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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回音]我没有认定工伤的疑点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0-12-16 10:50扫一扫,手机看帖
疑点一、双重标准不公平
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在办理认定工伤的工作中,对原因和结果相同,都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突然生病住院。都是在第一次住院出院后就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永远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样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标准,别人生病是在2009年7月,采用的是总工会文件:“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做工作的事,结果是致残或死亡”认定了工伤。我是在2005年8月生病,却要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不能认定工伤,奇怪的是生病在后面的认定了,而前面的却没有认定,这样的双重标准,能正确解释“公平”吗?
疑点二、主观认定不客观
“不是感觉有病,到医院去检查就确定生病,反正我们是这么认为的”这是2014年12月25日下午时任工伤保险科科长受张局长的委托来家反馈情况时说的(有当时的录音为凭)。到底真有病,还是感觉有病,不能仅凭办事人员的主观判断,靠拍脑袋做决策,要看医院住院病历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综合分析;要听医疗专家的意见;医疗仪器的检查和医生的诊断这些都是客观历史。“感觉有病”又从何而来?“感觉有病”医生能收住院吗?“感觉有病”能转院治疗吗?“感觉有病”最终能成为不能自食其力的重度残疾人、永远丧失了劳动能力吗?这一连串实事不足以说明客观实际。不讲客观的判定怎么体现公平,这样主观代替客观的官僚主义又怎么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体会到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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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2-16 14:37
xcd001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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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12-16 15:34
3楼#
发布于:2020-12-16 19:50
4楼#
发布于:2020-12-18 09:03
不去医院检查,出具诊断报告,光凭你说?搞笑
5楼#
发布于:2020-12-18 11:12
常德佬123:不去医院检查,出具诊断报告,光凭你说?搞笑回到原帖
别人是一医院的职工,以前还当过一医院科长了的。这都没评为工伤。可想而知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