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楼#
发布于:2019-07-23 10:12
sym_maifang698:中介总是营造一种你不买就被别人抢走的感觉。。。回到原帖前一向天天和中介公司打交道。看房的时候,中介公司还特意喊几个人配合演戏。说也是来看房子的。那房子俏得狠。我看房就告诉中介公司,房子不要了。我不喜欢和别人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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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9-07-23 10:14
中介公司就是首先骗取你下定金。然后一步一个套的套死你。和中介公司打交道,千万不要下定金!!!先给钱的蠢事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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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9-07-2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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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9-07-2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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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9-07-2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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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9-07-2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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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9-07-26 17:01
“http://bbs.changde.gov.cn/u-533903 ”网友:
您好!对于咨询求助的问题,经核实常德市成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邦经纪公司)房屋买卖(居间)合同(1810918号)及卖房当事人的陈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1810918号)于2019年7月16日由买卖双方、中介方(成邦经纪公司)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约定: 1、买方应向卖房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50000元。 2、买方应在该房过户前将首期房款(除定金外)人民币155000元通过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划转;剩余房款680000为按揭付款,由买方以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卖方,付款日期以银行发放贷款日期为准(在合同中选择银行贷款方式,排除了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方式)。 3、买方违约,卖方所收取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卖方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关于争执焦点问题 1、关于争执“走商业贷款还是走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根据买方、卖方、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署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编号为1810918)显示,在房价款交割方式上,买方选择了“首期房款+按揭贷款支付”的方式,在剩余房款的交付上,买方及其丈夫共同选择了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卖方。在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生效后,在再一次的看房中,买方向中介方提出了使用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房款的协商请求。因事情重大,成邦经纪公司业务员表示要征得卖方同意并签订补充书面协议才能确定,当场用电话向卖方通报并询问意见,卖方考虑到买方的公积金缴纳时间不长(只有三个月左右,一般要缴纳6个月以上),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注:夫妻共同贷款),需要等待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收到剩余房款,可能存在风险,没有同意买方的请求。成邦经纪公司在买方贷款方式的选择上进行了积极的协调。改变已约定的贷款方式,必须经过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卖方当事人不同意修改合同约定,成邦经纪公司无权擅自改变买方的贷款支付方式。 2、关于“买房定金”的问题。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在此次交易中,卖方是守约方,不存在骗取买方定金的问题。 三、我们已要求成邦经纪公司就定金的问题尽快再次组织买卖双方进行一次协调,协调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四、风险提示:为防止决策失误给自己带来心情不悦和经济损失,特提醒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签署相关合同前,应仔细解读合同条款,并经慎重考虑后,确认合同约定的事项。合同一旦签订,就应自觉遵守和履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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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9-07-27 04:06
一开始得时候你就要注意,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定金,就应该果断不要,不再和他们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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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9-07-3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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