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鼎卫豪苑成立业主委员会,从头至尾都被开发商、街道和福广社区操纵,没有真正能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热心业主入选。
从今年年初开始,开发商主导,想擅自成立业委会,前期报名了一些热心的业主,但是最后入选的成员只有开发商的儿子(虽然也是业主,但是从未现身为业主利益奔走过)和亲戚朋友,被广大业主表达异议后,打电话辱骂投诉的业主,包括我在内。问开发商其他业主哪里不符合条件,他说要热心、有道德的人才能当选,但是落选的业主有哪一条不符合这个条件他没有理由回答,最后被多人问了之后给的答复是“入选的那些人先报名,先来后到”!!!不过在经过我们小区广大业主的抗议和投诉之后,社区和开发商被迫重新按正规程序再次开展业主代表选举。 在重启业主代表选举程序后,街道通知每栋楼只能推荐3名候选人,在经过广大业主的推荐后,我们1-10栋基本每一栋都推选了3个人出来,这些人拿着购房合同去福广社区填了报名资料,结果,在后面公布出来的业主代表候选人中共有50人之多(我们小区总共就10栋楼),只有2栋和7栋是3个人,其他栋均超3人,6栋多达8人,除了业主推选的人,其他全部是开发商安排的人,请问福广社区:为什么前期通知我们这些业主说每栋只能报3人,却允许开发商另外安排那么多人报名? 在后面正式开始选举的时候,福广社区通知只有名单上的人可以有投票选举权,也即是说我们广大业主是没有权利投票选举我们心目中的业主代表的。而且在投票选举的时候是临时通知名单上的候选人前去参会投票,而当有业主因为事先不知道有这个会议有其他事情不能到场时,福广社区负责通知的人如是说:你们不到场就算弃权。请问这是什么流程?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选举的大事是临时通知进行?哪条法律法规说明了选举业委会成员广大业主居然没有投票权? 就在今天早上八点半,福广社区、红云街道和派出所召集之前报名参选业主代表的人开会,选举业委会成员,结果就在上次名单上面自己投自己票的那些人中“选举”出了我们小区的“业委会成员”,而能代表我们真正利益的仅仅一人“入选”充当陪衬。 “入选”的这些业委会成员,小区前期各种问题需要有人出面去沟通解决的时候,11人中有10人从未露过面,从未为业主们和小区的正当利益出过一份力,请问他们有什么权利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代表我们广大业主去行使权利?他们凭什么能代表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 根据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成员是要经过小区一半以上的业主投票同意才有法律效力,请问这么样“选举”出来的业委会成员,何来的法律效力?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我们一个公道,能够让我们选出真正代表我们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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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6-19 11:25
社区,街道,开发商,物业,都是都利益关系的,街道管社区,社区管物业,物业会和社区,街道搞好烟酒关系,你业主委员是监督物业的,又不会去巴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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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6-1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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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6-1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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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6-1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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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6-19 18:47
各种代表基本都是这样子的,俺从未被邀请参与过类似的选举,却时刻被代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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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6-1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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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6-19 19:48
xiongdie_1008:我们广大业主签字选举的业主代表,只有一人最后“入选”充当陪衬回到原帖重新签名要求重选即可,严格按法律流程,街道办也不敢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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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9-06-20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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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9-06-20 17:09
“xiongdie_1008”:
你好,你关于小区业委会选举相关问题举报收悉。经我区红云街道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商主导,擅自成立业委会,前期报名了一些热心的业主,但是最后入选的成员只有开发商的儿子……”的问题。 1、2019年2月13日和2月23日红云街道办事处、福广社区相继收到玉龙房产公司递交的《关于申请成立“鼎卫豪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报告》和有关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材料,经现场核实,街道办、社区研究决定,鼎卫豪苑小区已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同意受理,并非“擅自成立业委会”。值得一提的是:该小区有个别业主,未经住保中心、街道、社区同意,于2018年9月22日,在10#楼一单元电梯前室组织举行集会“擅自成立业委会”,是不合法的行为。 2、根据规定,成立了由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牵头,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参与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未发现“开发商的儿子”进业主委员会,进筹备组经住保中心、红云街道、社区联合审查通过,合规合法。 3、从“同意受理”到“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街道、社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完全不存在“操纵”一说。 二、关于“选举的大事是临时通知进行?当有业主因为事先不知道有这个会议有其他事情不能到场时,福广社区负责通知的人如是说:你们不到场就算弃权……”的问题。 1、2019年6月13日,在该小区各楼道口、大门将《关于召开鼎卫豪苑小区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的通知》进行了公告,且6月17日又全部进行了电话通知。不存在临时通知的现象。 2、业主未到场,也未委托他人投票,按政策规定属于弃权。 三、关于“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成员,而能代表我们真正利益的仅仅一人……”;“他们凭什么能代表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的问题。 1、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不是为个别人要达到某种目的服务的。 2、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刚选举产生,如有任何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可向选举出来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反应,若反应的问题处理不到位再可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 四、关于“为什么前期通知我们这些业主说每栋只能报3人,却允许开发商另外安排那么多人报名……”的问题。 1、5月5日公告的《关于鼎卫豪苑小区首届业主代表初步候选人公开报名的公告》明确告知,只要符合条件的业主均可报名。并没有“每栋只能报3人”的说法。 2、筹备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该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选举办法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就选举办法筹备组从未收到过异议反馈,此次选举完全按选举办法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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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6-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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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9-06-2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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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6-23 00:21
xiongdie_1008:有微信群,还被委派了一名公安干警加入!回到原帖公安干警也不能强压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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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9-06-23 17:27
鼎卫豪苑还好点,同一个开发商开发的鼎兴嘉豪还有意思些:物业老板与业主委员会主任是同一个人。有些事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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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9-06-2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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