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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西城水恋二期新房交付当日产权缩水43年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3-06 01:07扫一扫,手机看帖

   我是常德市市民游红辉也是西城水恋二期(长庚路与洞庭大道交叉口)3栋3003的业主同时也是150户授权的业主代表。
我们怀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平日省吃俭用合法购买了常德市西城水恋(南区)二期项目的房产。本以为2020年9月30日能顺利交房,没想到刚建好的新房仅26年产权,与合同签订的70年相差近43年。造成大面积业主拒收。
突出问题
1产权问题
湖南东汉房地产有限公司直从2007年中标洞庭大与长庚路交叉地块后,迟迟没有开发,2017年动工规划为西城国际商业广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知此地块仅剩26年产权,而且2018年8月21日前就有大量涉诉案件并严重失信的行为。2018年8月21日竟然由该局做出3#“常房售2018110” 2# “常房售2018106”4#常房售2020151号预售许可证,并出据了由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常德市市场监督局监制的70年产权的网签合同许可对外销售。
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同样明知此地块仅剩26年产权,而且2018年8月21日前就有大量涉诉案件并严重失信的行为。同样在2018年8月21日确作出关于延长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城水恋(南区)二期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明的红头文件,(该局同意补缴后,将该地块出让年限设定为起始日2017年5月25日,商业设定为40年,住宅设定为70年)
在这过程中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从未进行催缴,确又要发布延长使用年限的说明,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知此地块仅剩26年产权确出据70年的网签合同,颁发预售许可。可谓坑骗百姓,陷百姓如水火。
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段没有补缴土地出让金,在售房过程中以POP海报展示,群内PDF文件宣扬,《常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认可补交可以延长年限的说明》多次举报到常德市市场质量监督局东汉的违法行为,该局不为所动,多次推拖是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问题,要我们找国土与房管,三方“皮球”踢来踢出。
2违法问题
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2020/1/20(索引号:CD024-20200120-714801)作出了西城水恋(南区)二期项目规划调整许可决定,2020年3月进行方案调整中称已取得购房业主的同意签名文件,从常德自然资源局工程管理科所取得的所有业主签名副本,发现所有业主签字与手印都是伪造。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二期项目规划调整许可出面所有业主签字及手印系提交到该局所有手印都一样,所有签名都是一样。不知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是怎么审核把关的。
违法变更规划的真实目的是: 达到违法交房的目的,原规划是小区全部俊工交房,配套用房在东区几栋。此行为致使业主收房时项目为半工程状态,东侧开挖有20米深坑,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常德市自然资源局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做所为不是让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是让人民群众的无房可住。2021年1月23-25日,2#3#号楼业主集联名向12345反映并向信访写了几百封投诉信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出面调协,
业主的诉求非常简单,就是要常德市自然资源局催缴剩下的43年土地出让金,还业主70年产权。所有答复都是要业主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不知两局为何为法人是70多岁的古稀老人徐学林,作出据预售许可证与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明的?而且当时该司大量涉诉失信。是何依据?两局的行为有违党的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讲政治规矩,不顾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关系,影响党的形象,制造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稳定。漠视群众诉求,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这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官商勾结?


声明
本人为常德市市民游红辉也是西城水恋二期3栋3003的业主,以后我所发生的任何人生安全问题都与信访中提到的单位有关联。

西城水恋(南区)二期 全体业主
签章: 群内电子授权

2021年3月6日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市住建局 03-06 01:07:54 处理完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06 01:07:54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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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3-22 10:54
帖内置顶  –    –  2021-03-22 16:17
游红辉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回复如下:
      1、关于土地年限问题我局已书面回复并多次与您及其他业主沟通交流;
      2、2020年3月,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了西城水恋(南区)二期调整方案。该规划方案调整的目的是为让已建建筑尽快达到交房条件,保障已购房业主利益(根据相关要求,分批交房须将配套设施、配套用房同期配建到位)。该方案只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调整,不涉及建、构筑物方位、间距以及道路网、绿化等总平面布局变化,故调整不会对已购房业主产生不利影响。该调整方案审批前我局已依法以现场及网络公示的形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申请。考虑该项目作为问题楼盘的特殊性,为充分保证已购房业主的知情权,我局还要求东汉房产就调整事宜征求已购房业主意见。东汉房产提供了征求业主意见表并承诺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如您及其他业主认为我局有违法违规行为,请依规依法维权。
2楼#
发布于:2021-03-15 17:21
帖内置顶  –    –  2021-03-15 17:37
“hmily665360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且已有相关业主通过多个渠道向我局反映类似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西城水恋(南区)二期”项目由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初开始建设,并于2018年12月由东汉房产公司向原市房管局提出该项目1#-3#楼商品房预售申请,原市房管局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楼栋的预售许可证。
