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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权大于法”侵犯业主权益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7-19 22:45扫一扫,手机看帖
武陵区区物管办“权大于法”侵犯业主权益
武陵区相关领导:
  我们是金沅•新外滩小区业主,于2017年初入住该小区,开发商委派的物业公司服务近四年以来,不作为到令人发指,四年多来业主要求修充电桩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社区、街道、物管办等部门协调多次无果,原因都归咎为业主“刁难”,从不找自身不作为原因,小区每栋楼私拉电线像“蜘蛛网”,高层业主无赖之下时常推电动车上楼充电也无人问津,电梯故障率及高也不能及时跟进服务……让我们业主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住得提心吊胆,人心惶惶,何从谈的上“家”的感觉。
       2021517日原开发商委派的物业公司(常德市信义物业),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委派湖南广厚物业接管(2021年3月注册的新公司,实际是原物业换了“马甲”再经营);我们小区业主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2021521日开始联名签字到达320多户(占入住率90%以上),严格按20206月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九)之规定;及第二百八十四条之规定,依法要求更换物业,并按组织程序6月初将报告与签名资料上報到社区、街道、武陵区物管办主管部门
    社区领导大力支持我们工作,202178日协助把招聘公告盖章后在小区张贴;同时我们也联系物管办协助发布招聘信息,当天他们说介绍三家优质物业前来報名,我们提出请求,只需麻烦物管办把我们招聘信息在官网发布出去既可,要让来報名的优质物业越多越好,我们选择空间才会更大;结果第二天是让人大跌眼镜,武陵区区物管办马上补发630回复涵:理由是我们没有成立业委会……只能授权让街道代管……剥夺我们业主自行招聘物业的权利,暗示物业协会拒绝为我们发布招聘信息。
  综上经过与事实,总结只有两个字:“无语……”  试问:共产党倡导的“依法治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难道我们常德市武陵区的某些相关部门属于特区的“一国两制”还是可以“权大于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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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区长热线 07-19 22:45:02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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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7-23 17:12
帖内置顶  –    –  2021-07-23 17:20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反映金沅·新外滩小区更换物业公司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从2019年开始就有业主多次投诉,部分业主反映小区飞线充电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建充电桩,因此2019年开发商在小区的公共部位动工准备修建充电桩。后又因部分业主到市、区两级部门投诉开发商违规建充电桩,居民内部意见非常不统一,导致建充电桩的事情被搁置。
2、根据《民法典》、《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由于新外滩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相关机构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也没有机构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鉴于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撤场,且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为保证小区安全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建议该小区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前,可以由该小区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进行应急管理,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关于应急管理的方式方法,可向街道提出意见建议;待成立业主大会之后,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宜。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0日
2楼#
发布于:2021-07-20 09:04
帖内置顶  –    –  2021-07-20 10:33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3楼#
发布于:2021-07-20 07:35
4楼#
发布于:2021-07-20 08:43
所以,你们到底成没成立业委会吗
5楼#
发布于:2021-07-20 09:0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6楼#
发布于:2021-07-20 09:40
物管属于我不想做事,我也看不得别人要做事。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7楼#
发布于:2021-07-20 10:15
8楼#
发布于:2021-07-20 15:38
一夜之秋:物管属于我不想做事,我也看不得别人要做事。回到原帖
哪里只有物管是这种现象。我们遇到的某局自己不干事,还千叮咛万嘱咐拜托我们多担待,却要求我们不要把干活的视频发网上,免得抹黑他们。唉!黑啊!
9楼#
发布于:2021-07-20 16:28
850924698:所以,你们到底成没成立业委会吗回到原帖
新民法典只要业主过半签名同意就可以更换物业,2020年6月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九)之规定;及第二百八十四条之规定,你可要多学习新法律了。
10楼#
发布于:2021-07-20 16:37
新民法典规定,只要业主过半签名同意就可以更换物业,2020年6月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九)之规定;及第二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已经阐述的很清楚,主体从以前的业委会已经变成业主了。。
11楼#
发布于:2021-07-21 10:28
问号110:哪里只有物管是这种现象。我们遇到的某局自己不干事,还千叮咛万嘱咐拜托我们多担待,却要求我们不要把干活的视频发网上,免得抹黑他们。唉!黑啊!回到原帖
你一发网上就说明其不作为了,所有肯定要拜托你们啊。

所有,现在啊......
12楼#
发布于:2021-07-21 13:02
游子59:新民法典规定,只要业主过半签名同意就可以更换物业,2020年6月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九)之规定;及第二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已经阐述的很清楚,主体从以前的业委会已经变成业主了。。回到原帖
操作起来层层设障添堵,或者来一波潜伏,业委会仍然是被操控。
13楼#
发布于:2021-07-21 14:38
“某些人的利益高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14楼#
发布于:2021-07-23 17:12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反映金沅·新外滩小区更换物业公司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从2019年开始就有业主多次投诉,部分业主反映小区飞线充电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建充电桩,因此2019年开发商在小区的公共部位动工准备修建充电桩。后又因部分业主到市、区两级部门投诉开发商违规建充电桩,居民内部意见非常不统一,导致建充电桩的事情被搁置。
2、根据《民法典》、《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由于新外滩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相关机构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也没有机构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鉴于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撤场,且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为保证小区安全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建议该小区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前,可以由该小区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进行应急管理,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关于应急管理的方式方法,可向街道提出意见建议;待成立业主大会之后,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宜。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0日
15楼#
发布于:2021-07-25 09:33
[quote=大城小民,4976176]你一发网上就说明其不作为了,所有肯定要拜托你们啊。

所有,现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