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山几个村民集资造三无挖砂船持续盗采问题的真相陈述 这些年,我们芦山乡的这条巨型砂砾工程挖采综合船,一直沸沸扬扬的人为操纵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工作添乱,甚至四处上访,我们几个根正苗红的老村民实在看不过去,邀约共述。 打造挖砂船的邀约与组织人是玉带桥村支书周文兵。初期股东是:周文兵、张术林,再邀请浙江崔立名、梅文斌(桑场主任)入股,然后就以个人名义在五个村(桑场、大官庙、社木铺、玉带桥、双往垱)筹划造船资金。陆续又联系五个村村民,打着有采挖证的晃子,蒙骗村民集资。先后有:张国强、罗爱丽(双往垱村支书)、李小弟(社木铺村主任)、小何(皇经阁)、严定志、严浩、熊光明、胡明胜、梅其健、梅庭世、吴勇、成子忠、周磊、梅其友、梅迪、梅强儿、刘木光(福建)、共筹划集资1300万左右。刘木光与崔利名出了大部分。于2013年开始造船、2015年底登江后,部分集资村民见无合法手续,要求退股。由乡镇政府介入,最后仅有周文兵、张术林、梅文斌、罗爱丽、周磊、成子忠、张国强、崔利名、小何、梅强儿、李小弟、刘木光十二名股东继续持有惠民号挖砂船股份。于2016年初驶入安乡非法作业,然后转入湖北荆州继续非法作业。2019年底乘春节长假,再次于汉寿黑山庙非法盗采八天。最近于2020年10.1号晚上开始在大官庙与桑场两村交汇处实施非法盗采,并于4号由张国强、罗爱丽带队,找到大官庙村支书梅开会,希望梅开会允许在大官庙盗采,遭到梅开会书记带领的村组织拒绝,并向相关部门举报。但是,他们盗采团伙并未就此罢手,仍然持续盗采。10月5号晚上,红网环洞庭湖版主、常德市守水护渔志愿者协会会长蔡艳玲,带队志愿者登船叫停正在作业的盗采现场。湘桃1688号运砂船已满载向上游驶离,湘长0887号处于接货状。下游还有二条待接货自卸驳。我们是芦山村民,也曾经是这条挖砂船的股东,以上所言全为事实。此挖砂船现改名隆锋号,功率1600,作业深度76米,班采砂量三万吨,船全长108米、宽18米。在我们居住的大堤边10米左右实施非法盗采5天5晚,对大堤行洪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们逢涨水退水都惶恐不安,试问我们政府的监管与执法部门面对如此停在沅江上的庞然大物,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这几年在我们芦山沅江水域抓获非法盗采船的总是红网+守水护渔协会志愿者? 以周文兵、周磊父子、张国为首的盗采团伙,意欲假借民生伪造百姓上访群体事件,虚拟上访名单,甚至连逝世40年的梅昌国名字也例然于上访名单中。我们找到守水护渔协会会长,询问该会抓获的这几条(隆锋号~三无船、1688、0887)正在盗采的违法犯罪船只及参与违法人员怎么处理的?结果,我们得到的回答是:交水利水政做处理。而我们看到的是违法船只与人员“安然无恙”,只说是有一条1688运砂船扣留中。我们因为这些年从各方面反映出来的现象,也听说了这些盗采船与相关部门盘根错节的关系,所以,想公开披露内幕,祈求舆论支持,锄奸除恶。罪犯并不能假借人民,更不可以百姓之名绑架政府法外开恩! 图片:11.jpg 图片:12.jpg 图片:13.jpg 图片:16.jpg 图片:15.jpg 图片:14.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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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0-16 16:40
帖内置顶 – – 2020-10-16 16:55
关于投拆举报《关于芦山几个村民集资造三无挖砂船持续盗采问题的真相陈述》的回复
收到常德论坛2020年10月13日投拆举报《关于芦山几个村民集资造三无挖砂船持续盗采问题的真相陈述》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严格督导办案,现将查处及案件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 1. 10月2日上午10时,隆锋号工程船出现在武陵区芦荻山乡桑场外洲水域(之前从未停靠在武陵区水域)。武陵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获悉后,联合公安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赶赴芦荻山乡桑场外洲水域,登船了解情况,并召集在船人员,对他们进行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劝离他们离开常德水域。 2.10月3日,接群众举报隆锋号有偷采砂石行为,武陵区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未发现隆锋号工程船有偷采砂石的迹象。船上负责人反映他们的诉求(造船花费3000余万,村民借钱投资,现不能正常投产,还需支付高额利息,想到正规采区作业)。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对其继续做好宣传教育,要求原地停靠,不得非法作业,可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相关诉求。 3.10月6日1时左右,又接到群众举报沅水下游隆锋号工程船有偷采砂石的行为。武陵区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在赶赴事发现场途中,将湘桃源货1688号运输船截获,仓内存放近半船不明来源含泥卵石。执法人员责令运输船停靠在安全水域,将该船管事、大副2人带至巡查快艇内调查;3时许,执法人员又赶到桑场外洲水域隆锋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再次进行警示教育,责令其将船只停靠安全水域,并到水行政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二、案件办理 1. 10月6日上午8时许,隆锋号工程船已停靠在安全水域;指定湘桃源货1688号运输船停靠在安全水域。 2.10月6日下午,对隆锋号2名负责人、湘桃源货1688号运输船2名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并作了询问笔录。 3. 隆锋号工程船于10月6日凌晨在桑场外洲水域实施非法采挖砂卵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武陵区水利局研究,于10月7日进行立案调查。 4.目前,隆锋号工程船非法采挖砂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武陵区水利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最后,感谢热心群众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同时,我们将保持常态,加强巡查,廉洁自律,公正执法,共同维护沅江河岸生态文明。 常德市武陵区水利局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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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10-14 15:03