    常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原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格式文本,合同中有关该项目的证照信息由东汉房产公司自主填写,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若认为东汉房产公司在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表述涉及销售欺诈,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也可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局在收到上述投诉后已多次督促开发企业,要求其尽快就延长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据东汉房产公司反馈,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处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3楼#
发布于:2021-03-06 10:45
催缴剩下的43年土地出让金,还业主70年产权。
布衣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4楼#
发布于:2021-03-06 11:22
哈哈,出大事了。。估计要纪委解决了
布衣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5楼#
发布于:2021-03-06 11:23
有理有据,保护好自己。
cd168
三级网友
三级网友
6楼#
发布于:2021-03-06 13:32
这都是开发商和ZF之间的问题,最后怎么都是老百姓买单
官官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7楼#
发布于:2021-03-06 19:17
相信党和政府不会让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8楼#
发布于:2021-03-06 19:50
相信党和政府不会不会让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9楼#
发布于:2021-03-07 10:39
10楼#
发布于:2021-03-07 13:41
cd168:这都是开发商和ZF之间的问题,最后怎么都是老百姓买单回到原帖
无权无势老百姓的羊毛好薅些呗,最多叫唤几声表示抗议。
ms-dos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11楼#
发布于:2021-03-07 21:23
西城水恋二期 原本就是一个乱摊子,常德人都知道。你在购房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期限,你自己看清楚了没有。如果存在欺假销售你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
12楼#
发布于:2021-03-08 08:10
催缴剩下的43年土地出让金,还业主70年产权。
13楼#
发布于:2021-03-08 08:10
希望能处理此事
表哥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4楼#
发布于:2021-03-08 08:48
15楼#
发布于:2021-03-08 10:40
也得说说东汉房产协议的西城水恋公寓楼,以借款协议出售给17户居民,协议5年内办理产权证,如不能办理,则调换西城水恋二期或计息退房。至今已是8年有余,协议款项毫无声息。
只因贫困才购置低价房源,且是知名房企,只不是雪上加霜?
据说已反映至房管局,我等平民,静候佳音吧!
16楼#
发布于:2021-03-08 14:23
支持维权,注意安全
17楼#
发布于:2021-03-08 23:15
一辈子的心血买个房修了三年还是西乱的一遍 购房合同是70年,实际只有27年还有 开发票违造业主签字更改规划  。求政府给老百姓主持公道。
18楼#
发布于:2021-03-09 08:42
强烈要求东汉房产补齐70年土地出让金!拒绝合同欺诈!!!
19楼#
发布于:2021-03-09 09:40
老百姓买房不容易,东汉房产合同欺诈,非法冒名签名,恳请政府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20楼#
发布于:2021-03-15 17:21
“hmily665360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且已有相关业主通过多个渠道向我局反映类似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西城水恋(南区)二期”项目由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初开始建设,并于2018年12月由东汉房产公司向原市房管局提出该项目1#-3#楼商品房预售申请,原市房管局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楼栋的预售许可证。
    常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原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格式文本,合同中有关该项目的证照信息由东汉房产公司自主填写,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若认为东汉房产公司在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表述涉及销售欺诈,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也可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局在收到上述投诉后已多次督促开发企业,要求其尽快就延长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据东汉房产公司反馈,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处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21楼#
发布于:2021-03-18 10:25
你局皮球真的锡的好,又踢到市场监督管理了,你们又自查自己的问踢!与他们有什么关系
22楼#
发布于:2021-03-18 17:25
支持维权
23楼#
发布于:2021-03-22 10:54
游红辉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回复如下:
      1、关于土地年限问题我局已书面回复并多次与您及其他业主沟通交流;
      2、2020年3月,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了西城水恋(南区)二期调整方案。该规划方案调整的目的是为让已建建筑尽快达到交房条件,保障已购房业主利益(根据相关要求,分批交房须将配套设施、配套用房同期配建到位)。该方案只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调整,不涉及建、构筑物方位、间距以及道路网、绿化等总平面布局变化,故调整不会对已购房业主产生不利影响。该调整方案审批前我局已依法以现场及网络公示的形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申请。考虑该项目作为问题楼盘的特殊性,为充分保证已购房业主的知情权,我局还要求东汉房产就调整事宜征求已购房业主意见。东汉房产提供了征求业主意见表并承诺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如您及其他业主认为我局有违法违规行为,请依规依法维权。
24楼#
发布于:2021-03-27 23:0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游红辉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回复如下:
      1、关于土地年限问题我局已书面回复并多次与您及其他业主沟通交流;
      2、2020年3月,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了西城水恋(南区)二期调整方案。该规划方案调整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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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维护百姓权益,实际是想促使开发商达到违法交房的目的,原规划是全部俊工交房,配套用房在东区几栋。伪造变更及可合理收房,但工程仅完成50%。东侧还是开挖后的10米深坑,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25楼#
发布于:2021-03-27 23:06
ms-dos:西城水恋二期 原本就是一个乱摊子,常德人都知道。你在购房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期限,你自己看清楚了没有。如果存在欺假销售你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回到原帖
