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今的二十年余年间,湖南省桃源县黄甲铺乡及合并后的漆河镇,特定关系人组织互斗互害。
2000年6月,当地组织(纵容)二向(向治龙、向治贵兄弟)在我对面不远埋坟。 2001年2月12日,特定关系人商小平组织其政治打手向新泉教唆他人“明天就拆屋!哪个同我搞我两刀就砍死他”,第二天,特定关系人商小平组织的向治龙则叫嚣“我明朝(明天)就来拆屋,拆了又而的”!第二天,特定关系人商小平组织的二向强行拆除我的住宅,并在我的宅基地上为他人建房; 2003年4月,当地组织(纵容)他人将以本人为主要使用者的葫芦峪村庄出口的路渠毁损… …… |
|
1楼#
发布于:2020-12-21 10:50
帖内置顶 – – 2020-12-21 10:52
网友:
您好,您陆续反映乡政府及枫岭村两代村委员,搞政治谋 杀、挑动群众斗群众、转移矛盾、制造矛盾、借刀杀 人等情况不属实,对于您反映的所有诉求,原黄甲铺乡与现漆河镇政府、纪委、司法、国土等单位和枫岭村谢某、姚某、谢某三位村支部书记带领的村支两委均组织进行了调查、协调,并多次正面回复。其反映的“谋 杀 案”、“袭击案”等一系列案件均是因为其不服乡村两级的处理和调解,而您认为所谓发生的一系列“案件”,实际不存在打击迫害等行为。 您反映的组织(纵容)向某某兄弟在你家对面埋坟的问题,经调查,该片坟墓确系周边部分村民的祖坟,近年也有村民埋葬在此处,不存在纵容的问题。 您反映的葫芦峪村庄出口损毁的路渠,实际是该村70年代修建的低灌渠和沿渠道形成的人行便道,80年代分田到户后,该渠道和步行道基本废弃。峪外两旁已各修建一条水泥路通向村民居住区,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 如您本人不服镇村两级的处理和调解结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
|
4楼#
发布于:2020-12-14 11:11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0年12月14日 |
|
6楼#
发布于:2020-12-14 11:51
刚刚在头条看了一个汉寿拆迁的新闻,给别人吹冷空调泼冷水,昏迷6个小时的。
|
|
9楼#
发布于:2020-12-14 14:41
|
|
10楼#
发布于:2020-12-14 14:45
|
|
12楼#
发布于:2020-12-14 14:57
eliza_7788:刚刚在头条看了一个汉寿拆迁的新闻,给别人吹冷空调泼冷水,昏迷6个小时的。回到原帖吹冷空调泼冷水,这都是小儿科。黄甲铺乡是教唆(时间为序):“不服就只有打,打死一个哒就好哒”、“用红砖从后头拽(音zuai,砸的意思)后脑壳,一砖就拽死哒”、“用棒从后头打后脑壳,一棒就打死哒”、“俺两个打一架,打死哒就打死哒”…… |
|
13楼#
发布于:2020-12-14 15:08
|
|
14楼#
发布于:2020-12-15 08:19
照旧,有图有真相。
初步估算,黄甲铺乡的特定关系人在21年间制造土地案件13宗,治安行政刑事案件22宗。土地案件以这三宗后果最为严重,影响最为恶劣。居民区埋坟为植癌(细胞),强拆强建为剜心,堵塞出口为堵口。 |
|
16楼#
发布于:2020-12-18 09:42
|
|
17楼#
发布于:2020-12-18 10:59
更正一下,2在1前面。2000年4月3日,黄甲铺乡的特定关系人商小平组织二向(向新泉、向治龙)强行在我住宅为他人“挖屋场”,理由是“俹不在了,这个屋场,哥哥这么港(讲)了就这么作数”。他又说“我看你活不到**岁”。
埋坟是稍后的同年6月的事。 |
|
18楼#
发布于:2020-12-21 10:50
网友:
您好,您陆续反映乡政府及枫岭村两代村委员,搞政治谋 杀、挑动群众斗群众、转移矛盾、制造矛盾、借刀杀 人等情况不属实,对于您反映的所有诉求,原黄甲铺乡与现漆河镇政府、纪委、司法、国土等单位和枫岭村谢某、姚某、谢某三位村支部书记带领的村支两委均组织进行了调查、协调,并多次正面回复。其反映的“谋 杀 案”、“袭击案”等一系列案件均是因为其不服乡村两级的处理和调解,而您认为所谓发生的一系列“案件”,实际不存在打击迫害等行为。 您反映的组织(纵容)向某某兄弟在你家对面埋坟的问题,经调查,该片坟墓确系周边部分村民的祖坟,近年也有村民埋葬在此处,不存在纵容的问题。 您反映的葫芦峪村庄出口损毁的路渠,实际是该村70年代修建的低灌渠和沿渠道形成的人行便道,80年代分田到户后,该渠道和步行道基本废弃。峪外两旁已各修建一条水泥路通向村民居住区,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 如您本人不服镇村两级的处理和调解结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
|
