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中建公园府F3栋业主,说说6月29日去收房时的经历,当时我自己带了个验房师,和中建的验房师一起高高兴兴去收房,结果走进房间发现墙壁上有很多修补过的痕迹,验房师说这是空鼓,已经修补好了,结果一个个房间再验下来,仍然有十几处空鼓的地方,而且多处是大面积空鼓——我的笑容逐渐凝固,验房师说会整改,主卧的墙推倒了重搞,我很无语,本来是新房,一上来你就给我来个再翻新。本来我是冲着中建的质量来的,都说中建的房屋质量好,这次是真见识到了什么叫“质量好”。验完房去答疑区反映情况,因为房子已经买了,退房肯定不会答应,我提出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帮我把空鼓的问题整改好,整改期间我不会收房也不会交物业费,中建反应很淡定,说3个月内会整改,但是从7月1日开始不管房屋有没有问题都要收物业费,还要我先收房,这样的房我敢收吗?收了你们会用心整改吗?本来是你们的过错导致我收不了房却还要我来承担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吗?
现在感觉心里空荡荡的,我们普通百姓掏空钱包买个新房不就是为了xi大大说的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我们国家的奋斗目标,但是到了央企中建这里却反其道而行,希望世界500强的央企中建,重视房屋质量,这是根本,不要让我们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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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7-09 16:32
帖内置顶 – – 2021-07-09 16:36
网友“常德或型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间墙面存在空鼓现象的问题 经核查,现场部分房间墙面抹灰层存在空鼓现象,现已要求建设方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建设方承诺将统一在3个月内维修完成,业主如急需装修,可联系物业管家进行优先处理。 二、因房屋有质量问题未收房整改期间物业服务费由谁出的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故整改期间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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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6-30 17:40
刚出的文件,《关于<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常发改价调〔2021〕233号)。
三、对已装修房屋(含精装房),业主尚未入住的,由业主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经物业服务企业审核后,物业服务费按空置房标准收取,空置时间为物业服务企业确认之日起至业主入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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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6-30 17:54
中国房地产的“乱象”,正是职能部门严重不作为造成的;
中国房地产的“老板”,正是法律制度相当不完善造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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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7-01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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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7-01 11:00
常德或型哥:是未装修的毛坯房,不适用这个文件吧回到原帖未达到商品房约定交付条件交房,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商品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时,还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 有人认为只要商品房取得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即表明商品房系合格的,实际并非如此。由于竣工验收系开发商自行组织,而且一般采取抽查的方式实施,因此实践中常出现虽形式上通过了竣工验收,甚至取得了竣工备案证明书,但实际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而在交房时与购房者发生纠纷。出现此种情况时,可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鉴定不合格的,应认为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 不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其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购房者有自由选择权。除非商品房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否则购房者不得以商品房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接受商品房,这一点在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并不排除购房者享有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权利。若商品房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和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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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1-07-01 11:34
现在验收个房都像撞大运的感觉了,一股脑的冒出这么多房,违规成本太低,弱势群体太多了,迟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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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1-07-01 12:06
我也是中建公园府F3栋业主,验房的结果和楼主一样,房间墙壁有很多修补过的痕迹,还有10处左右的空鼓;其次厕所的防水也只是个摆设。
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开发商赶工造成的,合同约定今年年底交房,开发商为了多收我们的物业费,想提前交房拼命赶工,根本不注重工程质量。结果提前了6个月交房,工程质量可想而知,还有小区配套设施质量也不尽人意。工期提前了,他可以多收我们6个月的物业费了,我们房子的质量下降了,我们惨了。 让我想不到的是:世界500强的央企中建,也是为了经济利益,一点都不重视房屋质量!让我大跌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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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1-07-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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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1-07-01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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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1-07-0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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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1-07-09 16:32
网友“常德或型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间墙面存在空鼓现象的问题 经核查,现场部分房间墙面抹灰层存在空鼓现象,现已要求建设方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建设方承诺将统一在3个月内维修完成,业主如急需装修,可联系物业管家进行优先处理。 二、因房屋有质量问题未收房整改期间物业服务费由谁出的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故整改期间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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