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长清,今年77岁,三阳港镇花生洞村人,于2004年在花生洞小学做饭,那时候的工资是学校和村里各一半,村里的那一半到现在还没兑现,总共九千多元。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赚的都是血汗钱,这笔工资现在已经拖欠十多年了,钱也贬值的差不多了,而我还有几个“十多年”可以等呢?希望村里能多些担当,也希望政府重视我的情况,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图片:1127484121.jpg 联系方式:15348367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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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9-07 09:33
帖内置顶 – – 2021-09-07 10:0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在桃源县三阳港镇花山洞村小学务工,用工方拖欠您工资的诉求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您反应的问题超出劳动监察职权范围。 2、劳动者务工时的年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超出劳动法规定的适龄务工年龄,与用工方不能成立劳动关系。 3、您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系双方债务关系,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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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9-06 11:06
刚看到一个拖欠加班费的,时间从2001年到2020年,最后认定为8年,判决生效,给付28万。你也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仲裁没结果直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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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9-07 07:57
你不找劳动监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这发帖搞什么
不懂法 你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 发帖 真是无法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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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9-07 09:3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在桃源县三阳港镇花山洞村小学务工,用工方拖欠您工资的诉求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您反应的问题超出劳动监察职权范围。 2、劳动者务工时的年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超出劳动法规定的适龄务工年龄,与用工方不能成立劳动关系。 3、您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系双方债务关系,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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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1-09-0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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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1-09-0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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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1-09-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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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1-09-0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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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1-09-07 21:24
xiaobin4333: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回到原帖先看清楚事由,别一开口就喷!一个七十几岁的被拖欠工资的农村老人你都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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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1-09-0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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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1-09-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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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1-09-08 17:46
xiaobin4333:七十多就可以躺在权利上睡觉吗?凭什么啊回到原帖七十多岁的农村老人有什么权力?你来说说看!有权力还能被一个小小村委会欠薪近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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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1-09-0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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