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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回音]本以为华润万家超市“价格欺诈”的套路已经够深了,没想到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的套路更深!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10-28 09:11扫一扫,手机看帖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态度,我很“认可”,终于在帖子投诉后的一个星期零一天回复了,明显早于电话里回复的45天。
但是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的态度和处理结果,并不能让人信服。

难怪华润万家超市客服打电话过来,那驾轻就熟、有恃无恐、稳坐钓鱼台的语气,根本没把这事当回事。那感觉就是“要不我们跟你退货,要不你爱咋滴就咋滴”。

至今广大网友和我也没有见到任何华润万家超市常德店的负责人道歉甚至是露面,这消极应付(你奈我何)的态度昭然若揭。显然,超市方并没有意识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一件事情,是一件违法的事情。甚至连工作失误都谈不上,就是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常规操作。而且这并不是一次偶然事件,而是长期刻意发生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到我身上都是第三次了,第一次是退差价,第二次是退货,难道每次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惯用技俩”——退货或者补差价了事?也别再拿工作人员“疏忽”来甩锅了,我再也不会信了。

于是乎,看来这奸商的嚣张气焰是有迹可循的,本以为当官会替民做主,想不到事情反转为替奸商撑腰。我看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什么的可以废除了,因为根本得不到执法者的实质执行。

“瑕疵”二字把“神回复”的精神继续发扬,并且发挥到了极致。明明《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一个小学生都能明辨的侵权违法行为,到了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里,就用“瑕疵”二字把价格欺诈行径轻描淡写成了工作中标签的瑕疵。我不知道武陵区市场管理监督局得出“瑕疵”二字的结论是依据哪部法律的哪一条?

如果我能理解这“瑕疵”,那我呼吁以后的执法者都能以同样的态度文明并且温柔地对待我们这些广大群众的“瑕疵”:在处罚超载的时候,请体谅我们装货时的“瑕疵”;在处罚超速的时候,请体谅我们踩油门的“瑕疵”,在食品行业查出违法添加剂时,请体谅我们添加时的“瑕疵”;在拿不到房产证时,请体谅我们开发商的“瑕疵”!

来,为“瑕疵”干一杯吧,广大热心的网友们!

这次回复的方式,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其中原委: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没有直接在我的投诉贴内回复处理结果,而是在一位提供华润万家超市地址的热心网友新开的帖子下回复的他,请问这是什么操作?回复处理结果的对象看标题选,可以避重就轻的来?官方回复他,就当是回复我,把我的事情给处理了?然后又是一个工作的“瑕疵”?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28 09:11:42 处理完成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1楼#
发布于:2021-10-28 10:34
帖内置顶  –    –  2021-10-28 11:42
网友:    您好,您在“华润万家”一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您在发过程中未提供完整的内容及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请您拨打12315电话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或者直接带上相关证据材料来我局投诉,便于我们处理和回复,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2楼#
发布于:2021-10-28 09:23
楼主,我们能确定的是,每一条链子上都拴着若干只蚂蚱。
3楼#
发布于:2021-10-28 09:43
桃源老江2:楼主,我们能确定的是,每一条链子上都拴着若干只蚂蚱。回到原帖
        职能部门办事(处理),也得依法依规。
        法律,体现的是公正。既要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要保证经营方的权利。
4楼#
发布于:2021-10-28 10:20
船不能沉啊
5楼#
发布于:2021-10-28 10:34
网友:    您好,您在“华润万家”一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您在发过程中未提供完整的内容及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请您拨打12315电话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或者直接带上相关证据材料来我局投诉,便于我们处理和回复,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6楼#
发布于:2021-10-28 10:46
正义使者:船不能沉啊回到原帖
正义,正义呢?
7楼#
发布于:2021-10-28 11:28
大家心里都清楚着了,回帖就是我们的态度
8楼#
发布于:2021-10-28 12:59
瑕疵是品质问题,此事是性质问题!
9楼#
发布于:2021-10-28 15:44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友:    您好,您在“华润万家”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您在发帖过程中未提供完整的内容及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请您拨打12315电话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或者直接带上相关证据材料来我局投诉,便于我们处理和回复,我局将...回到原帖
官方开启“复读机”模式了
10楼#
发布于:2021-10-28 17:36
大城小民:正义,正义呢?回到原帖
深感羞愧,最近去“品茶”了
abeihoo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11楼#
发布于:2021-10-28 22:22
楼主找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问题,讲道理我是喜闻乐见的,但是就楼主投诉的问题还真心就勾不上价格欺诈。楼主本身没有搞明白价格欺诈的含义,建议楼主去看一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已经价格欺诈的十三种表现方式。价格标签上确实已经注明了是会员价29.9,只不过小字体没有注明非会员多少钱。但是他确实明确标示了价格,这也就确实属于瑕疵,不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这次区局的回复问题不大。
abeihoo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12楼#
发布于:2021-10-28 22:24
xiaoxiaomao:职能部门办事(处理),也得依法依规。
        法律,体现的是公正。既要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要保证经营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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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观点我赞同,一切都要依法行事,要有法可依。不是你说有问题,就真的有问题,至少我特地把楼主发的几个贴都看了,我觉得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是瑕疵,没有任何问题。
13楼#
发布于:2021-10-28 23:46
桃源老江2:楼主,我们能确定的是,每一条链子上都拴着若干只蚂蚱。回到原帖
油炸好吃
14楼#
发布于:2021-10-29 11:23
正义使者:深感羞愧,最近去“品茶”了回到原帖
不行,要赶紧回撤了啊
源净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15楼#
发布于:2021-10-29 14:29
楼主文笔好,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