种的种种,园林这一块都达不到交付标准,不知贵局是如何完成“联合验收”? 距离10月10日已经有十多天了,收房本是一件开心快乐的事情,很多人说“能交房就不错了”。或许是现在大家对开发商的期待值越来越低了,容忍度越来越高了。长房是国企,其企业责任理应是房产企业标杆,振奋市场信心还是需要靠标杆企业,当前经济形势下,越来越多的房产企业“暴雷”、“倒闭”,就是因为缺少市场监管,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投诉无门,最终耗不过资本的力量,导致开发商能够为所欲为的打擦边球,公然侵犯全体业主的利益,为所欲为! 北部新城是一片新的乐园,是常德市未来的名片与门户。前来置业的业主多为年轻一辈,很多在外工作的青年朋友都选择于此,希望能和这片土地一起成长,寻求一个舒心、安全、便捷的居住环境。但目前开发商交付给长房武陵府全体业主的小区和“舒心、安全”完全不相符。我们无法确保我们的孩子在一个充满电箱、充满高压辐射、不安定因素之多的环境中能健康快乐的成长。这一次我们不维权,我们的下一辈迟早也要维权。恳请贵局能站在广大业主的角度多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让业主满意收房,让北部新城这块土地在更多青年的建设之下腾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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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11-03 15:21
帖内置顶 – – 2022-11-03 15:34
网友:
您好!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德长房·武陵府建设项目(住宅1-3#栋、7-9#栋、13-15#栋;商业S1、S2、S5、S6、S7)于9月27日提请竣工联合验收,现场经相关部门验收核实后提出了部分整改意见,建设单位经过十多天的整改,于10月10日完成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合同收房时间为10月10日)。根据当前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就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三次现场解答和沟通协调,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绿化品质问题 经现场核查,本期交付区域内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基本上按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提交的绿化设计方案是由设计单位按照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中的平面布局、绿地率等指标要求进行的设计,和宣传的效果图是否一致不属于主管部门审批把关的范围)。对业主反映绿化品质与购房时承诺效果严重不符的问题,经查看建设单位开盘时宣传的沙盘效果图、宣传册等资料,确实对比现小区内的实景有一定差别,对此,主管部门已责成建设单位响应广大业主呼声,立即进行提质整改。目前建设单位已安排原园林景观设计公司于10月20日来现场进行踏勘和提质设计(已出初步方案),对设计后的效果图要求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和公开,并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监督实施,确保提质效果。 另需要说明:受今年极端高温干旱影响,建设单位在院内苗木种植遇到较大困难,移栽过程中,为了保证苗木更好成活,进行了打叶疏枝处理,特别是西大门乔木打叶比较厉害,造成观感上不完美,缺乏层次感,且目前正处于秋季落叶季节,院内苗木树叶较少,到2023年春夏季应该会有较大改善。 二、关于项目分期交付的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我局依据《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在项目首批建设完成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实际情况下,进行了分期验收,并核发了以上住宅楼栋及商业部分的《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地下室因为存在部分管道整改问题,未达到验收条件,因此建设单位未提请验收。但据现场查看,地下室已基本具备使用功能,根据建设单位安排,12月中旬预计可完成验收及正式交付使用。 对业主提到的“购房时承诺小区整体交付,未通知业主情况下分期交房”的问题。经查看《购房合同》,首批交付的房屋在合同附件五的《补充协议》中,关于规划布局提示中双方已有相关约定:“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分期验收,可能会增加临时地库出入口、道路及设施对周边环境及业主产生影响”。 对业主反映收房时电表、水表未安装的问题,经调查,建设单位在交付时,因交付时间紧,挂表通电因涉及到特护期的用电管理因素,供电部门暂不实施调整接入公变,建设单位只能暂时使用专变作为临时用电给业主使用(户内有电但不收费),特护期过后,目前已接入公变,电表全部挂表完成时间为11月中旬。水表挂表不及时的问题主要是受供水公司单次领表数量有限的影响,10月11日已全部完成挂表。 三、关于配电箱建设在院内地面、存在潜在危险的问题 经查看相关资料,配电设施的建设程序如下:(1)2019年9月30日,市自规局审批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地下室),公变及专变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室;(2)项目开工之前,经过施工图审查,审查后的变配电设施设置在地下室;(3)2022年9月,应常德市电力局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变更(经审图平台审核通过),将地下室公变低压配电室及公变高压环网室移至地上室外(变更主要是建筑专业部分);(4)在施工过程中,将地下室公变及环网柜移至地上建设(专变则设置在地下室),其中,供电专项方案由电力专业部门审查,箱变的选点位置由建设单位来确定。 以上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有两个方面的工作存在不足: (1)调整后箱变的地面位置未及时报市规划局进行变更; (2)因变更后的地面箱变布局集中在儿童乐园区,既影响美观和品质,又让业主觉得有安全风险,且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公布箱变调整情况,既成事实后导致成为业主诉求最强的问题。 对以上问题,经市自规局、市城区供电局、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共同磋商,且市住建局于10月25日组织召开专项问题处理调度会进行督办,会上建设单位已表态请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后,结合小区内园林绿化提质和院内管网的实际情况,拿出箱变位置整改方案,将位置进行合理化调整。