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公物都是俺私人的!” 刘孟明是这样想,也是这样讲,更是这样躬体力行。 不信请看下面截图的文字。 刘孟明说他一定要继承土地使用权。 《宪法》、《土地法》、《继承法》、《物权法》、《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了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公有中的一种),宅基地使用权属于 用益物权,不是私人的遗产。不可继承。 描述:公权公物是俺私人的1 图片:公权是我的 (2).jpg 描述:公权公物是俺私人的2 图片:公权是我的.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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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1-14 17:21
帖内置顶 – – 2021-01-15 03:46
关于对《公权物权都是俺私人的》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DPYX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公权物权都是俺私人的》情况已收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通知临澧县司法局为您解答疑问,详情请咨询临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6-5897283)。 常德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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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1-1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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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按适用法律来说,你陈述(举报)的事件适用《继承法》,但《继承法》第三条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不在遗产范围”,当然不能继承;但,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又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规定。”第三百六十二条~三百六十五条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使用权的转让,待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后或可进行(这是当下的“热点”)。 可以肯定的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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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1-14 09:04
楼主,按适用法律来说,你陈述(举报)的事件适用《继承法》,但《继承法》第三条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不在遗产范围”,当然不能继承;
但,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又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转让,适用土...[/quote] “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他物权”。不可 继承! 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继承的对象是 私人遗产。 刘孟明故意曲解“继承”的法理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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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1-01-14 12:13
xiaoxiaomao:楼主,按适用法律来说,你陈述(举报)的事件适用《继承法》,但《继承法》第三条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不在遗产范围”,当然不能继承;正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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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1-14 12:15
xiaoxiaomao:楼主,按适用法律来说,你陈述(举报)的事件适用《继承法》,但《继承法》第三条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不在遗产范围”,当然不能继承;正解!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了“使用权”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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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1-14 17:21
关于对《公权物权都是俺私人的》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DPYX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公权物权都是俺私人的》情况已收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通知临澧县司法局为您解答疑问,详情请咨询临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6-5897283)。 常德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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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1-14 23:56
县局已通知街道办的司法所做出解答,司法所己通知村治安主任做出解答,治安主任想联系刘孟明让他解答,可惜电话没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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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1-1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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