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2、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已定性:常德市公安局具有为常德市城区养犬人发放养犬许可登记证和犬牌、植入电子芯片或者录入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定职责。虽然发放犬牌、植入电子芯片或录入生物识别信息的具体工作由犬只登记点进行,但犬只登记点实施上诉行为应视为受常德市公安局委托。 现请常德市公安局依法对犬只登记点进行委托的全部内容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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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6-16 10:09
帖内置顶 – – 2022-06-16 11:15
网友:
您好!针对您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2019年8月14日已通过常德市公安局门户网主动公开《关于规范市城区养犬行为的通告(常公发〔2019〕10号)》对犬只登记(免疫)点及其职责进行公示;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也已对相关部门职责做了明确规定。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22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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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06-10 08:47
那些养狗的不牵绳,不铲屎的,你说它两句比狗还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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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2-06-10 17:13
chaojikuan:那些养狗的不牵绳,不铲屎的,你说它两句比狗还凶回到原帖报警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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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2-06-15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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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6-16 10:09
网友:
您好!针对您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2019年8月14日已通过常德市公安局门户网主动公开《关于规范市城区养犬行为的通告(常公发〔2019〕10号)》对犬只登记(免疫)点及其职责进行公示;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也已对相关部门职责做了明确规定。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22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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