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7739回复:42

[投诉举报]请归还我们应有的生存空间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0-12-20 00:07扫一扫,手机看帖
多年来,常德市致红园小区部分业主,每天24小时!深受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空压机组噪音扰民之苦!经多次与该单位的相关部门交涉无果!2020年8月24日,常德市致红园小区受害业主在12369微信公众举报平台上联名举报!环保局受理回复后至今依旧受噪音和低频嗓音污染影响!仍是夜夜难眠!在对处理结果或(效果)不满意后致电常德市环保局,该局回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可向常德市人民政府投诉(此帖请常德市人民政府回复)。
于是次日致电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诉科,院方回复会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来我们小区检测噪音分贝,最终检测结果为:夜间嗓音值为49点几分贝(晚10点至凌晨)!己经超过了一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值国家标准范围!致电医院投诉科负责接电话人员说咨询过环保局,医院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国家标准!以下我提几点问题请环保局上一级职能部门还我们这些无辜的老百姓一个安静的休息、生活环境!〈永远告别嗡嗡声!老百姓买个房的确不容易)
一 请问常德市环保局,嗓音空调机组附近紧临的首先是医疗卫生(自己医院需要静养的病人!其次是紧临的居民小区(居民住宅)、常德市第一幼儿园(文化教育)、东边是市委(行政办公),你们是按哪个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制定我们小区及周边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 请问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环保局,规划设计第一住院大楼时,经过环评没有?院方是否用以人为本的态度考虑过他人感受没有?是否只考虑自身利益!三个噪音机组为什么要设计安装在紧临小区、学校呢?
三 通过此次网传.....(不满意投诉吧事件),做为小区业主受害人之一!早就深有感触!虽然第一人民医院对噪音机组进行了移机、降噪处理!但效果甚微!且整改后至今无任何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我们小区了解整改情况!反倒是我们小区受害者一次一次打电话给投诉科,得到的回复仍是开会讨论!也只能说:大、的确比较牛!整改即无效果,且不沟通!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吗?......解决问题遥遥无期?投诉也将永无止境!不是吗?
有些问题的确值得深思......
四  百度:(低频噪音),科普深入了解一下低频嗓音对人体产生的危害......

图片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市生态环境局 12-20 00:07:26 处理完成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1楼#
发布于:2020-12-28 08:10
帖内置顶  –    –  2020-12-28 09:45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请归还我们应有的生存空间”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按哪个声功能标准功能区的问题
    (一)声环境功能区的界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其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二)常德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被举报地声功能区的划分情况
    根据原《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的要求,常德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方案首次制定于1997年(常政办发〔1997〕26号),2020年12月前,常德市城区声功能区划分一直未调整。该举报地位置划分为声环境功能2类区。
    (三)常德市城区重新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及被举报地声功能区的划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为了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产生噪声的点源不断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且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院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及城区建成面积不断扩大等原因,为适应常德市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常德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技术规范及要求,对常德市城区重新进行了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20年11月完成了《常德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报告》的编制,常德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8日进行了批复。该举报地位置仍然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
    二、关于您提出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住院楼是否经过环评的问题。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住院楼原称新住院大楼,2011年2月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并编制完成了《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2月24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1〕10号);2015年6月1日,取得了试运营批复(《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申请试运营的批复》常环建〔2015〕112号),同意其试运营;2016年11月12日,完成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要是意见的函》常环建〔2016〕152号)。
    三、关于您月反映无任何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小区了解整改情况的问题
    2020年11月,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常德市督察期间,武陵区红卫社区致红园小区住户曾向督察组反映了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安装的空调机组噪音影响居民的问题,常德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进行了处理回复。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了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点源不断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且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院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12月28日
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
2楼#
发布于:2020-12-21 08:44
3楼#
发布于:2020-12-21 09:08
不作为
4楼#
发布于:2020-12-21 09:16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5楼#
发布于:2020-12-21 11:10
愿你眉目舒展,
顺祝冬安!
6楼#
发布于:2020-12-21 11:24
唉  今后市区什么都不能搞了,要这些产业都搬离吧。
7楼#
发布于:2020-12-21 11:36
顺祝冬安
8楼#
发布于:2020-12-21 11:44
忧虑的法师:唉  今后市区什么都不能搞了,要这些产业都搬离吧。回到原帖
不是你那种概念!首先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事思想要明确!以人为本!
