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交警展开15天电动车整治,觉得现在需要整治的是逆行和老年代步车。如果整治只是15天那15天以后呢?连基本的交通规则都无法遵守,那治理电动车装伞又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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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倚天 |
1楼#
发布于:2021-06-22 09:01
帖内置顶 – – 2021-06-22 09:06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留言所述情形,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伞篷等违法行为,自6月21日起,市城区将开展为期15天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结束后进入常态化持续整治阶段。 同时,改变驾驶陋习,就是在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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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6-21 21:10
城管的四轮电动车天天在马路上跑,交警接到报警都不管,凭什么管老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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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06-21 21:39
无牌、无证、假牌(某“强” 一 常德特色)等交通重点违法行为,都应该重点整治!
不能仅仅盯着几部二轮电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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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6-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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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6-22 07:12
15天后,这句话,属抬杠!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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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6-22 07:37
2. 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增加的技术要求
1)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 明确为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km/h的纯电动乘用车。 2)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的要求 明确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长度应不大于3.5米,宽度应不大于1.5米,高度应不大于1.7米,整车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新增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相关技术要求,对规范该类车型的行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增加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类,相关部门可以最大程度沿用现有机动车管理制度,不用再单独另建一套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快推动后续的规范管理工作开展。二是相关技术指标明确,可为各级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合理依据。三是本次修订在外廓尺寸、整车整备质量、碰撞后安全、制动性能、稳定性、车辆动力性能、动力蓄电池的要求等方面都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指标要求,为企业开发规范合规产品指明了方向。 来源: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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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1-06-22 09:01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留言所述情形,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伞篷等违法行为,自6月21日起,市城区将开展为期15天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结束后进入常态化持续整治阶段。 同时,改变驾驶陋习,就是在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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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1-06-2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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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1-06-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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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1-06-2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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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1-06-23 15:43
常德大道东星家居到桃花源路路口辅道那段,克看看有好多逆行的小车 货车 三轮车 电动车 驾驶人素质有待提高,出得一回事就晓得肉疼了,相关的管理督促也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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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1-06-23 16:19
我感觉加装伞不用管, 不带头盔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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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1-06-23 18:34
ismyjuliet:我感觉加装伞不用管, 不带头盔要管!回到原帖你觉得没用,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加装伞的不管,不戴头盔的就可以投诉交警,选择性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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