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11.png 图片:22.png 本人杨兴华,家住常德市武陵大道湘北装饰大楼7楼,我住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穿紫河街道拆迁办从去年至今,从不主动找我谈,对征收补偿的事情仅与我通过一次电话,我提出的按政策应给予的提前搬迁奖和我母亲身患重疾应给予大病困难救助的合理要求直接拒绝。 2020年5月11日晚8点回家发现锁孔被502胶水封住,不能进屋,我当场进行了报警。110工作人员约8点多到达现场查看,未做处理,把我带到了穿紫河派出所做笔录,我问房门被封的事怎么处理,穿紫河派出所工作人员说等待调查结果,具体时间得看情况,致使我一晚上无家可归。我只是一名普通老百姓,没有背景没有权力,但个人合法财产应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组织不能损坏公民的合法财物。希望市政府为民做主,2020年了,不要继续纵容街道办和开发商勾结做出暴力逼迁的事情,也希望派出所能公正处理,进不了家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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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5-25 08:57
帖内置顶 – – 2020-05-25 09:4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经获悉,现回复如下: 2002年5月11日,穿紫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给当事人杨女士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后又迅速向街道了解此事。 1、不存在“棚改工作人员从未找杨女士协商房屋征收事宜”一说,2019年12月30日,工作人员便和杨女士互加微信,此后一直保持和她微信及电话沟通,期间棚改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微信、电话和上门的方式与杨女士沟通协商,杨女士都拒绝见面。2、经派出所现场勘查,周边走访调查,无直接证据证明杨女士门锁被胶封系街道办工作人员所为。3、针对该事件,派出所将会做出进一步调查;同时,协调杨女士及街道办工作人员双方圆满处理拆迁一事。 感谢网友对武陵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武陵公安分局 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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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5-13 10:00
帖内置顶 – – 2020-05-13 10:1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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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0-05-12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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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0-05-1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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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0-05-13 11:47
别说查不出,关键看政府管不管,公安查不查。那么多的黑恶案件不都破了吗?天眼现在街上到处都是。就怕是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警察也不敢管。这样就永远也查不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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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0-05-13 23:46
恃强凌弱 天理何在有家难回 请求援助
要采用下三滥的手段,这是为什么,见不得光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某些组织和群体想欺负弱势的老百姓,天理不容,政策范围内的诉求为什么一口回绝,说“趁机和索要“的人,你敢站出来吗?没凭没据就信口雌黄的人,自己好好想想吧,再说凭什么灌胶水封锁孔让人进不了自己的家,你们用这下流无耻恶毒的行为对待你们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们去试试,自己给自己挖坑,这可不是什么好 事,从5日11日起三天了,还进不了屋,恳求政府领导劝导肇事者们立即把我的门锁恢复原样让我回家,并向我道歉且进行陪偿,人善人欺天不欺,天外还有天,请求市政府领导为民做主,相信一手终究是遮不了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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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0-05-1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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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0-05-16 09:37
封锁第六天,再求援助!!!
封锁第六天,肇事方居心险恶,置底层民众安危于不顾,肆意剥夺他人生存空间的权益,急盼市政领导敦促解决封锁事宜,致于搬迀,本人从未逾矩,合理的、政策范围内的要给,之外的多一分也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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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0-05-25 08:57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经获悉,现回复如下: 2002年5月11日,穿紫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给当事人杨女士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后又迅速向街道了解此事。 1、不存在“棚改工作人员从未找杨女士协商房屋征收事宜”一说,2019年12月30日,工作人员便和杨女士互加微信,此后一直保持和她微信及电话沟通,期间棚改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微信、电话和上门的方式与杨女士沟通协商,杨女士都拒绝见面。2、经派出所现场勘查,周边走访调查,无直接证据证明杨女士门锁被胶封系街道办工作人员所为。3、针对该事件,派出所将会做出进一步调查;同时,协调杨女士及街道办工作人员双方圆满处理拆迁一事。 感谢网友对武陵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武陵公安分局 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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