调整布局方案将按照电力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划部门对管线设置要求的指导,形成后通过小区楼栋代表认可,之后进行公布再行实施。10月29日,建设单位制定的初步整改方案经市自规局、城区供电局初步审查后已与业主代表(含楼栋代表)进行现场协调沟通,会上要求开发企业充分尊重业主意见,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征求业主代表同意后向电力部门申请技术审查,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后,市自规局再依法履行方案变更程序。 ----涉及相关专业规范依据和常德的实际情况:根据T/CDZX 012—2019《常德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2020年1月1日实施)5.1.2款中“居住区公用变电所采用户外箱变地上布置”、“并应符合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及经属地供电公司审核同意”的相关规范条款,市电力部门考虑到方便维修、极端暴雨天气避淹等因素,近两年来,城区新建小区的公变基本上都在地上设置。 四、关于宣传架空层中具有特色分区的健身娱乐休闲设施未配备到位的问题 根据住宅建设规范和规划核实的要求,主管部门在验收核实时仅针对法定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即按照审查过的施工图),按照规范,验收时架空层空间内是没有这些设施的(架空层属于公共空间),健身娱乐休闲设施属于购房合同附属条款中的约定内容。经现场查看,首批交付区域已有儿童游乐区、健身跑道、景观会客亭等。因疫情原因延长了生产时间而未及时到货,建设单位承诺,对其他功能区和架空层中的特色配套设施将会在交付后迅速按合同进行完善。且目前已陆续到货,正在抓紧安装。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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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10-21 10:34
同为业主之一的我,上述表达表达了我所想表达的一切,期待家乡的发展才选择返乡置业,可是代表性名片名片的北部新城的一个代表性楼盘居然交出这样一份答卷,着实失望!交房即维权(合理维权)的楼盘怪圈,绝对要为房地产市场低迷背锅,非常同意上述意见!亟待政府解决咱们全小区业主最朴实,最基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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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10-21 10:47
这一事件让我看清了,违法容易,维权困难的真相。但是始终相信党和政府,能够责令长房,让业主安心舒心住进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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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2-10-21 10:55
就是因为缺少市场监管,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投诉无门,最终耗不过资本的力量,导致开发商能够为所欲为的打擦边球,公然侵犯全体业主的利益,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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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2-10-24 21:34
竣工验收备案,那就意味着前面的其他验收全部完成了,包括消防,规划之类的,现在房价降了那么多,开发商肯定也会降低配置,合同里面又没有约定绿化园建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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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2-10-26 08:32
xiaomage407:竣工验收备案,那就意味着前面的其他验收全部完成了,包括消防,规划之类的,现在房价降了那么多,开发商肯定也会降低配置,合同里面又没有约定绿化园建之类的。回到原帖规划局和园林在10月25号的会议上明确了,他们没有进行验收!你敢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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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2-10-26 16:13
xiaomage407:竣工验收备案,那就意味着前面的其他验收全部完成了,包括消防,规划之类的,现在房价降了那么多,开发商肯定也会降低配置,合同里面又没有约定绿化园建之类的。回到原帖现在房价降跟他有关系吗?他当初可是高位卖出去的,业主可没少他一分钱,一期基本上卖的差不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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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2-10-28 19:52
xiaomage407:竣工验收备案,那就意味着前面的其他验收全部完成了,包括消防,规划之类的,现在房价降了那么多,开发商肯定也会降低配置,合同里面又没有约定绿化园建之类的。回到原帖消防验收? 消防箱连水带水枪都没有的 你告诉我验收合格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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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2-11-03 15:21
网友:
