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常德市德山莲池路十字路口人保公司德山营业部的门面在租商户。我们投诉人保公司合伙欺骗我们在租商户,坐地起价威胁百姓。 在疫情期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关门休息,现在我们刚可以开门营业,人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重新签订合同并大幅涨房租,身为国有企业不但不降房租还威胁我们如果不答应就停水停电赶我们走!(我们合同没到期,并且不拖欠水电费)(我们于2018年10月已经签约2019年到2021年三年合同)现已经给我们停水停电了。 我是在这里经营了十年的原始商户,一直都是遵纪守法,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从不拖欠房租和水电费。从开始破破烂烂的门面经营到现在,生意终于有了点气色,现在人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门面租金要涨并且告诉我们以前的租凭合同没有效果,和我们签约的不是他们保险公司的人!请问下人保公司的领导们,我不知道你们背后有什么私利,早些年你们怎么不和我们说清楚?我们经营了十年都是和他这么签约的,现在你们才来说这事是不是有欺诈百姓的行为?作为国企都带头欺骗百姓,以后让我们百姓如何生存? 我们都是有家有老有小的,没有其他经济收入,完全靠这个生意来养活一家老小,大家都知道现在实体经济不景气,但是我们从未放弃过,我们背负着房贷的压力努力生活着,不给国家添麻烦,然而人保公司的人却要致我们于死地,让我们不能正常经营。 现在这个时期让本来就很艰难的我们雪上加霜,我们不奢求太多,只希望让我们能够正常经营,生存下去,更不想奢望他们减免房租,在这里恳求各位领导能为我们做主!谢谢谢了!生活不易!!!快两个月没有经营的我们已经快支持不下去了,求求各位领导帮帮忙!谢谢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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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3-16 14:55
帖内置顶 – – 2020-03-16 15:14
网友您好: 经核实,2014年12月28日,人保财险常德市分公司与承租方张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张某某租赁位于人保财险德山支公司办公楼一楼11间门面作经营使用,合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合同生效后,张某某将门面分别租赁给恒友鞋店、一百穗服装、百斯盾服装、快鱼服装、优康宝贝母婴用品等商户从事经营活动。 2019年3月开始,因租赁门面即将到期,人保财险公司遂通知租赁方张某某将按合同约定如期收回,不再续租,以便改造升级自用。该公司同时也将此情况通知了门面各租户。此后多次上门沟通,但张某某与各租户均置之不理。合同期满后,该公司继续要求张某某和各租户立即返还门面,并给予2个月的撤离宽限期,但仍未予理睬。鉴于此,该公司已于3月10对各租户采取断电措施(2020年1月23新冠肺炎爆发,市政府通知全市门面停止营业,人保财险公司也未收取这几个租户1、2月的门面租金。 人保财险常德市德山支公司 202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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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3-10 12:00
把合同传上来,大家帮你看看是否是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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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0-03-13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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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03-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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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03-16 14:55
网友您好: 经核实,2014年12月28日,人保财险常德市分公司与承租方张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张某某租赁位于人保财险德山支公司办公楼一楼11间门面作经营使用,合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合同生效后,张某某将门面分别租赁给恒友鞋店、一百穗服装、百斯盾服装、快鱼服装、优康宝贝母婴用品等商户从事经营活动。 2019年3月开始,因租赁门面即将到期,人保财险公司遂通知租赁方张某某将按合同约定如期收回,不再续租,以便改造升级自用。该公司同时也将此情况通知了门面各租户。此后多次上门沟通,但张某某与各租户均置之不理。合同期满后,该公司继续要求张某某和各租户立即返还门面,并给予2个月的撤离宽限期,但仍未予理睬。鉴于此,该公司已于3月10对各租户采取断电措施(2020年1月23新冠肺炎爆发,市政府通知全市门面停止营业,人保财险公司也未收取这几个租户1、2月的门面租金。 人保财险常德市德山支公司 202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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