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整顿城管野蛮执法,本人也是受害者,长此以往,相信受害者会越来越多!本人上班族,公司只有几间门面,每天上班时,公司前仅有的车位被附近的居民占用,我们只得停在旁边,也绝没有占用盲道,武陵区城管局永安中队的某某,既没有打挪车电话,也没有出示任何执法手续,就在我的车上贴了一张小红纸,上面写着私人的手机号,野蛮地将我的车锁了,中午下班与其沟通,说明情况,,其态度极其恶劣,并故意说已经下班了,找他要下午三点,并扬言要我:“你去告状沙,你去向上级反映沙”。请问城管执法永安中队的,你们执法的目的是什么?是纠正你们口中的违停,还是故意强人所难,或者就是为了罚款?明明扮演的是与人民群众为敌的角色,却披着道貌岸然的外衣,好像是刚正不阿的执法者!实在太可笑了!下午我只能是自认倒霉交了100元罚款,可疑的是某人自己不来了,打发同事来的,听说是一名临时工!好一名临时工!不知他何来的执法底气?强烈要求政府出面惩治这种乱象,维护政府形象,不要让这些临时工伤了老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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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7-29 11:28
帖内置顶 – – 2022-07-29 18:04
尊敬的网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1年第24次),以及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次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常德市城区人行道(路缘石以上)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职能由城管部门管理,依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整洁、美观,禁止乱停、乱放。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感谢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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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7-29 11:28
尊敬的网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1年第24次),以及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次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常德市城区人行道(路缘石以上)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职能由城管部门管理,依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整洁、美观,禁止乱停、乱放。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感谢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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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2-07-29 12:32
政府的公信力就这么慢慢没有的........就像刷到一个抖音:商店免收交警买水的钱....下边一大批人不服........送给环卫工人就一大片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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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2-07-29 18:22
他们锁你的车,你就发贴要交警查他们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上路,锁车罚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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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2-07-30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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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2-07-30 09:10
会议纪要不是法规,城管去管道路行驶的汽车停放,就感觉别扭!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创新了吧!把这会议纪要的要求弄到北京上海广州试试,只怕就会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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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2-07-3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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