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张辛春!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48002928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48002936 |
|
1楼#
发布于:2022-03-30 11:22
帖内置顶 – – 2022-03-30 14: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控告人发帖反映有关问题 1.关于反映张辛春故意不归档王远茂档案的问题 经查,张辛春同志原在县人事局工作,因机构改革,原县人事局与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于2012年4月搬往县政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而在此之前,王远茂就已多次上访,故王远茂反映张辛春同志故意不归档其档案导致档案遗失不合逻辑。 2.关于发帖反映赵晶等同志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 王远茂所反映的原社保中心副主任赵晶、原信访专干谭宁等同志,均是长期负责信访接待、联系联络、政策解释等方面工作的人员。王远茂同志举报他们或是别有用心、或是态度恶劣、或是惩强霸恶。经查,在接待王远茂的信访过程中,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均做到了服务热情耐心细致、处理有理有据,没有发现王远茂举报反映的态度恶劣、处理草率甚至人身攻击、恶语相向的现象,王远茂同志所反映的签字、拍照等行为完全是按照省信访系统处访程序的要求办理(回执签字,拒不签字的可拍照证明)。 二、回复意见 我们认为,控告人王远茂前期向县人社局反映的有关问题已调查核实清楚并书面回复。上级信访、业务部门已做了结论,市县法院也做出了裁定〔(2017)湘0724行初6号、(2017)湘07行终89号、临人社信复辩字(2018)001号〕,鉴此,我们的回复意见是: 1.目前王远茂同志除了信访材料,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张辛春和赵晶等同志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存在态度恶劣、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我们建议,如果王远茂同志有确凿证据,可向有关部门提供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 2.县信访局、县纪监委、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等部门这些年来多次就王远茂同志的信访诉求进行调查,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集中接访,进行现场答复及政策解释,王远茂同志仍坚持自己的观点。我们认为,县人社局对王远茂的信访问题,是非常重视、非常慎重而且人性化的。但该同志一直信访不断且经常反复,我们只能在政策框架内给予解释。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
|
2楼#
发布于:2022-03-24 10:12
帖内置顶 – – 2022-03-24 11: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
5楼#
发布于:2022-03-23 12:13
|
|
15楼#
发布于:2022-03-30 11: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控告人发帖反映有关问题 1.关于反映张辛春故意不归档王远茂档案的问题 经查,张辛春同志原在县人事局工作,因机构改革,原县人事局与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于2012年4月搬往县政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而在此之前,王远茂就已多次上访,故王远茂反映张辛春同志故意不归档其档案导致档案遗失不合逻辑。 2.关于发帖反映赵晶等同志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 王远茂所反映的原社保中心副主任赵晶、原信访专干谭宁等同志,均是长期负责信访接待、联系联络、政策解释等方面工作的人员。王远茂同志举报他们或是别有用心、或是态度恶劣、或是惩强霸恶。经查,在接待王远茂的信访过程中,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均做到了服务热情耐心细致、处理有理有据,没有发现王远茂举报反映的态度恶劣、处理草率甚至人身攻击、恶语相向的现象,王远茂同志所反映的签字、拍照等行为完全是按照省信访系统处访程序的要求办理(回执签字,拒不签字的可拍照证明)。 二、回复意见 我们认为,控告人王远茂前期向县人社局反映的有关问题已调查核实清楚并书面回复。上级信访、业务部门已做了结论,市县法院也做出了裁定〔(2017)湘0724行初6号、(2017)湘07行终89号、临人社信复辩字(2018)001号〕,鉴此,我们的回复意见是: 1.目前王远茂同志除了信访材料,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张辛春和赵晶等同志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存在态度恶劣、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我们建议,如果王远茂同志有确凿证据,可向有关部门提供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 2.县信访局、县纪监委、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等部门这些年来多次就王远茂同志的信访诉求进行调查,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集中接访,进行现场答复及政策解释,王远茂同志仍坚持自己的观点。我们认为,县人社局对王远茂的信访问题,是非常重视、非常慎重而且人性化的。但该同志一直信访不断且经常反复,我们只能在政策框架内给予解释。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