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东江乡新坡社区旧木材交易市场形成已久,且具有规模,作为新坡社区较具有代表性的交易市场之一,近十几年来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与当地居民长期相处和睦且从未发生消防事故,在近期却手到15日内全部强制拆除的通知,这让全木场近60户经营户不知所措,这意味着几乎一夜之间要将多年经营的心血付之东流,更不能理解的是关于拆迁补偿这块一直躲躲闪闪没有准确答复或相应补偿标准出台,这是不能接受的。
强拆消息出来后,补偿措施也是恨不得一天变几次,有说每家每户一次性补偿4千多,也有说每家补偿7千多,搞得人心惶惶,根本无心经营,而从街道社区消息说每家就是补偿4700,理由是这是按违章建筑补偿标准来的。 敢情我们这近60户经营户一下成了违章经营者,那如果是违章经营,又为什么前些年能一直正常经营,而且2018年武陵区相关领导在新坡木材市场消防检查中还给与了肯定,如果是违章经营村委组织者为何能从村民手中租下土地来进行木场经营?(这里补充一点,目前木场所有经营户是在2017年从不到一百米的新建汽车东站搬迁过来,当初为了支持公交车站修建,木场全员搬离生活十几年的旧址至现在的新址)所以以违章建筑拆迁时明显站不住脚的。 近几天木场组织代表在乡镇街道,武陵区政府走访申述一直未能得到准确答复,眼看强制拆除时间迫近,全场近60户经营者心急如焚,夜不能眠。 从感情上来说,作为在新坡村生活十几年的我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对这个地方有着深厚的感情,如若这次拆迁我们也不能继续生活在此地,心里有着不舍;从经济上来讲,十几年如一日经营,木场不仅仅是一份收入来源,甚至是一个个家庭的希望,绝大部分人并没有其他生存手艺,一旦失去这份收入,未来生存都是很大的问题,所以恳请相关领导能够体察民情,为民做主。 作为经营者来说我们无心要求过多,我们也坚决支持国家政府发展需要,就像几年前支持车站修建一样,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了解到情况后酌情处理,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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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4-10 16:06
帖内置顶 – – 2020-04-10 16:15
关于“新坡竹木市场近60户权益谁来维护”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东江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1、2016年因快速公交车站修建需要,原竹木市场经营户搬迁至现竹木市场(临时安置点)继续经营,但搬迁过来后经营户改变原木棚存放木材的经营方式,擅自修建砖木结构房屋,属违法建筑;土地改变其性质,属违法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应当依法拆除并恢复原使用性质。 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耕地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以及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卫片(卫星遥感图片)违法用地清单,结合今年全市卫片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武陵区对我街道下发的卫片违法用地整改交办函的要求,有关部门将对该地块上的违法用地设施依法处理。 特此回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东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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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4-08 09:46
帖内置顶 – – 2020-04-08 10:5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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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0-04-07 22:42
这种事情比较常见,前几年常德经开区的一个竹木材市场也是强制拆除了。
不是政府开发的,自发形成的或者某些集体办的市场,早晚都是这个结局。 证照肯定是不齐全的,也根本不可能办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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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4-0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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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0-04-0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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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04-08 09:32
谢谢您对木场的关心,希望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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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04-0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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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0-04-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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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0-04-08 10:05
muchangxg923:是的,谢谢您对木场的关注,现在要求搬离的就是新开的那块地,已经在此地经营近4年,几十户多年经营心血和收入来源回到原帖要搬也应该搬马路两边的啊,你们那里不靠近马路,不影响啊!搬了建高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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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0-04-08 10:06
听说这几年要开发东边,没办法的,同样前几年开发西边修路的时候也拆熄火了好多做生意的,前些年不是好多投诉的最后不还是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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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0-04-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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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0-04-08 11:32
注册这个账号太不容易:听说这几年要开发东边,没办法的,同样前几年开发西边修路的时候也拆熄火了好多做生意的,前些年不是好多投诉的最后不还是和谐了回到原帖谢谢您的关注,底层老百姓确实太难了,挣几个辛苦钱担惊受怕,权益受损也无处申诉,可能明知结果了还是尽力而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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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0-04-0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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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0-04-0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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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0-04-0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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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0-04-09 20:14
muchangxg923:谢谢您的关注,底层老百姓确实太难了,挣几个辛苦钱担惊受怕,权益受损也无处申诉,可能明知结果了还是尽力而为吧回到原帖其实,我特别理解你们,但是,现实中也无能为力,我们这边做生意的转让费都是大几万,开始也没补偿,最后闹到省里去了,一家门店才补了几千块,这年头做生意的最遭孽,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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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0-04-09 20:16
好多商户投了身价性命,本都还没回,别人以为赚了好多钱了,管它三七二十一,拆了再说,哎,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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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0-04-10 10:04
注册这个账号太不容易:好多商户投了身价性命,本都还没回,别人以为赚了好多钱了,管它三七二十一,拆了再说,哎,没办法回到原帖老百姓都不容易,本来收入就微薄,一下失业了,唉雪上加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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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0-04-10 10:06
注册这个账号太不容易:其实,我特别理解你们,但是,现实中也无能为力,我们这边做生意的转让费都是大几万,开始也没补偿,最后闹到省里去了,一家门店才补了几千块,这年头做生意的最遭孽,真的回到原帖感谢理解,实在没办法只好争取法律途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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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0-04-10 16:06
关于“新坡竹木市场近60户权益谁来维护”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东江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1、2016年因快速公交车站修建需要,原竹木市场经营户搬迁至现竹木市场(临时安置点)继续经营,但搬迁过来后经营户改变原木棚存放木材的经营方式,擅自修建砖木结构房屋,属违法建筑;土地改变其性质,属违法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应当依法拆除并恢复原使用性质。 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耕地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以及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卫片(卫星遥感图片)违法用地清单,结合今年全市卫片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武陵区对我街道下发的卫片违法用地整改交办函的要求,有关部门将对该地块上的违法用地设施依法处理。 特此回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东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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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0-04-1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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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0-04-10 19:48
muchangxg923:既然违法建筑事实清楚,那么这里存在两个疑问:违法建筑还有“补偿标标”?那岂不是只要是正常人,都会去抢修违法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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