9楼#
发布于:2020-12-21 14:11
当年我在长沙上班,租的房子东边一条铁路,西边一条铁路,两条铁路间隔大概300米远,我感觉我睡眠还可以~哈哈哈哈
10楼#
发布于:2020-12-21 15:43
纯属路过:当年我在长沙上班,租的房子东边一条铁路,西边一条铁路,两条铁路间隔大概300米远,我感觉我睡眠还可以~哈哈哈哈回到原帖
您是间断性的噪音,常德的铁路旁就做的很好!离居民区近的地段安装了隔音防护!这个污染即有噪音又带有低频噪音(震动)!是24小时,最后一条低频噪音自己百度,学习一下
11楼#
发布于:2020-12-21 17:26
忧虑的法师:唉  今后市区什么都不能搞了,要这些产业都搬离吧。回到原帖
有产业也有降噪措施和技术
12楼#
发布于:2020-12-21 17:37
13楼#
发布于:2020-12-21 19:15
14楼#
发布于:2020-12-22 10:15
其实他这个可以花点钱进行降噪,达标不是难事。
15楼#
发布于:2020-12-22 10:19
xiaobin4333:有产业也有降噪措施和技术回到原帖
反正我神经衰弱,你只要有我就投诉。
16楼#
发布于:2020-12-22 10:19
寒星月:不是你那种概念!首先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事思想要明确!以人为本!回到原帖
对啊  要以人为本就要搬啊,我神经衰弱  有声音我就要投诉。
17楼#
发布于:2020-12-22 11:03
忧虑的法师:反正我神经衰弱,你只要有我就投诉。回到原帖
可以啊,你主张你举证,你说你神经衰弱要有医院的诊断书吧?不能你说你是深井冰你就是深井冰吧?
18楼#
发布于:2020-12-22 11:43
xiaobin4333:可以啊,你主张你举证,你说你神经衰弱要有医院的诊断书吧?不能你说你是深井冰你就是深井冰吧?回到原帖
我投诉需要什么?我只需要投诉啊!不和我心意我就能投诉啊,投诉是我的权利啊!我投诉,你不先查被投诉的,
19楼#
发布于:2020-12-22 12:34
谁搬?不要在这里争论这个问题!是拖就请绕道而行!这个帖需要的结论是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的!扰民就必须整改!
20楼#
发布于:2020-12-22 12:43
中国农民工:其实他这个可以花点钱进行降噪,达标不是难事。回到原帖
花大钱了!在医院内检测达标了,我们这边来都不来看一下整改结果!典型的......用脚想一想就应该知道是我们投诉的,并不是患者投诉的!搞不明白你们医院有多大!
21楼#
发布于:2020-12-22 14:04
说吧  楼主想要怎么处理  反正一医院是不可能整改的  
22楼#
发布于:2020-12-23 08:54
23楼#
发布于:2020-12-23 18:02
常德小蜜:说吧  楼主想要怎么处理  反正一医院是不可能整改的回到原帖
你代表哪一级部门?又是谁?
24楼#
发布于:2020-12-23 20:44
寒星月:您是间断性的噪音,常德的铁路旁就做的很好!离居民区近的地段安装了隔音防护!这个污染即有噪音又带有低频噪音(震动)!是24小时,最后一条低频噪音自己百度,学习一下回到原帖
京广线你告诉我是间断噪音?
25楼#
发布于:2020-12-24 11:17
寒星月:花大钱了!在医院内检测达标了,我们这边来都不来看一下整改结果!典型的......用脚想一想就应该知道是我们投诉的,并不是患者投诉的!搞不明白你们医院有多大!回到原帖
更正一下,我是农民工,不是我们医院。
26楼#
发布于:2020-12-24 19:12
中国农民工:更正一下,我是农民工,不是我们医院。回到原帖
2021将至!久闻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噪音污染多年以前就有人举报给常德市环保局!环保局也就是通过电话、第三方检测、被投诉方做电话联系!从没有到致红园小区调查过!为民办事是这样办的吗?不要再想办法了!请环保局上一级部门尽快回复
27楼#
发布于:2020-12-24 19:12
中国农民工:更正一下,我是农民工,不是我们医院。回到原帖
知道是兄弟你
28楼#
发布于:2020-12-28 08:10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请归还我们应有的生存空间”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按哪个声功能标准功能区的问题
    (一)声环境功能区的界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其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二)常德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被举报地声功能区的划分情况
    根据原《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的要求,常德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方案首次制定于1997年(常政办发〔1997〕26号),2020年12月前,常德市城区声功能区划分一直未调整。该举报地位置划分为声环境功能2类区。
    (三)常德市城区重新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及被举报地声功能区的划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为了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产生噪声的点源不断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且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院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及城区建成面积不断扩大等原因,为适应常德市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常德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技术规范及要求,对常德市城区重新进行了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20年11月完成了《常德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报告》的编制,常德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8日进行了批复。该举报地位置仍然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
    二、关于您提出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住院楼是否经过环评的问题。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住院楼原称新住院大楼,2011年2月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并编制完成了《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2月24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2011〕10号);2015年6月1日,取得了试运营批复(《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申请试运营的批复》常环建〔2015〕112号),同意其试运营;2016年11月12日,完成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要是意见的函》常环建〔2016〕152号)。
    三、关于您月反映无任何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小区了解整改情况的问题
    2020年11月,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常德市督察期间,武陵区红卫社区致红园小区住户曾向督察组反映了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安装的空调机组噪音影响居民的问题,常德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进行了处理回复。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了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点源不断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且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院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12月28日
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
29楼#
发布于:2020-12-29 14:44
市生态环境局: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请归还我们应有的生存空间”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按哪个声功能标准功能区的问题
    (一)声环境功能区的界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
回到原帖
胡说八道!整改后无论是医院还是环保局无一人到我们小区找过相关举报人!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