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富华东郡小区地下车库被一小部分人霸占,强行提高地下车位的租金,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去哪个部门投诉他们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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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4-09 11:00
帖内置顶 – – 2021-04-09 15:36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富华东郡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收费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第七条相关规定,地下车库的租售价格不在政府管定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根据建设管理成本及市场需求自主定价。《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您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上涨属于市场行为,我委及相关职能部门确实无权干预。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从200元/月上涨至400元/月,上涨幅度确实过大,小区业主可以自觉抵制,并通过协商等形式要求房产开发商或者地下车位管理者降低租赁价格,达到互赢的目的。 若您发现小区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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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04-07 14:59
一个城郊结合部的小区租金还收400,太黑了,开发商就是想借着提高地下车位租金来逼别人买车位,不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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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4-07 17:12
落款就不对,要么物业公司、要么开发商、要么业主委员会,私章算个什么鬼,敢收费报警。告他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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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4-08 08:39
开发商有没有权属证明?这点是关键。一般来说居民小区的地下车位都是业主共有的。以下是一个官方答复的案例。
http://cdbbs.cdyee.com/read-858653-2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7842222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7842247 http://cdbbs.cdyee.com/read-859122-2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7842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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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1-04-09 11:00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富华东郡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收费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第七条相关规定,地下车库的租售价格不在政府管定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根据建设管理成本及市场需求自主定价。《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您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上涨属于市场行为,我委及相关职能部门确实无权干预。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从200元/月上涨至400元/月,上涨幅度确实过大,小区业主可以自觉抵制,并通过协商等形式要求房产开发商或者地下车位管理者降低租赁价格,达到互赢的目的。 若您发现小区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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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1-04-09 15:57
行者乙:开发商有没有权属证明?这点是关键。一般来说居民小区的地下车位都是业主共有的。以下是一个官方答复的案例。既然有关部门明确了,你为什么不用法律手段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其实,能否打赢官司,你自己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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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1-04-09 16:24
http://cdbbs.cdyee.com/read-872308-1
同一件事,发改委的口径不一致啊。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富华东郡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上涨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十条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为“1、住宅小区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通过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内容;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若您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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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1-04-1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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