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9-06-13 17:14
答 地段不同,租金不一样,所以甘草片的价格有所不同。 PS祝西老早日康复,本人在芙蓉社区医院此药价格是8.9元。
|
|
31楼#
发布于:2019-06-14 16:01
谁吃差价,大家都心知肚明,说多了,怕被跨省,好怕。
|
|
32楼#
发布于:2019-06-26 15:32
网友你好!
您反应的情况 我局相关科室正在积极处理,请耐心等待,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
|
33楼#
发布于:2019-07-02 04:41
|
|
34楼#
发布于:2019-07-02 17:31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药品价格差别投诉的回复 市民: 你好,关于你提供的“同一个城市同一个时间同一种商品的价格差别怎么那么大!?”的投诉,我们深入社区医院、九芝堂药店展开调查,情况如下: 武陵区白马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样,都属于公立医疗机构,所使用、销售的药品都必须从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上集中采购,并且零差价销售。在白马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们通过现场查询省医药采购平台,确认该中心销售的复方甘草片是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上采购的广州某厂生产的产品,其采购价格确实是15.8元/瓶。而同品牌的该药品在九芝堂药店售价经查也确实只要10元/瓶。相同的药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有不同的价格,给群众带来了不良感受,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反响。主要原因如下: 1.集中采购制度缺陷。目前,省医药集中采购相关职能由省委省健康委员会履行(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省医疗保障局),但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第三方管理。在部门职责边界、评价要素公平、定价条件设定等方面有时出现瑕疵,导致个别药品集中采购价格高于市场。 2.营运模式存在差别。与药品零售企业相比,基层医疗机构营运方面劣势明显:一是配送渠道不同,大型药品零售企业自己具备配送功能,可通过与生产厂家谈判,自行组织甚至指定生产专营药品,获得价格优势;二是定价机制不同,基层医疗机构职能按照统一平台价格零差价销售药品,而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根据营运需要随时调整价格,甚至进行负成本销售(俗称“倒挂销售”),对平台价格形成冲击;三是资金效益不同,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采购配送资金回笼周期较长,相应财务成本计入配送企业,而药品零售企业及时结算,可获取价格利益最大化。 3.药品属性存在差异。药品生产企业分原研企业和仿制企业,相同的通用名称,因生产厂家不同、临床效果不同、品种规格不同、数量包装不同、营销方式不同,导致价格差异明显。对患者来说,多数只对单一药品的价格敏感,并未特别关注药品属性,容易对基本药品与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进行不太客观的比较。 我们会严格监督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鼓励支持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 |
|
35楼#
发布于:2019-07-07 05:40
|
|
36楼#
发布于:2019-07-07 11:19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