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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咨询下这样的建筑属不属于违法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10-09 11:15扫一扫,手机看帖
咨询下这样的建筑属不属于违法

县里东城世家小区 1栋1单元 地面停车位上 被人安装了消防通道和空调外机  
我想询问下为什么1楼和2楼商业区有设备平台为什么要把设备安装在小区公共地面上 从图上可以看出来 还是停车位的地方,还有2楼锦城酒店的消防通道为什么要设在小区公共区域内。
我想请相关部门查下,这们属不属于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如果是占用,请联系酒店依法拆除。如果不是请给出合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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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县长热线 10-09 11:15:00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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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0-13 16:46
帖内置顶  –    –  2021-10-13 17:01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2021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东城世家小区1栋1单元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查看,1栋1单元旁的公共绿地有1处消防楼梯和1处附属设施(空调外机)。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消防楼梯和附属设备(空调外机)构筑物可以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回复。


                     临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13日
2楼#
发布于:2021-10-09 15:39
帖内置顶  –    –  2021-10-09 16: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3楼#
发布于:2021-10-09 15: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4楼#
发布于:2021-10-09 17:08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5楼#
发布于:2021-10-09 17:37
6楼#
发布于:2021-10-09 19:49
是不是人家得罪你了?
7楼#
发布于:2021-10-10 14:40
这个违章有点大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8楼#
发布于:2021-10-10 19:41
9楼#
发布于:2021-10-10 20:02
楼主  是不是别人得罪你啦
10楼#
发布于:2021-10-11 11:32
haijun8125:楼主  是不是别人得罪你啦回到原帖
哈哈!相同问题连问两次
11楼#
发布于:2021-10-11 17:03
haijun8125:楼主  是不是别人得罪你啦回到原帖
共有区域大家都出钱了的凭什么就违建这家专用啊?
12楼#
发布于:2021-10-11 21:22
haijun8125:楼主  是不是别人得罪你啦回到原帖
不得罪就不能咨询了?一定要别人得罪吗? 我只是看到了这个建筑后来问问 如果不是违建,我也准被圈个私人车位占用,不给别人用。这个回答可以不。
13楼#
发布于:2021-10-12 18:37
qq3256105:不得罪就不能咨询了?一定要别人得罪吗? 我只是看到了这个建筑后来问问 如果不是违建,我也准被圈个私人车位占用,不给别人用。这个回答可以不。回到原帖
有道理
14楼#
发布于:2021-10-13 15:07
qq3256105:不得罪就不能咨询了?一定要别人得罪吗? 我只是看到了这个建筑后来问问 如果不是违建,我也准被圈个私人车位占用,不给别人用。这个回答可以不。回到原帖
15楼#
发布于:2021-10-13 15:24
看不惯就怼
16楼#
发布于:2021-10-13 16:40
不做消防过不去,做了占地儿,小区物业同意的还是业委会同意的,你应该问他们
17楼#
发布于:2021-10-13 16:46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2021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东城世家小区1栋1单元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查看,1栋1单元旁的公共绿地有1处消防楼梯和1处附属设施(空调外机)。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消防楼梯和附属设备(空调外机)构筑物可以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回复。


                     临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13日
18楼#
发布于:2021-10-13 17:07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楼主起诉吧,依据民法典保证赢。
19楼#
发布于:2021-10-13 17:56
xiaobin4333:《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楼主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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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没碍你什么事、你凭什么起诉人家?上瘾哒?你确定小区其他业主都不会容忍?正常的一些行为可能于法理不容,但是也没有影响到大家,这类情况太多了。你能够保证你自己以及家人的所有行为都合规合法而且从来没有越线半步?
20楼#
发布于:2021-10-13 18:48
奇怪,我为什么不能上传图片
21楼#
发布于:2021-10-14 12:47
xiaobin4333:《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楼主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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