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7日办理了收房和装修手续,预交了6个月物业费、二次供水电费、装修押金、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多项费用,缴纳费用的时候,我明确表示需要开发票,当时物业前台说需要财务来开,先开收据,过两天来换发票,9月8日,物业告诉我除了装修服务费和物业费可以开具发票之外,其余都不能开票(物业解释垃圾清运是外包)请问,其他费用不给开票是否合法?
购房时,一同购买了一个独立车位,目前也只有收据,开发商不给开发票,是否合法? 图片:微信图片_20210908210042.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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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9-14 17:07
帖内置顶 – – 2021-09-14 17:43
“腻歪的猫”网友:
您好! 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1.关于垃圾清运费发票开具问题,可以正常开具发票,物业公司已解释并提供给业主本人。 2.关于车位不给发票问题,开发商表示采取的是先开收据,集中分批换开发票方式,业主随时可以前往换开发票,企业相关款项已按规定申报缴纳了相关税款。 若您有更多涉税问题,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将尽快与您沟通解决。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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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9-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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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1-09-14 17:07
“腻歪的猫”网友:
您好! 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1.关于垃圾清运费发票开具问题,可以正常开具发票,物业公司已解释并提供给业主本人。 2.关于车位不给发票问题,开发商表示采取的是先开收据,集中分批换开发票方式,业主随时可以前往换开发票,企业相关款项已按规定申报缴纳了相关税款。 若您有更多涉税问题,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将尽快与您沟通解决。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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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9-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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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9-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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