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德市房管局回复“ 康桥蓝湾小区5#楼于2007年开工修建,2019年5月竣工验收合格”19年5月才竣工验收合格怎么就过了保修期?
2、根据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请房管局的人看清楚,是最低保修期限,屋顶防水没有说不能超过5年。建设部官网上有,如果不清楚工作人员可以自己去查。 3、在康桥蓝湾小区的购房合同中约定:1、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2、《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屋面防水保修5年。3、房屋交付需签署房屋交接单。 综上所述:按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原则,如果屋顶防水自住宅交付之日起开发商开始承担屋顶保修,并时间超过5年是符合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的。所以关键还是房屋什么时候交付的,请督促物业公示该套住宅房屋交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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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10-1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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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10-18 10:42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交由相关科室处理,如有回复,将立即反馈。 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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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10-18 11:22
市民网友:
您提出的问题收悉。经核对,由于我们的工作人员疏忽,把验收时间“2009年”误打成了“2019年”,其验收时间实为“2009年5月”(验收单附后)。如您对验收时间有异议,欢迎您来市房屋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中心核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因我们的工作失误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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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10-18 11:31
该图为验收附件
图片:微信图片_20191018112410_768_1024_66.jpg ![]() 图片:微信图片_20191018112357_768_1024_70.jpg ![]() 图片:微信图片_20191018112404_768_1024_70.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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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10-23 08:59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其中屋面防水保修5年。应该提供房主房屋交接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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