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开区房管局领导:
关于德山莲花天街二期延期交房不履行合同事宜: 1.我们于2021年5月31日16:34收到短信通知6月1日可以交房,但我们到达现场,还在施工,塔机未拆周边路未铺完整等等,应该是不具备交房(因为合同里规定了超过半年的赔付方式不一样,他们急于交房打擦边球)。 2.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收房通知,已延期五个月,给的回复只肯补偿半年物业费(1.8元一个平方)几百元,未履行合同规定,未超过半年之内按房子总金额的万分之一补偿。 以上沟通未果,请领导协调解决,或者提供法律途径,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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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6-23 16:13
帖内置顶 – – 2021-06-23 16:15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德山莲花天街不履行合同要求的诉求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德山莲花天街二期确实存在延期交房事实,常德经开区房管局接到投诉后,迅速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与2021年6月17日向德山莲花天街开发商常德德鑫置业有限公司下达整改函,责令其尽快整改处理。针对此事,建议市民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若仍有争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常德经开区热线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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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06-23 16:13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德山莲花天街不履行合同要求的诉求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德山莲花天街二期确实存在延期交房事实,常德经开区房管局接到投诉后,迅速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与2021年6月17日向德山莲花天街开发商常德德鑫置业有限公司下达整改函,责令其尽快整改处理。针对此事,建议市民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若仍有争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常德经开区热线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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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6-2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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