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鼎城区政府:
我是鼎城区牛鼻滩镇农村居民,因为家庭困难,多年前便外出打工,乡下老屋由爷爷奶奶打理(父亲早亡),后老人相继去世,老屋逐渐破败。 原打算存够了钱翻新或重建房屋,现由于老公脑溢血瘫痪,已无力重建房屋,现在常德城里租房居住,同时打工维持生计。 前段时间得知老屋可能会由乡镇和村里开发建蔬菜厂,我想咨询这种属不属于征收?有没有对应的补偿政策? 如果不属于征收,我的老屋可不可以保留?或者为了村里发展,我的老屋和宅基地可不可以有偿退出?毕竟如果我同意拆除我的老屋,征用我家宅基地,就算村里再给我配置一块宅基地,对我一家来说,也无力承担重建新屋的费用,连老屋翻新的机会也失去了。 我查询了一下政策,国家和部分地区都在推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2019年5月鼎城区政府网也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其中第二点第七条,明确了对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 请问,我区现在有相关政策么?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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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3-22 08:22
帖内置顶 – – 2022-03-22 08:28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通过向村里了解,该户属于牛鼻滩镇同春垸村,2016年组里调整该户已在主公路旁新建一栋房屋,原有老屋废弃未拆除。今年同春垸村委会计划引进项目,在该组修建蔬菜加工厂,由于该户老屋宅基地废弃(同类型还有3户),村里决定将蔬菜加工厂建在此处。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建新必须拆旧,该户老屋拆除不属于征收范围,前期已签订相关协议,后续组里、村里将继续协商沟通,对其家庭困难的情况能享受的政策都帮助争取。 鼎城区牛鼻滩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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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2-03-1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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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2-03-1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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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2-03-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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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2-03-22 08:22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通过向村里了解,该户属于牛鼻滩镇同春垸村,2016年组里调整该户已在主公路旁新建一栋房屋,原有老屋废弃未拆除。今年同春垸村委会计划引进项目,在该组修建蔬菜加工厂,由于该户老屋宅基地废弃(同类型还有3户),村里决定将蔬菜加工厂建在此处。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建新必须拆旧,该户老屋拆除不属于征收范围,前期已签订相关协议,后续组里、村里将继续协商沟通,对其家庭困难的情况能享受的政策都帮助争取。 鼎城区牛鼻滩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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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2-03-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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