您好!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德长房·武陵府建设项目(住宅1-3#栋、7-9#栋、13-15#栋;商业S1、S2、S5、S6、S7)于9月27日提请竣工联合验收,现场经相关部门验收核实后提出了部分整改意见,建设单位经过十多天的整改,于10月10日完成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合同收房时间为10月10日)。根据当前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就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三次现场解答和沟通协调,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绿化品质问题 经现场核查,本期交付区域内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基本上按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提交的绿化设计方案是由设计单位按照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中的平面布局、绿地率等指标要求进行的设计,和宣传的效果图是否一致不属于主管部门审批把关的范围)。对业主反映绿化品质与购房时承诺效果严重不符的问题,经查看建设单位开盘时宣传的沙盘效果图、宣传册等资料,确实对比现小区内的实景有一定差别,对此,主管部门已责成建设单位响应广大业主呼声,立即进行提质整改。目前建设单位已安排原园林景观设计公司于10月20日来现场进行踏勘和提质设计(已出初步方案),对设计后的效果图要求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和公开,并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后监督实施,确保提质效果。 另需要说明:受今年极端高温干旱影响,建设单位在院内苗木种植遇到较大困难,移栽过程中,为了保证苗木更好成活,进行了打叶疏枝处理,特别是西大门乔木打叶比较厉害,造成观感上不完美,缺乏层次感,且目前正处于秋季落叶季节,院内苗木树叶较少,到2023年春夏季应该会有较大改善。 二、关于项目分期交付的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我局依据《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在项目首批建设完成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实际情况下,进行了分期验收,并核发了以上住宅楼栋及商业部分的《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地下室因为存在部分管道整改问题,未达到验收条件,因此建设单位未提请验收。但据现场查看,地下室已基本具备使用功能,根据建设单位安排,12月中旬预计可完成验收及正式交付使用。 对业主提到的“购房时承诺小区整体交付,未通知业主情况下分期交房”的问题。经查看《购房合同》,首批交付的房屋在合同附件五的《补充协议》中,关于规划布局提示中双方已有相关约定:“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分期验收,可能会增加临时地库出入口、道路及设施对周边环境及业主产生影响”。 对业主反映收房时电表、水表未安装的问题,经调查,建设单位在交付时,因交付时间紧,挂表通电因涉及到特护期的用电管理因素,供电部门暂不实施调整接入公变,建设单位只能暂时使用专变作为临时用电给业主使用(户内有电但不收费),特护期过后,目前已接入公变,电表全部挂表完成时间为11月中旬。水表挂表不及时的问题主要是受供水公司单次领表数量有限的影响,10月11日已全部完成挂表。 三、关于配电箱建设在院内地面、存在潜在危险的问题 经查看相关资料,配电设施的建设程序如下:(1)2019年9月30日,市自规局审批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地下室),公变及专变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室;(2)项目开工之前,经过施工图审查,审查后的变配电设施设置在地下室;(3)2022年9月,应常德市电力局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变更(经审图平台审核通过),将地下室公变低压配电室及公变高压环网室移至地上室外(变更主要是建筑专业部分);(4)在施工过程中,将地下室公变及环网柜移至地上建设(专变则设置在地下室),其中,供电专项方案由电力专业部门审查,箱变的选点位置由建设单位来确定。 以上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有两个方面的工作存在不足: (1)调整后箱变的地面位置未及时报市规划局进行变更; (2)因变更后的地面箱变布局集中在儿童乐园区,既影响美观和品质,又让业主觉得有安全风险,且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公布箱变调整情况,既成事实后导致成为业主诉求最强的问题。 对以上问题,经市自规局、市城区供电局、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共同磋商,且市住建局于10月25日组织召开专项问题处理调度会进行督办,会上建设单位已表态请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后,结合小区内园林绿化提质和院内管网的实际情况,拿出箱变位置整改方案,将位置进行合理化调整。调整布局方案将按照电力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划部门对管线设置要求的指导,形成后通过小区楼栋代表认可,之后进行公布再行实施。10月29日,建设单位制定的初步整改方案经市自规局、城区供电局初步审查后已与业主代表(含楼栋代表)进行现场协调沟通,会上要求开发企业充分尊重业主意见,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征求业主代表同意后向电力部门申请技术审查,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后,市自规局再依法履行方案变更程序。 ----涉及相关专业规范依据和常德的实际情况:根据T/CDZX 012—2019《常德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2020年1月1日实施)5.1.2款中“居住区公用变电所采用户外箱变地上布置”、“并应符合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及经属地供电公司审核同意”的相关规范条款,市电力部门考虑到方便维修、极端暴雨天气避淹等因素,近两年来,城区新建小区的公变基本上都在地上设置。 四、关于宣传架空层中具有特色分区的健身娱乐休闲设施未配备到位的问题 根据住宅建设规范和规划核实的要求,主管部门在验收核实时仅针对法定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即按照审查过的施工图),按照规范,验收时架空层空间内是没有这些设施的(架空层属于公共空间),健身娱乐休闲设施属于购房合同附属条款中的约定内容。经现场查看,首批交付区域已有儿童游乐区、健身跑道、景观会客亭等。因疫情原因延长了生产时间而未及时到货,建设单位承诺,对其他功能区和架空层中的特色配套设施将会在交付后迅速按合同进行完善。且目前已陆续到货,正在抓紧安装。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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