19楼#
发布于:2020-12-21 17:06
漆河镇的特定关系人前不久说到一个关键词:“历史”,意思是一个“历史问题”。实际上,他们明天都在制造历史问题。
以前我说迫害,漆河镇政府“回复”说:“不存在迫害”,“都正面回复了”。前句是喊口号,无实际内容,后句更是空话。 以前的就不说了,上面的内容,“正面回复”,说没有这回事?或者法律依据在哪里。 |
|
20楼#
发布于:2020-12-25 06:52
二,以住宅区埋坟制造矛盾;
村民的祖先何时生在哪里?何时死在哪里?何时埋在哪里?地是什么类型?全部不详。还不是组织(纵容)。 |
|
21楼#
发布于:2020-12-28 06:33
三,以村道出口制造矛盾。
实际是组织他人毁损村道建房,不提,说明知道这事犯忌。具体的事暂且不论,从书面看,就不成立: 1,“该村70年代修建的低灌渠和沿渠道形成的人行便道,80年代分田到户后,该渠道和步行道基本废弃”。“80年代分田到户”与“废弃”有什么逻辑关系?只过十年就不要路渠了?分田到户就不要路渠了?前面当然是真的,后面就是假的。 2,“该渠道和步行道基本废弃。峪外两旁已各修建一条水泥路通向村民居住区,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 漆河镇政府认为“废弃”,当然,路渠是配套,实际是认为里面的田地山水“废弃”。就组织他人建房,就是默认里面的田地山水一直“废弃”。又如何“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 3,“峪外两旁已各修建一条水泥路通向村民居住区,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 “峪外两旁”,说明本峪是不能受益的。前面说有路通向居住区,说明没有考虑生产的问题。由如何突然“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用直升飞机? |
|
22楼#
发布于:2021-01-04 09:24
这里不是说这三件事,而是说基层的特定关系人制造社会矛盾,组织互斗互杀互害。 具体这三件事 ,第一件事强拆强建,不肯定不否定,就是承认。 第二件事葬坟,踩三条法律红线,居民区、占耕地,路边; 第三件事毁路,踩五条法律红线:毁路、毁渠、占乡道、占河道、占田。 如果说是政治我没话说。 |
|
23楼#
发布于:2021-01-17 22:50
二,对面地 村委组织二向在我对面争议地块埋坟/植癌 2000年6月,村委组织(纵容)二向(向治龙、向治贵兄弟)在我对面不远埋坟。 2000年4月,我对十组向治贵主张被其实际占有的我屋后约12亩祖墓地,他说“荒哒也是我的”。因不能达成一致,所以我主张我屋前十组约7亩土地是我11组的。这19亩地实际处于争议状态。 在桃源县木塘垸乡,在2018年发生一宗要埋坟在别人对面结果群斗群伤的案件。 我多次在常德论坛反映此事,村委会的“回复”都是组织教唆他人在争议的居民区的路边占耕地地埋坟,四项违法。 |
|
27楼#
发布于:2021-02-07 22:26
我在网络论坛发帖是发声。我多次说不要漆河镇政府“回复”。因为本身就是乡镇政府的问题。乡镇政府是查处的对象。如2001年5月11日黄甲铺乡的第八书记朱吉庆主动到我住所,组织教唆“如果我有这么一个老弟,我多时几个耳巴”、“上头也是有个俩弟兄争屋场,我跟他把棑山都掀哒”、“听说你港的你俩弟兄有个如何样俺乡政府有责任哪?你俩弟兄要打就打要杀就杀!与我们乡政府有什么相干哪”?黄甲铺乡的党委委员、土地站长徐东安则于2013年3月13日主动到我住宅,提出著名的徐东安思想:“不服就只有打,打死一个哒就好哒”。
2000年4月3日起,黄甲铺乡政府实施剜心行动,组织棒头游家强拆我的住房强占我的地基。漆河镇政府有一点做得对,从来没有说我的是游家的。 漆河镇政府说“正面回复”非常可笑。我说黄甲铺乡政府组织他人在2001年3月16日教唆“一砖就劯(音zhuai,砸的意思)死哒”、“一棒就打死哒”。有没有这回事? 2000年6月起,黄甲铺乡政府组织棒头向家在我对面埋坟,四项违法, 2003年4月起,黄甲铺乡政府组织动刀胡家毁损路渠。所谓“废弃”反动。而且没有同情心与同理心。“80年代分田到户后,(原有的)该渠道和步行道基本废弃”。从要有到无。谢家湾的路渠为什么从无到有?还在葫芦潭新修了一个泵站?“峪外两旁已各修建一条水泥路通向村民居住区”是事实,但是与葫芦峪有什么关系呢?,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假大空。 |
|
28楼#
发布于:2021-02-20 09:20
"该渠道和步行道基本废弃".
谁有话语权?肯定是所以使用者。我说漆河镇政府与枫岭村委会的出口“基本废弃”,这是否有效? "群众生产出行不存在问题",那我还在这发帖?不符合常识。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