既然常德自然资源局在《关于延长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城水恋(南区)二期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明》中委托发万源评估公司并同意评估结果,并未其加盖了常德市国土资源局的公章,延长其土地使用年限,你们就有责任进行追缴
26楼#
发布于:2021-03-27 23:06
ms-dos:西城水恋二期 原本就是一个乱摊子,常德人都知道。你在购房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期限,你自己看清楚了没有。如果存在欺假销售你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回到原帖
你看你就是当政者中的一员,
27楼#
发布于:2021-03-27 23:08
市住建局:“hmily665360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且已有相关业主通过多个渠道向我局反映类似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西城水恋(南区)二期”项目由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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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汉房地产有限公司2007年竟得此楼盘地块40年产权,2017年动工开建西城国际商住广场(原名)此时产权仅剩26年。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明知此地块仅剩26年产权,而且2018/8月前就大量涉诉100多起并严重失信近10次,欠债几亿,公司法人徐学林年近73岁。该局竟然在在2018/8/21/做出《关于延长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城水恋(南区)二期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明》的红头文件,(该局同意补缴后,将该地块出让年限设定为起始日2017年5月25日,商业设定为40年,住宅设定为70年)时至今日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也从未进行催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办(2015)1号文件《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第七条:市州、县市区国士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同级财政。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周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随一年: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
既然常德自然资源局在《关于延长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城水恋(南区)二期土地使用年限的说明》中委托发万源评估公司并同意评估结果,并未其加盖了常德市国土资源局的公章,延长其土地使用年限,你们就有责任进行追缴。
并且在2021/1/14给我的书面回复函中:(湖南东汉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延长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经我局研,同意该宗地办理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并补缴相应土地出让金……)
但是从2018年8月直至今日在三年半的时间内,常德市自然资源局既没有做出相应的履职行为,也没有与东汉房地公司达成其他变更,补充协议,针对缓缴问题作进一步约定,你局也未追缴剩余土地出让金,至西城水恋二期390户业主的公众利益受损。
该局在常德新闻网 尚一网2021/1/29日是这么回复处理的:  4、我局与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约定该宗地用途为商住,出让年限为40年,出让金已按合同约定缴纳,不存在催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该局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颁发延长许可,缺又不追缴出让金,欺上瞒下,坑骗百姓,陷百姓如水火。是如可为人民服务的?
2违法问题
 该局未催缴出让金,在2020/1/20 (索引号:CD024-20200120-714801)西城水恋(南区)二期项目规划调整许可决定,且乱作为:在用地面积都是51030㎡没有增加前题下,总建筑面积从原来的197707㎡增加到199957.74㎡ 增加了2253.74㎡. 容积率为从2.99增加到3.0 建筑密度由为47%降低为43%。绿地率20%不变。打着维护百姓权益,实际是想促使开发商达到违法交房的目的,原规划是全部俊工交房,配套用房在东区几栋。伪造变更及可合理收房,但工程仅完成50%。东侧还是开挖后的10米深坑,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为了取得验收资格,称在2020年3月称已取得购房业主的同意签名与手印,文件伪造签名的副本是在你局工程管理科发现的,伪造所有业主签名与手印。该局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24条第2款: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该局在2021/3/22日常德新闻网 尚一网回复中称:考虑该项目作为问题楼盘的特殊性,为充分保证已购房业主的知情权,我局还要求东汉房产就调整事宜征求已购房业主意见。东汉房产提供了征求业主意见表并承诺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签名是否是你局伪造还是东汉伪造,此事关重大,你局应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查清实事。 该局推拖不了责任,该局都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属不作为!
截止今日东汉仍然大肆宣扬《常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认可补交可以延长年限的说明》该局从未拒止。对于违造签名的事实,该局也未报案查办!属不作为!
该局在2021/3/22日常德新闻网 尚一网回复:2020年3月,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了西城水恋(南区)二期调整方案。该规划方案调整的目的是为让已建建筑尽快达到交房条件,保障已购房业主利益(根据相关要求,分批交房须将配套设施、配套用房同期配建到位)。该方案只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调整,不涉及建、构筑物方位、间距以及道路网、绿化等总平面布局变化,故调整不会对已购房业主产生不利影响。该调整方案审批前我局已依法以现场及网络公示的形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申请。
根据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调整容积率规划过程中应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但在常德自然资源局通过的伪造的业主签名表中,一无证明业主身份的身份证号,二无业主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就是这样一份文件通过了审查并在常德市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公示七天就通过了调整,请问该局是如何审查如何依法行政的呢?
28楼#
发布于:2021-03-30 17:35
市住建局:“hmily665360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且已有相关业主通过多个渠道向我局反映类似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西城水恋(南区)二期”项目由湖南东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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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处理办法,都没有接交申请, 你怎么研究的,2018年研究到现在吗?可有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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