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劳动维权到现在即将一周年,在此过程中,见识了武陵区人社局官商勾结,官官相护的丑恶面:a我姐劳动维权到武陵区人社局,武陵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刁难我姐,要准备么么材料,么么手续,当我姐将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办完所有手续后,竟然告知我姐不予仲裁。即然不予仲裁,又为何要求我姐奔波二天准备所有材料?即然不符合仲裁资格,又为何不按程序出具不与受理万户,其本质就是推诿,傅衍,行政不作为。b本人在湖南红网上诉后,武陵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此案,选择性,避重就轻地选择性立案二项:一工资追缴,二社保补缴。处理结果就是工资追缴到位,社保补缴因经办单位又能补缴而不了了之。最终结果就是工资追缴到位。我要求的是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末给劳动者缴纳相应社保,且经办单位不能补缴情况下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而劳动监察大队越趄代庖将劳动仲裁之事进行处理,而处理结果完全不公,不平。粗暴执法,欺负弱势劳动者。公然恐吓我姐如果不签字结案三年不给与结案。同时追究你弟的不法言论。不得以,我姐在威逼,恐吓下签字结案。当我得知真相后,严重不服,武陵区人社局所谓的维稳局局长和堂堂的劳动监察大队长用同样的伎俩威胁,恐吓我!可我不是我姐,也不是吓大的。事后可以不承认。但我有二个多小时的手机录音证明。c武陵区人社局办案期间公然在被告单位吃喝二次,堂堂的劳动监察大队长在得知本人没有确凿材料后,嚣张跋扈表示愿意用职务和党性发誓其手下没有吃喝一事,此事我会向检察院举报,以此来还堂堂劳动监察大队长清白。可想而知,办案人员在被告单位吃喝,如何有公平正义而言?d本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层层传达,层层指示,最终辗转到原处——武陵区人社局,而武陵区人社局上瞒下欺用所谓结案傅衍甚今!!!结果手段光明不光明?处理结果公平不公平?正义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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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3-26 10:22
帖内置顶 – – 2020-03-26 10:39
关于网上投诉武陵区人社局充当德鸿餐饮的保护伞的回复
2019年5月15日武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了投诉人杜世姣女儿张某,就投诉人反应相关问题进行政策解答。对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事项已明确告知了维权渠道,在收到投诉人女儿张某递交的相关资料后安排其填写了书面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正式受理了杜世姣的投诉请求,并按照《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已于5月21日对杜世姣提出的工资拖欠与补缴社会保险费两项投诉内容予以立案调查。 我局于5月21日派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对被投诉方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019〕70号》,现场对被投诉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整个案件具体情况的询问笔录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又于5月31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019〕21号》,责令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为投诉人杜世姣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与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案已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2:10分投诉人杜世姣本人及其女儿与被投诉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并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上由杜世姣本人签字确认投诉内容已解决同意销案,该案已办结。 经了解,发帖人系投诉人杜世姣的“弟弟”,并不是案件当事人。对发帖人的不实言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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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3-11 09:36
帖内置顶 – – 2020-03-11 09:4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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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0-03-0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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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03-0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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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3-0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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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03-1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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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03-11 06:54
本人将会在新浪播客,湖南红网上进行投诉,我就不信:武陵区人社局能一手遮天,一手盖地。劳动维权得不到保障,用人单位得不到惩罚,违法的工作人员得不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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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0-03-1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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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0-03-14 09:26
鉴于常德论坛的影响力,本人将会在政府网,人民网,新浪网实名举报,可以料知常德论坛网的回复:己解决或者是相关部门己回复,要么就是拿所谓不公平,不公正的处理结果来敷衍上级,搪塞网络。不信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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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0-03-21 02:38
本人将会依法依规举报武陵区人社局的行政不作为,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同时举报武陵区纪委公然包庇武陵区人社局的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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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0-03-2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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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0-03-26 10:22
关于网上投诉武陵区人社局充当德鸿餐饮的保护伞的回复
2019年5月15日武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了投诉人杜世姣女儿张某,就投诉人反应相关问题进行政策解答。对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事项已明确告知了维权渠道,在收到投诉人女儿张某递交的相关资料后安排其填写了书面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正式受理了杜世姣的投诉请求,并按照《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已于5月21日对杜世姣提出的工资拖欠与补缴社会保险费两项投诉内容予以立案调查。 我局于5月21日派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对被投诉方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019〕70号》,现场对被投诉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整个案件具体情况的询问笔录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又于5月31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019〕21号》,责令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为投诉人杜世姣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与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案已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2:10分投诉人杜世姣本人及其女儿与被投诉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并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上由杜世姣本人签字确认投诉内容已解决同意销案,该案已办结。 经了解,发帖人系投诉人杜世姣的“弟弟”,并不是案件当事人。对发帖人的不实言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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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0-03-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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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0-03-26 11:55
楼主,从我国的法制体系上来讲 一
1、既然你姐姐已签字认可,那么你姐姐和原就业单位的纠纷(按确认的条款)就已处理完毕; 2、你不是当事人,凭什么说是“受威胁签字” 一 你姐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既然你(们)不认可处理结果,完全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你认为劳动监察不作为或其他违纪行为,可以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如果法院判决劳动监察部门乱作为(处理错误),则可凭《判决书》提请纪检监察机关问责。 法治社会,讲究的是理、法,而不是看哪个的声音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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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0-03-27 20:03
本人早在回复之前就料知己解决!已解决的结果就是回复,回复的内容是什么?就是威逼,恐吓下的签字结果?公平,正义见鬼去吧!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人社局深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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