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退伍预备役军人
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报警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中午12点甘露寺东商局楼店内遭遇盗窃 自己的手机和家人的钱被盗窃, 通过对面店子的监控查到偷手机的是个女贼!(监控看到她缓慢的经过至店门口两米,见店里无人,而后折返直接进店,出店之后明显的有一个往包里放东西的动作,东西偷到手后步法很快!反常!是人都能肯定是她偷的!) 除了脸部,穿着打扮一清二楚,离开店走很快,恨不得带跑的,反差很大,自己通过附近监控看到从小门逃走。 之后跟着派出所去所里和辅警录了口供,给民警发了小偷图片以及视频,和辅警查附近监控,通过时间对比,看见小偷上了出租车湘jT1040。当时派出所没给受案回执!说明天联系出租车师傅,看确定是不是和偷东西穿着打扮一样的人。随后让我回家等通知 8月2日下午打辅警电话问查到人没有,是不是那个女的,辅警告诉我是那个人,说她有前科,是个吸毒的,之前被白马湖派出所抓到过,就算抓来也没钱赔你,只能尽可能的挽回你的损失,现在警方也弄不到小偷的地址。 我问到,确定人了怎么不抓呢?没钱赔我也要看看那是个什么人,辅警说,要等白马湖派出所提供地址,白马湖派出所让抓的话启明街道派出所才能抓!等明天白马湖派出所通知 。我心想反正确定人了,随即便挂掉了电话。 8月3号我拨通了辅警电话,又叫我等白马湖的通知 我就纳闷了,启明街道派出所接警,为何要等白马湖派出所提供地址?确定人了还要等通知? 8月4号 我拨通接管我案子的民警陈某 ,民警 陈某问我,你哪位。 我回答,甘露寺被偷手机和钱的 。民警陈某问我,有没得名字?你没得名字啊? .... 我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抓人,确认人了怎么不抓? 不是有前科吗?民警陈某态度极其恶劣,像我差他钱一样!很不耐烦的说到,你谁?没的名字啊? 侦查到了再抓侦查到了再抓,侦查到小偷地址到哪里再抓,不是算命的。非常的搪塞,爱答不理,何等的高人一等的圣人啊!高傲的问我,那个人有前科怎么的?有前科怎么的?有前科怎么的。 试问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你们确认小偷了为什么不抓?明知道小偷是个有前科的也不抓?(通过电话了解 辅警 民警 出租车师傅都确认上车的是那个小偷了) 8月5日晚拨通杨所长电话,简单的训问我情况,我便问,你们没给我受案回执,确认人了也不抓人。所长说他打电话问一下接我案子的民警,让我后天自己打电话问民警陈某。 8月6日早上10点左右拨陈某民警电话两个没人接,主要找他要受案回执。然后就拨了辅警的电话,从他口中得知,上的士地不是同一个人,之前上车的不是同一个人!我这案子立不了案 ,证据不足。 叫我送手机发票过去,找我拿手机购买证据,丢钱的证据。 (回家等通知,手机发票以提供3700元) 接案和录口供时没说证据不足,难以立案和抓捕, 明明可以直接抓人,非要拖着办案时间,一下是确认人了,二是要等白马湖派出所提供地址,三是没有直接当场视频,推脱不完的理由拒绝抓小偷,(我怀疑吸毒小偷和派出所的认识)直到没办法推脱了,直接说我没有证据。前几天为何不说证据不足?等我反应情况给所长了才改口弄错人了,派出所难道是第一次办案吗?不懂流程吗?光天化日之下小偷竟敢入室盗窃!敢问现在的小偷胆子这样大!下一次是不是我被持刀抢劫头顶上没带摄像头没证据也不立案?我感觉现在的甘露寺小偷肆意妄为,附近基本上被偷了个遍,(有手机在店里充电直接被偷的,有晚上店门口电动三轮车被偷的,有直接在钱桶里偷钱抓现行的,有偷货的,) 最近市公安局市城区刑事盗窃类警情呈上升趋势,其中入户盗窃类警情上升趋势较大,环比上升200%。破案民警玩忽职守;不尽职,不敬业,有案不立! 有案不破 !说的话极其不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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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8-11 10:08
帖内置顶 – – 2021-08-11 10:59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贴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 接警后,启明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了警情核实和调查工作。8月6日12时许向报案人致电告知前期警情侦查情况,相关线索正进一步核查之中,派出所将尽快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决定立案与否。 至于通报警情调查进度时语气不当造成报案人误会的问题,派出所将针对性的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决不再出类似问题。同时,也欢迎报案人及其他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对甘露寺大市场及其周边的防盗宣传、治安巡防和和综台管理,净化可能让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努力维护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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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8-09 15:06
说个实话,并没有多大意义,这些吸毒的,抓了也无法拘留,他们会用自残威胁,然后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这种人,每年年底我都要碰到好几个,很烦,很无奈,他们最喜欢偷电动车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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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8-0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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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8-09 16:12
1.不要和辅警对话,他没权力决定你的案件,否则他就是越权办案。2.立不立案的确是公安说了算,但需出具告知书,不出具就是违反程序。3.他若出具不立案通知书,你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监督介入,若涉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法纪律可以向纪律检查部门提供材料。4.按照盗窃罪定性1000元以上可以定位“较大”,也就是说超过1000块适用于刑法而不是治安处罚法。5.抓不抓人什么时候抓人是公安办案根据案情情况决定的,不可能谁要他们抓人就抓人。但只要立案督促他们的就不是你而是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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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8-09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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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8-1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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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8-10 13:51
说个实话,确实没多大意义,这些吸毒的偷东西的,基本身上卵钱没得,抓了也没钱赔;他们要么会自残、要么一身病,硬是抓了也无法拘留,拘留所它不收;没得病的不自残的,抓了关几天了,出来又继续,进拘留所都像回家了,这是体系上的问题,硬只枪打了才能解决根本问题。何况现在疫情,拘留所、看守所哪哪都不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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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1-08-1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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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1-08-1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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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1-08-1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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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1-08-11 10:08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贴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 接警后,启明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了警情核实和调查工作。8月6日12时许向报案人致电告知前期警情侦查情况,相关线索正进一步核查之中,派出所将尽快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决定立案与否。 至于通报警情调查进度时语气不当造成报案人误会的问题,派出所将针对性的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决不再出类似问题。同时,也欢迎报案人及其他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对甘露寺大市场及其周边的防盗宣传、治安巡防和和综台管理,净化可能让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努力维护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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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1-08-11 18:19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网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手机3700元 有发票 已经达到立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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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1-08-11 18:23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网友:7月30号报的警,8月10号投诉了才下来人拷贝监控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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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1-08-11 18:26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网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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