帖内置顶 – – 2020-10-14 15:2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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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10-13 17:58
这么大三无家伙,敢来武陵区,也是蛮霸道!居然还敢日夜盗采,阻止违法作业的却是志愿者,明显的有政府部门保护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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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0-10-1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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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0-10-15 11:30
据我所知,此工程船功率是16000,班产量为30000吨,水深作业可以7000多。属海域或长江、洞庭湖等大江大河作业的工程船,不宜在小沅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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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0-10-16 16:40
关于投拆举报《关于芦山几个村民集资造三无挖砂船持续盗采问题的真相陈述》的回复
收到常德论坛2020年10月13日投拆举报《关于芦山几个村民集资造三无挖砂船持续盗采问题的真相陈述》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严格督导办案,现将查处及案件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 1. 10月2日上午10时,隆锋号工程船出现在武陵区芦荻山乡桑场外洲水域(之前从未停靠在武陵区水域)。武陵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获悉后,联合公安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赶赴芦荻山乡桑场外洲水域,登船了解情况,并召集在船人员,对他们进行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劝离他们离开常德水域。 2.10月3日,接群众举报隆锋号有偷采砂石行为,武陵区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未发现隆锋号工程船有偷采砂石的迹象。船上负责人反映他们的诉求(造船花费3000余万,村民借钱投资,现不能正常投产,还需支付高额利息,想到正规采区作业)。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对其继续做好宣传教育,要求原地停靠,不得非法作业,可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相关诉求。 3.10月6日1时左右,又接到群众举报沅水下游隆锋号工程船有偷采砂石的行为。武陵区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在赶赴事发现场途中,将湘桃源货1688号运输船截获,仓内存放近半船不明来源含泥卵石。执法人员责令运输船停靠在安全水域,将该船管事、大副2人带至巡查快艇内调查;3时许,执法人员又赶到桑场外洲水域隆锋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再次进行警示教育,责令其将船只停靠安全水域,并到水行政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二、案件办理 1. 10月6日上午8时许,隆锋号工程船已停靠在安全水域;指定湘桃源货1688号运输船停靠在安全水域。 2.10月6日下午,对隆锋号2名负责人、湘桃源货1688号运输船2名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并作了询问笔录。 3. 隆锋号工程船于10月6日凌晨在桑场外洲水域实施非法采挖砂卵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武陵区水利局研究,于10月7日进行立案调查。 4.目前,隆锋号工程船非法采挖砂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武陵区水利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最后,感谢热心群众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同时,我们将保持常态,加强巡查,廉洁自律,公正执法,共同维护沅江河岸生态文明。 常德市武陵区水利局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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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0-10-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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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0-10-1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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